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資遣沒拿到非自願離職書
這個月第一個禮拜公司放無薪假8/4-8
第二個禮拜因為急性腸胃炎請一個禮拜8/11-15
第三個禮拜因為家人開刀住院請8/20、21、22
公司說我出勤率太差要資遣我,但是去領薪水跟他要非自願離職書時他說我出勤率太差可以不用給,除非我把第二跟第三禮拜的請假證明都補上才能開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您好
雖然你的敘述不多 ,但裡面有好幾個問題 ,我想你不應該混再一起談.
1.這個月第一個禮拜公司放無薪假8/4-8 --- 面試時有告知公司相關政策(會有無薪假)? 無薪假有經過勞資會議通過 .有向相關單位報備? 現在應該不是想什麼時候放無薪就什麼時候放無薪 .這你自己應該要清楚.
第二個禮拜因為急性腸胃炎請一個禮拜8/11-15 --- 有就診就應檢附醫生證明 ,依規定請假 .沒什麼公司不准假 .或是請太多假 .病假都有相關規定 ,且你都有開醫生證明 ,自己要依規定做 ,該請假就要請假.
第三個禮拜因為家人開刀住院請8/20、21、22 --- 是緊急的刀嗎? 要開刀不是都會預先通知 .你有先告知公司嗎? 你有先告知公司 .家裡的人最近可能會去開刀 .自己會需要請假照顧 .你有先告知公司嗎? 如果有 ,依規定你本來就可以請事假或家庭照顧假 .這也沒什麼問題. 但要事先告知 .公司也好早作調整和因應 .而不是突然就說明天要請3天假 .這樣也許就不是很好.
公司說我出勤率太差要資遣我,但是去領薪水跟他要非自願離職書時他說我出勤率太差可以不用給,除非我把第二跟第三禮拜的請假證明都補上才能開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資遣要有相關程序 ,要通報 ,要給資遣費...,且資遣的事項要明確 ,應該不會是公司要你做到這周就做到這周 ,也不會公司要你做到今天就做到今天 ,你可以詢問公司 ,如果是資遣 ,發起人是公司 ,如果是自請離職 ,發起人是自己 ,那是不一樣的 ,自己要保護自己 ,離職單或相關單據看清楚再簽(不要亂簽) ,如果有不清楚的 ,可詢問相關單位 ,你自己要先依規定 ,本來該請假就是要請假 ,本來該怎麼做就是該怎麼做(做好離職 /做好交接...) ,實務上有 ,公司請他做到這周 ,結果他隔天也不來了 ,也連絡不到 ,也沒請假...,這樣也許就變成他是曠職 ,本來好好的離職就好 ,最後卻變成是他的不對 ,因為曠職3天公司直接開除他 ,你覺得這樣好嗎? ,如果真的要離開 ,自己也要清楚公司相關規定 ,這樣對自己也好也是保障 ,如果公司刁難 ,例如不簽你假單 ,例如不給你離職單...,你自己就把相關郵件 ,Line對話 ,自己留底記錄下來 ,萬一公司說沒同意你請假 ,你自己就有證據可以拿的出來 ,說自己已經於什麼時候把假單給主管 ,但主管沒處理 ,那責任是不是就不是你 ,你覺得這樣會不會比較好 ,而不是大家都只用說的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您好,我這邊先來逐步回答您所遇到的問題
1.第一個禮拜公司放無薪假,這是什麼原因呢?若為天災事變這部應責任應無法歸咎於員工
2.第二個禮拜因為急性腸胃炎,勞工一年病假可請30天,病假證明依公司規定,建議您可以看一下公司的工作規則,了解病假請假規範去申請,不要讓本來病假但因沒銷假變成曠職
3.家人開刀住院,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允許員工在家庭成員需要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時,親自照顧家人而請假,一年內最多可請7天,且這7天會併入每年共14天的事假中
以上您未出勤的天數都有所依據,而不是因曠職原因被公司開除,若真的要用資遣,要求公司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就是您的權力
另補充,單從您問題所述,好像也未符合資遣要件,您也有維護自己工作權不應被資遣的權力喔
可以打1999 會轉當地的主管機關介入協助處理,爭取合法權益。
祝 如意順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