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兼職的時薪工作被資遣,有什麼是我的權益可以去爭取?
1月底面試上心理諮商所行政櫃檯,2月說我是新人用搭班的方式讓我跟舊人一起上班,工作天數7天合計33.5小其中時,3月開始獨立上班,一週工作4-5天,目前計算到被辭退前的工作天數9小時,工時71.5小時。其中有一天他們因為找不到人請我上班10小時。並且表定8.5小時的工作時間,他們叫我自己找時間休息只願意給我8個小時的薪水。但我卻因為彈性休息時間玩手機被所長看到,他們就調我班跟砍我班,我跟所長說明我當時是在休息,他就傳訊息叫我3/16(一)不用再去上班了。
我想問:這樣的情況下我能獲得資遣費嗎?
如果他們不願意提供非離職證明單跟拖欠工資怎麼處理?
另外我超過8小時的工時,多出來的時間他們如果按正常工資給我而不是加班費的工資是否合法?
另外我沒有看到他們投保勞保的單據,但薪資單有扣掉勞健保的費用,我是否應該請他們提供勞健保投保證明?把我辭退是否也應該提供退保證明?
問題還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