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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我在公司2021年6月入職計時員工2021年10月轉月薪員工於2024年3月20預告資遣並於4月9日為離職日年資共2年9個月,資遣費應領到多少為合法規,及何時應給付資遣費呢?感謝各位前輩賜教 謝謝

資遣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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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公司久任獎金制度為任職滿5年有10萬元,目前年資4.3年,但近日公司以組織異動無適當職位為由資遣,請問非自願離職可否要求依照年資比例給付久任獎金?

久任獎金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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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原本在一家上市櫃公司工作,但我們部門的營運狀況一直都沒有什麼突破,所以公司決定把整個部門收掉,就這樣無預警被裁員了;目前沒車也沒房,結婚離我也很遙遠,生活壓力大,一點也不想談感情。突然想了解一下,大家在30歲時是怎麼樣的生活,剛滿30的我,是不是真的落後大家很多啊?實在很焦慮...自己下一步該怎麼走?

職涯規劃資遣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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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因最近公司生病/確診/得流感的人蠻多 稍早因身體感覺不適大約提早了一小時跟主管提今日身體不適能不能用換假的方式補回來 得到了已讀不回 然後晚上同事下班了才跟我說我被開除(在晚上閉店會議中主管公開表示)但我本人到現在凌晨4:02分都尚未收到來自主管或公司的任何通知(訊息/電話)請問這樣我需要爭取/備妥/哪些東西呢?以及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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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目前已離職五天,以下事情想很久想不通!入職時並未被告知此職位未來需隨工程外派至外縣市,(如有告知定會再三深思熟慮)已就職一年多才被告知未來需外派,因近期正巧家庭狀況不理想,故無法配合外派,雇主詢問我“那這樣你不就要找工作了”,我回答是。但這件事情越想越不對,我覺得如果不需要外派的話我能繼續在這邊做得很好(以下還會提到公司搬遷一事,先後順序外派是發生在搬遷之前),那我應該算是被迫離職?也就是非自願,能請雇主開立非自願離職書給我?且雇主不得拒絕?另,還有一原因導致萌生離職念頭:便是公司近期搬遷,使我的上下班通勤時間由單趟約10分鐘變為單趟約30分鐘,個人覺得太遠,且沒有任何交通補貼,據我所知非自願離職書上有一選項為遷廠,請問此情況是否適用此選項主張為非自願離職?敝人在此先謝謝各位職場前輩。

外派遷廠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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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出社會換了很多工作對業務工作蠻有興趣自己的個性也適合但因爲沒汽車駕照所以都找業務助理的工作可是每間公司幾乎都要求1個禮拜上手我進去公司後都是從頭學雖然都叫業務助理但每間公司工作內容都不一樣我因為學的比較慢很常被資遣我也很努力做筆記回家複習但公司不是學校沒辦法讓你慢慢學習我覺得工作內容很多很雜也有難度最近有報名電腦軟體應用丙級證照班課程不知道有沒有幫助想請問怎麼改善這個情況?

學習太慢業務助理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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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工作經驗41-45歲

三月初到職一個新工作入職後才發現公司蠻混亂的入職一週人事離職第二週財務離職很多面試時談的工作內容到職後都沒有人交接給我也沒人帶我真的沒什麼事情可以做今天下班時突然說之後不需要我這職位做到明天3/20就好請問我這樣未滿三個月被資遣公司需要給我10日的預告工資嗎?

資遣預告工資預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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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各位好由於我的公司6月要搬遷,但搬遷後對於我的通勤時間會大幅增加30分鐘左右,所以有考慮離職,想請問這樣是否屬於非自願離職呢?且若提出離職的話,公司若不同意開非自願離職單是否有違法呢?

搬遷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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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1.目前已算是待業中2.之前是從事旅遊業 遭同一間公司二次以解雇名義叫我走人第一次是因為疫情關係 開始放無薪假及公司提出年假可休就休 因為在公司真的沒事情 於是乎我把事假也提出申請 公司也很爽快批准但下半年疫情解封 但剛好又碰到家人離世比較忙所以開始請假 但最後公司以出勤狀況請我走人再來是去年12月 公司另位主管覺得我很適合另一份職缺熱情邀約我進公司上班本來說年後就去上班 但後來又改口3/1再去報導好死不死剛好報到日(五)生病請假 到週一還是不舒服去報到後去回診就回家休息週二發燒未進公司週三上班還是身體微熱酸痛 開完會後請示主管能不能在完成他今日交辦事項後請假(待上半天)他卻說 我既沒斷手斷腳 也沒躺在病床上憑什麼請假回家?沒多久後就收到人資發來解僱通知如下很抱歉由我這邊進行正式通知,經部長呈報總經理同意,將您以不適任方式處理。事由說明如下:3/1(五)到職日,因病未上班,3/4(一)完成報到後,續請整日病假、3/5(二)續請病假一日、3/6(三)上班兩小時後續請病假,基於連續四日未正常出勤,通知您最後在職日為3/6(三)、退職生效日3/7(四)。3月份該付的薪資會付,以上說明。原因茲以勞基法第12條第4項及第6項辦理,由雇主主動施行[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非屬依勞基法第11條辦理之[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因我想申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但人資不開立。請問這是對的嗎?

勞基法解僱資遣非自願性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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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我在公司待了快三年的時間,因為個人身體因素所以公司選擇資遣我,但我是真的很喜歡這份工作,覺得有可能被資遣還有可能回到前公司工作嗎?

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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