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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輩們大家好,我目前在清潔公司上班,駐點清潔員,保全公司把清潔這項業務外發給清潔公司, 也因此我們公司承包了這項業務,公司在派我到固定的社區駐點工作,我個人因素沒將勞健保投保在清潔公司,薪資是領現,因此公司將我加入合作社,也就是說每個月我的薪資是由清潔公司轉交合作社,在由合作社發給我,我想知道我跟清潔公司到底是屬什麼關係?清潔公司說因為我未將勞健保投保在公司,所以勞基法休假福利我都不適用,除了每個月固定8天的休假日,以及社區一年另外給的12天國定假不扣薪以外,只要沒上班就扣薪,那我到底歸屬哪裡?
到現在還是驚魂未定的狀態。 我們是剛新創的小公司,內部成員也就只有2位合夥的老闆、兩位正職、三位兼職,共7人而已。 “2位正職” 當初進來之前,彼此就是認識的,他們上一份工作是同事,據說是因為前老闆管理不善,再加上被惡同事欺負、霸凌,所以才決定一起離開的。他們兩位的資歷都十分相關,表現得也很積極,所以就一起錄取進來了,當時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妥。 因為覺得是會一起長期共事的「全職員工」,所以對他們兩位寄與厚望,很多事情都傾盡全力的教會他們,也很放心的交代給他們許多重要的工作。雖然相處的時日不長,但這幾個月下來,也可說是已經把他們當作是公司的核心骨幹成員了! 公司裡大家都是年輕人,平時感情也不錯,空閒時都會一起聊天、嘻嘻鬧鬧。我們自認非常尊重、愛護員工了,平時都是鼓勵代替責罵。就算對工作上有所要求,也都是好好的提醒、好好的教,還時不時採買各種飲料、零食來餵養大家。應該不會有什麼嫌隙,也沒有對不起他們才對。 可沒想到今天下班後,2位正職的骨幹員工竟然同時傳訊息說要離職,連自己的東西都已經提前收拾好、清空帶走了,顯然是互相說好的、事先早有準備。兩人傳的訊息也都差不多,說是「薪資沒到位、不如預期」什麼的。而且他們還都「只做到今天」!一點也不給我們緩衝、替補的時間,也沒有要跟下一個接手的人做交接的意思。 但薪資是大家一開始時就講好的,他們當初都覺得ok才進來的。說好的試用期後調薪,我們也確實都有給了。現在不過才剛過試用期1個多月而已,要再談加薪,也未免太早了一點。況且,就算要談也不是不行呀!何必非要出「一起離職」這一招呢? 他們明知我們是剛起步的新創小公司,也知道自己在公司裡扮演的角色,清楚他們兩個同時離職,會讓公司出現怎麼樣的大麻煩,為什麼還是選擇要這麼做呢?怎麼會如此之絕? 收到訊息時,我和創業夥伴都嚇了一大跳,不知他們的用意和目的究竟為何?他們平時看起來那麼心思單純、和善可愛,這幾個月來的相處居然完全看不出來。就連今天早上一起工作時,大家都還有說有笑的。 現在我們慰留的話也說不出口了,只覺得十分心驚!好像他們就是為了滲入內部、再突然抽身,來搞垮我們的間諜一樣。 想請問版上也有老闆、人資或主管前輩們,有遇過類似的情況的嗎?他們這樣說好一起離職,真的是因為薪水沒給到位嗎?還是另外有什麼樣的原因和隱情呢?我們有哪裡做得不對,或對不起員工的地方嗎?真的很想不透,很想知道原因啊~~ 先謝謝願意解惑的前輩們了!!~
創業開店之後,最頭痛的就是 “人事” 問題。尤其是我們做服務業的,人力安排都是非常精實的,人請多了就不賺錢;但人請少了,遇到動不動就要臨時請假的員工,又很容易會開天窗。 目前我們店請的人,是抓得比較剛好的,每個人對應的工作量都適中,也沒有額外請多餘的人力。 原本如果大家都正常上班、請假提前預告的話,應該是不會出什麼問題的。但偏偏員工都很喜歡臨時請假,一下頭痛、一下肚子痛,一下又哪裡不舒服,然後都是前晚或當天早上才講,也沒有商量的餘地,就只是跟你知會一聲「我不來了」! 遇到這種,要臨時加派人手也找不到人、來不及;要不准假、硬要求人家來上班,或者刁難、發脾氣,又好像太不近人情、沒有同理心。畢竟人家都已經說身體不舒服了,你還能怎樣?老闆再怎麼了不起,也賠不起員工的身心健康啊! 但是,這真的是合理的嗎?大家都這樣的話,當老闆的未免也太可憐沒保障了吧! 想上來問問板上開過店、做過餐飲/服務業的前輩大大們,是否可以分享一下相關的經驗?遇到這種「超臨時請假」的員工,要如何管理?要怎麼安排人力,才能符合成本,同時避免因為某人突然不來,就開天窗呢?在此先非常感謝提供建議和回覆的前輩網友們。
各位前輩好,小弟從事餐飲業,對於人事有些問題想請教板上前輩們。 我們很常在招募、訓練新人,也很常在送走新人。104幾乎關不了,基本上就是一直永遠開著。對此不只我很累,要一直面試新人,我們的店長也很灰心,常常跟我說他懷疑自己是不是能力不足,不然怎麼都留不住人?每次好不容易剛訓練到稍微上手,就又離開了。 現在年輕人,是不是都比較沒有定性?才做幾個月剛熟悉,就說什麼覺得太累、不是他想要的,然後就要走。更誇張的還有做一天,隔天就突然說不來的,而且很多人都沒有預告,離職前一晚或當天早上,有給我傳個訊息,我就謝謝他了。 我們內部自己也有檢討,一直在想原因。但想來想去,也不是我們薪資不敢給,都已經開到算是業界前段班的薪水了;福利也不錯,休假正常休、加班有加班費、員工餐不限金額隨便吃、時不時都在買零食和飲料餵養大家,還會辦員工聚餐和旅遊。為何這樣還是留不住人? 本來就不適合的人,走掉是還好。但有些員工是我覺得能力和積極度都真的很不錯的,滿懊惱自己為什麼就留不住這些人? 想請問現在的餐飲業人才,通常工作中最重視的會是什麼呢?要怎麼樣才能留住好的人才?先謝謝各位的分享和指教了。
最近店裡急缺人手,面試到一位有趣男子。 一來就開始一項一項評論我們店裡的裝潢,然後詢問這個買多少錢、那個又買多少錢。問他什麼問題,他都一直一副很想要閒聊的樣子,越說越多、把話題越帶越遠。 最妙的是,抱持期待的問他,為什麼想來應徵我們店的工作時,他居然直接說出「因為家裡想買一台電視放」這種很迷惑的答案!哈哈哈哈 我當時是覺得也滿可愛的啦~不知道他是不是在開完笑?但他的臉又非常認真!整體面試下來的感覺就是,你說不出他這樣講、這樣反應哪裡不對,但又覺得好像有點怪怪的。~ 可是最近店裡確實急缺人手,職缺開很久一直很少人應徵,選擇真的太少,好像也沒有比他更好的了。 有開店前輩網友,遇過這種個性比較特別的員工的嗎?共事上會有什麼狀況嗎?缺人的時候,會建議錄取還是再看看呢?謝謝願意分享的大大們喔~~
最近公司在徵人,有遇到幾個年紀比較小的應徵者,聊過之後感覺是滿認真的,只是確實想法&待人處世上明顯稍嫌不足。好像未經世事,很多事情都不懂的感覺,也比較沒有自己的思考,什麼事情都要回去問過爸媽這樣。 還有雖然表現得很積極、努力、聰明,但比起比較年長的員工,問題跟意見真的多很多。還沒確定進來,就會開始一直傳Line,問各種休假、福利、請假制度細節等問題。 之前都沒有跟年紀太小的員工共事過,有點不確定這樣究竟好不好? 本來是想說沒有被社會污染過的白紙,應該會比較肯學,比較好教、好帶。但好像也不確定是不是這樣? 想請問一下,若要錄取剛成年不久、未滿二十歲的年輕員工,會需要特別注意哪些事情呢?溝通上要怎麼帶新人會比較好?謝謝~~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餐飲業主? 小弟最近才剛準備要開自己的第一間店,在人事上遇到滿多問題的,特來請教有經驗的前輩們。 像是勞基法規定,無論如何,「正職&兼職人員」都是工作滿「4小時」,就一定要「休息30分鐘」。但這對餐飲業來說,實行起來真的很困難。餐飲業本身工時就已經很長了,員工們大家都想要一次做滿時數,趕快下班。那種做一下,中間休息,然後又要回來繼續做的「兩頭班」,被嫌棄到不行。本來就在難徵人了,開那種兩頭班的缺,應徵的人就更少更少了! 雖然知道政府的用意是好的,想讓勞工休息,但好像大部分的人都沒有在喜歡兩頭班的耶。因為中間短短的休息時間,會不知道要去哪裡,然後回家的話又還要再出門,員工反而更累、更不想做。 新手創業的感嘆就是,餐飲業主要符合勞基法好難啊!為了符合勞基法,把工時變成業界人人嫌棄的「兩頭班」真的好嗎? 請問有什麼人員安排方式,是可以既合法,又不會太燒錢的嗎? 謝謝大家喔!
小弟是新創公司的負責人,最近正在重整各種的公司制度和人事機制。剛好最近爆發許多#MeToo 的案子,我自己有在關注,也是越看越生氣! 絕對不容許發生在自己的公司!! 想請問身為管理者,要如何建立健全的性騷擾和性ㄑ預防機制和申訴管道?還有未來若不幸,真的在公司裡收到#MeToo 舉報的話,應該要怎麼處理會比較好?通常都會走哪個流程和SOP呢? 謝謝願意分享的前輩們!
11/28面試 11/30詢問意願 12/5提供薪資結構給人資 12/7敘薪並表示後續有人事處長面談及總經理簽核 12/8性向測驗結束後到現在都沒有任何聯繫 不知道是不是沒望了
我去年八月加入一間中型廣告公司擔任營運助理 因為老闆與主辦會計之間有心結 老闆不斷想架空會計、多出來的工作大多由我承擔 工作內容早已超過應聘時、與到職前的議定內容 今年一月老闆請我接手原屬公司會計經辦的薪資獎金的計算工作 但是因為考量我即將生產、預期會有一段空窗期 再來,人事管理不是我的專業 甚至可說是從未經手過類似的職務 因此明確向老闆反映現下工作量已經無法負荷 希望可以只是暫代 在了解這份工作的細節後 會協助在公司安排合適的接任人選 並希望會計可以提供完整的工作交接、並給予一個月交接期的學習 但最後我只在發薪日的前兩天收到會計寄來一封e-mail 裡面提供提供勞健保申報帳密與前一個月的薪資計算表 就沒有任何後續、也沒有說明薪資請款流程 我只能自己先以朋友公司的計算方式來核算 結果我的小孩在三月中突然提早半個月報到 因為比預產期早了一些 代理人的職務交接還沒有很完整 所以產後也都是天天在處理公務 期間也是每天工作到半夜 也持續處理了四、五月2次薪資發放 直到我五月中休完產假 在桌面上看到勞健保費的滯納金帳單 才知道會計從一月起都沒有支付公司的勞健保費 原因是我沒有「預先」計算勞健保費 就算我都有按照時間跑請款流程以正本帳單去請款 她也都退回放在我的桌上(但是我根本不在公司啊…) 並且產生了滯納金帳單也都直接放在我桌上 直接跟老闆說會請我繳納 老闆似乎也默許這個做法 但是我一月接任時,完全沒有提及這個流程 請款未過也沒有退件通知 卻要我一人負責上萬元的滯納金 讓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不知道這是否能夠爭取合理的解決方案或是向勞工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