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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1.我現職公司因營運狀況不佳,最近正在大規模資遣,且如有意願,也可向主管報名。 2.因我現在已經找到新工作,正在等書面offer,但面試過程中我皆沒有提到現職工作營運狀況、或資遣相關問題。 3.想請教如果跟現職公司報名資遣,在勞保、相關紀錄上會有紀錄嗎?

資遣資遣裁員非自願離職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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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Q1:從業以來公司一直都有底薪的業績制度打卡上下班。 但有天公司請我們重新簽一份勞工簽署,理由是業績標準提升,一樣有底薪,但未來不會記錄出缺席,但也不會給年假,若績效沒達成就可能會請離? A1:以上是否為合法呢? A2後續由於公司要求的目標太高,越來越多人無法達標,公司引導大家變成(無底薪有業績才拿錢)的方式, 但勞保跟健保未來全額是需要勞工自付。 Q2:以上這樣是否合法呢? A3由於員工許多人認為不合理,覺得已與當初的勞訂協議不同,但公司卻拿出之前簽署的文件說大家都同意,公司表明若業績不達標,僅能轉無底薪領業績的方式,且表明次不是開除員工,只是給別的方式,等於員工權益綁死,也無法拿到正規的非自願離職書。 Q3以上內容是否合法呢?

勞保勞工權益漏洞工作法規溝通協調職涯發展薪資資遣轉職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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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去年10月因公司組織調整,我的直屬主管被更換。 新任主管依其安排,將我原先負責的亞太區客戶轉為台灣區客戶,工作內容與性質與原職務有明顯差異,很多地方都需要重新學習適應。 此外,主管亦要求我後續協助承接客服相關工作,職務內容有擴增情形。另在實際執行上,台灣區業務模式與原先差異較大,且需承擔部分前任人員未負責之報表與工作項目,整體工作負荷與性質均有所改變。 想請問在上述情況下,是否可認定為勞動條件之重大變更?若員工無法適應或不同意此調整,是否有權要求公司進行資遣?

工作法規調職資遣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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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1月底面試上心理諮商所行政櫃檯,2月說我是新人用搭班的方式讓我跟舊人一起上班,工作天數7天合計33.5小其中時,3月開始獨立上班,一週工作4-5天,目前計算到被辭退前的工作天數9小時,工時71.5小時。其中有一天他們因為找不到人請我上班10小時。並且表定8.5小時的工作時間,他們叫我自己找時間休息只願意給我8個小時的薪水。但我卻因為彈性休息時間玩手機被所長看到,他們就調我班跟砍我班,我跟所長說明我當時是在休息,他就傳訊息叫我3/16(一)不用再去上班了。 我想問:這樣的情況下我能獲得資遣費嗎? 如果他們不願意提供非離職證明單跟拖欠工資怎麼處理? 另外我超過8小時的工時,多出來的時間他們如果按正常工資給我而不是加班費的工資是否合法? 另外我沒有看到他們投保勞保的單據,但薪資單有扣掉勞健保的費用,我是否應該請他們提供勞健保投保證明?把我辭退是否也應該提供退保證明?

兼職權益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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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目前在一間上市公司入職將屆三個月,上週五的時候被通知試用期不符合預期,要在下週一的時候給出答案看是要1.自願離職 2.非自願離職。 我目前想到的做法是:一定要走非自願離職,因為這樣才能申請失業補助才能支撐日常經濟需求,然後要和HR談說看有沒有辦法轉部門。另外快要過年了,看把時間壓在過年後第一天,這樣至少可以把假期這段期間的錢都領到,可能就用預告期的方式來拖時間。 有在想說這段經歷也算是有大公司的含金量,所以履歷上也會放,如果面試被問到的話,就以組織還在進行調整的狀態下,因為介於試用期期間後決定這個位置不繼續開編後就取消,不確定是不是這樣說比較不適合,有更好的說辭… 聽到結果的時候腦筋一片空白 也很難過,如果敘述上有什麼需要修正的部分,後續再補充…再麻煩各位前輩指教了,感謝🙏🏻

試用期試用期未通過資遣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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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大家好,我想請教大家職場建議。 背景重點:  • 過去5年工作偏客戶經營,無KPI導向業務經驗。  • 目前任職新創科技公司快1年,公司成立不到2年,業務部只有我一個業務經理。  • 公司沒有完整SOP,我也第一次接觸這個產業,我需要邊學邊做,效率低且長期加班。  • 業務主管缺位,工程主管兼任業務主管,回覆問題常延遲。  • 過程中若出錯,老闆會語言貶低、PUA,甚至建議我考慮離職。  • 最近因客戶維護案輸掉,壓力更大,出現咬牙、頭皮發麻等身心反應。 問題想請教:  1. 在這種孤立無援、壓力過大的環境下,我應該自請年後離職,還是有方法協調資遣?  2. 有沒有建議的職場策略或應對方式,可以降低身心壓力並保護自己? 謝謝大家的分享與建議。

公司文化資遣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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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目前的上班時間是變形工時,一天12小時,薪水是最低薪資+加班費。 最近公司有打算全體人員縮短上班時間成每天8個小時,薪水一樣照最低薪資算,相當於每個月會少8000左右,對於我來說是不太能接受的。 疑惑的點是名目上的薪水一樣是最低薪資,不知道有沒有達成申請非自願離職的條件?

工時減薪薪資變形工時資遣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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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先前提問若尚未確定被資遣日時到下一職場(公家單位、民營、⋯⋯等),但現已確定被資遣日是何時,請問到下一職場(公家單位、民營、⋯⋯等)面試時要怎麼告知面試長官?(若面試時間尚在原單位未在資遣日面試怎麼告知面試長官?)

求職職場溝通資遣重回職場面試問題面試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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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已經有預感會被資遣若再尚未預告被資遣是哪一日時在這當中若到下一單位(職場)面試要怎麼與面試官告知此事較合理?或是尚未公告預告哪一日被資遣能否先投遞履歷以確保延續工作才不會有空窗期?

求職資遣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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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工作經驗26-30歲

在某一段職涯裡,我曾在公司遭遇不當對待,最後演變成嚴重的心理壓力,甚至出現憂鬱與想結束的念頭。 這篇不是要批鬥誰,而是想留下紀錄,也希望能鼓勵現在正被壓力壓得喘不過氣的你:請正視自己的狀況,勇敢求助、勇敢看醫生。 希望能在你遇到困難的時候,這篇文章能帶來一點力量與幫助。 一、事情的開始:一紙通知帶來的巨大壓力 接到資遣相關通知的那天起,我的狀態就明顯不對了。 當下主管強調「資遣會留下紀錄,未來求職可能不利」,同時勸我改成「自願離職」當天晚上開始,我吃不下飯、睡不著,腦袋一直轉,滿滿的不安! 隔天到公司會議室了解後續事宜時,人資拿出一份「合意終止契約」,內容對勞工權益非常不利,卻在事前完全沒有說明,會議中也一直用各種話術要我盡快簽署。 包含像是: 拋棄一切民事、刑事、行政權利(包含回復工作權) 離職後永久保密義務 違反任一條款即需負擔懲罰性違約金與賠償責任 我當場拒絕簽署,但那段過程對我造成的心理壓力,已經遠超出我能承受的範圍。 當時也有表示要離開,沒簽的話人資會阻止你離開(「不方便,你還是在這邊好了」、「外面有客人」、「這間會議室給你使用」),把你單獨放會議室,過後在軟性施壓! 二、我撐不住了:就醫後,被診斷為憂鬱症與精神症狀 事件發生後,我出現: 1.長期食慾不振 2.睡眠嚴重受影響 3.情緒低落、反覆出現輕X念頭 第一次就醫時,醫師診斷我是憂鬱症,需要規律服藥。 看完醫生、吃完藥,情況有稍微好一點,但「想結束」的念頭卻沒有馬上消失。 隔天晚上,我再次就醫,取得轉診單,因為我知道:再這樣下去真的不行了。 三、謝謝醫療團隊與社工:他們真的救了我一命 後來在醫院,社工與心理師花了很多時間聽我說話,幫我梳理整個過程,也詳細紀錄狀況,協助醫師做出更完整的判斷。 他們也主動協助我進行自X通報,因為看得出來我已經非常危險。 * 那段時間,我特別感謝我的主治醫師: 那天我是最後一位病人,醫師還沒吃飯,卻仍願意花很多時間陪我談。 在診間裡,我崩潰、大哭,把長期壓抑的痛苦一次說出來。 醫師沒有任何嫌煩,只是專心地聽,然後給我鼓勵。 那天之後,我才真心覺得:也許,我還可以再努力看看。 四、關於XX通報與生命線:真的不要那麼害怕 在 10 月 7 日那天,我接到生命線的來電。 他們非常細心地了解我的情況,也尊重我的感受。 我想特別跟大家說: 真的不用那麼害怕「XX防治通報」。 我當時明確表示:不希望讓家人知道,因為怕他們太擔心。 輔導員尊重我的想法,也協助我在「安全」與「隱私」之間找到平衡。 以前也有人想幫我通報,我都拒絕了。 但現在回頭看,我會跟大家說: 自己的身心健康,比面子、擔心別人怎麼看,都還要重要。 只要你還在,就有機會重建生活與職涯。 到現在,我的家人仍不知道整件事的細節,大家依舊過著開心的日子,而我也還在好好活著。 對現在的我來說,這樣就足夠了。 五、面對公司與調解程序:給正在經歷類似狀況的你 從我的經驗裡,我學到幾件事,也想整理成給大家的建議: 1.公司不一定會真正關心你的身心狀態 即使你出現嚴重身心反應,很多公司在意的仍是「撇清責任」。 2.人資的角色,多半是以公司立場為主 我覺得很多時候,他們的首要任務是「撇清責任」。 3.一定要自己保留證據(工作中就要保留) 包括:書面文件、簡訊、Line / Email 紀錄、會議內容紀錄、醫療診斷證明等。 不要完全依賴公司提出的版本,否則很容易在後續程序中處於極大劣勢。 4.即使提供醫療證明,公司也可能採取拖延或消極態度 調解時派出沒有決策權的人出席,導致整個調解流於形式,最後只能走上訴訟途徑。(而且還是上市上櫃公司...) 5.真心建議申請調解的同時,就先準備好訴訟資料 可以先草擬訴狀或整理相關事證,這樣一旦調解破局,可直接尋求專業律師,到法院請求合適的補償! 六、最後我想跟大家分享 如果你現在正被職場不當對待、長期高壓環境折磨,甚至已經影響到睡眠、食慾、情緒、生活品質,身為過來人我想誠心跟你說幾句話: 請不要忽視自己的心理狀態:去看醫生、找心理師、找社工、打生命線,真的不是丟臉的事,不是玻璃心,也不要一直在硬撐! 我們常常會覺得:「再忍一下就過了」「我應該還撐得住」「沒那麼嚴重」, 可是身體與心理其實早就在發出警訊。 求助不是軟弱,而是開始認真對待自己的第一步。 這段經歷對我來說很痛,但也讓我學會: 未來不論在哪一個職場,我都會更重視自己的心理狀態,不再讓自己一再被逼到絕境。 如果你看到這裡,也許你或你身邊的人正經歷類似的事,希望能互相鼓勵! 祝大家身心健康! 因為字數有限、而且沒有辦法貼圖片,詳細文章可參考:  https://www.dcard.tw/f/mood/p/26025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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