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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丞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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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n 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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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製造業行政總務31-35歲

我畢業後因為對未來職業方向不太確定,所以選擇了在家附近的幾份工作,主要以行政類型為主,像是業務助理、客服人員或總務類的文職工作。由於我個人比較細心且偏好文書處理的工作,所以一直偏向這些職位。 然而,經過一段時間,我發現自己在工作上碰到了不少問題。這些工作通常會遇到公司內部的派系鬥爭、福利待遇與面試時說的不符(例如有加班費但卻無法申報加班),或者發現被當成業務來使用的業務助理工作。這些情況讓我不得不選擇離開。 目前唯一待過一年以上的工作是總務類型的職位,其他幾份工作都在短時間內離開了。其實我並不是想離職,而是希望在更好的環境中工作,但現在在求職過程中,卻經常被面試官質疑:為什麼換了這麼多工作?是不是心態不穩定?會不會又很快離職? 我不想給人留下抱怨的印象,但又無法不解釋自己為何做不久。請問,該如何向面試官說明這段工作經歷,才能在不顯得抱怨的情況下,誠實又恰當地解釋自己的離職原因?

誠實告知工作遇到的困難
將焦點放在學習成長上
其他建議
2 天 20 小時後結束
職涯發展轉職離職原因離職理由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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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觀看1159
電影業門市管理21-25歲

入職5天與公司提離職需要把已排班的班表上完嗎?還是可以直接離職? 當初有簽署員工規範有寫離職提前兩週告知,若已排班把剩餘班上完

工作法規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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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313
醫療服務業行政總務31-35歲

2月的考核獎金沒領到,年終也沒有領到該有的部分,自己的主管答應會協助處理,但到現在還沒有處理,如果總公司要我辦離職手續,是否會影響到權益?

工作法規年終獎金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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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460
人力仲介代徵╱派遣客戶服務未填年齡範圍

這題答案我認為是不行,因為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明顯規範,雇主不得索取非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另外個資法也有提到使用個資需有特定目的,但是假設面試過後覺得彼此任一方覺得不適合,求職者都可以拿回履歷。 但是為什麼要發問,因為就業服務中心10:16分一位女性打來,然後針對此部分強硬地說只要公司為了求職目的,不管有沒有錄取都要強制審核求職者的履歷 ,即使求職者當下覺得不合適或者對方沒有要錄取,還是不能取回個人履歷,因為公司人資需要完成他的工作,態度口吻相當強硬,當下已經跟他說此行為違反個資法跟就業服務法,但是對方仍舊說這有待確認,如果對方有在面試當下有違反求職者拍照或錄影生成AI仿聲合成視頻,因為無法確定該人行為目的為和沒有辦法確定求職者是否因此遭受損失,故無法有任何權利主張。 為了避免日後有任一求職者因對方的錯誤權利主張,還無法取回個資,進行基礎的個人權益保護,避免將隱私洩漏給求職者,故還是替大家發問澄清概念。 那您認為是否為了公司人資要完成他們部門工作所謂的履歷審核,只要進入求職程序,都需要無條件提供人力資源部門各種求職者資料及隱私?這是否發現人力資源真諦為另一種白手套,公司新型套洗賣個資進行變相合法的商業行為?

都啥年代了還蠢為他人商業目的到處留個資
都去求職還不留履歷個資什麼傲慢態度!
不錄取不想留履歷本來就是個人權益
假徵才套洗賣個資人資為合法新型商業行為
2 天 20 小時後結束
人力資源個資法就業服務法履歷未錄取索取履歷個資求職安全求職詐騙轉職面試面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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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894
廣告行銷╱傳播經紀業行銷廣告26-30歲

我在一家公司試用期工作了三個月,因為「不適任」被資遣。當時主管告訴我,因為我還在試用期,所以公司不會支付資遣費,但會發放當月的薪資,並告訴我後續幾天可以不用再來公司。當時我只知道資遣需要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但並不確定「試用期內資遣是否可以不給資遣費」。 此外,公司還讓我簽署了一份契約,規定離開公司後不能再對公司提出任何爭議。 最近和一些有相關經驗的朋友討論,他們告訴我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 我也查證到,即使在試用期,若被資遣,依然應該支付資遣費。這件事已經發生在去年底,並且當時主管的對話也沒有錄音。手上目前只有非自願離職證明、薪資轉帳紀錄和明細。 我想了解,我是否還有辦法討回資遣費?

可以,與前公司協商請他們補發
時間已久,拿回資遣費機會不大
其他建議
工作法規薪資資遣費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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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798
人力仲介代徵╱派遣客戶服務未填年齡範圍

因為長期沒工作存款見底,逼不得以去人力派遣找工作,但是現在人力派遣浮濫索取個資,人力派遣以書審為由要求寫個資填契約書、先繳交資料後告知未錄取,但是身分證照片正反面影本已經繳交及帳戶資料已提供,像該人力派遣若為惡意行為如何保障求職者權益,以防自己帳戶淪為詐騙集團工具或個資遭盜。 如最近一個xx人派就這樣,以短期工招聘以提供原本可隔日上班但臨時取消,還有一個大量廣告在某工業區的物流人派也跟他們都是違反勞基法17-1,叫人去現場面試,但是人力派遣幫公司找人原本就不能再叫求職者過去面試﹐結果他們還是這麼做,感覺不斷遭戲耍、面試不斷遇到違法的人力派遣跟公司該如何做以求自保求職者權益?

為了保全名譽順利求職只好自認倒楣
要求人派賠償,並簽切結不個資外漏 
要求人派給其他工作,若無再告
蒐證提供勞動部直請官方協助追溯個資應用
人力派遣先繳交個資後錄取取消OFFER工作法規書審履歷詐個資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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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觀看1039
橡膠及塑膠製品製造業保全警衛46-50歲

被強制終止合約 而且沒有遣散費與非自願離職 且顏面證據 勞動部也不能調查嗎 公司內部的黑暗員工要自認倒楣嗎 主管不喜歡哪位就想辦法用一些無厘頭的理由將你辭退都無罪嗎

工作法規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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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505
人力仲介代徵╱派遣客戶服務未填年齡範圍

如題,不肖業者人派已徵才為由,藉由面試前要求先填寫制式履歷,履歷卡上印有個人聲明,強制同意該單位以特定目的(徵才)為由蒐集求職者資並聲明同意要求徵信金融往來紀錄,明顯違法,這種工作如果不願意參加就沒有錄取機會,但是若提供後又擔心是假職缺真利用徵信個人金融紀錄進行違反求職者意願之金融徵信,甚至擔心外洩求職者金融紀錄個資,這樣該如何判斷是否為假職缺,如果已簽屬就業服務條款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此行為違法蒐證資料逕自檢舉
如不能確定錄取堅不繳交相關人事資料
先面試如果後續有爭議再找勞工局申訴
嚴拒因無法保證不被違法挪用個資或個資遭洩
人力派遣個資外洩假徵才真詐個資勞動基準法勞工局就業服務法違法收集個資金融徵信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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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678
零售業行政總務21-25歲

因為是小公司老闆是業務兼人資,離職證明需要員工自己打,我打好後,老闆說我離職證明的離職當月工資是錯的, 我以為是實領金額,所以打上扣完勞健保費用的金額,我跟老闆說我再印一次正確的證明給他蓋章,但老闆說不用,要我劃掉金額,旁邊補上當初談的正確金額,叫我簽名後,他用公司章蓋在上面(像保險寫錯,劃掉簽名那樣) 因為是第一次自己寫這個,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麻煩大家幫我解答,謝謝

工作法規離職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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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觀看518
廣告行銷╱傳播經紀業行銷廣告21-25歲

我在兩三個月前就已經預告3月底要離職, 但昨天突然發現我可能3/31就無法上班, 4月初有其他規劃也無法進公司簽署離職單, 但是因為只差一天滿一個月, 我是可以最後一天3/31請假, 然後4/7回來簽離職單嗎? 這樣中間4/1-4/6也不會有影響對嗎? 因為之前有聽過離職同事她離職最後幾天是用年假請掉(像是人最後一天出現是2/19,但是用年假請到月底) 結果公司在她最後一天來公司的日子2/19的就將其退勞保, 後面的年假也不知道也沒有算成錢給她, 所以想問我如果是離職後再回來簽離職單, 3月底離職,四月初回來簽離職單是可以的嗎? 這樣公司是不是就不能在3/28就把我退保?

工作法規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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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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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仲介代徵╱派遣客戶服務未填年齡範圍

1、如題,由於現在面試發現很多公司會有賠償陷阱,常見如保密條款、洩漏個資或公司機密就賠償等,或者承攬契約因無按照對方指定完成公司遭求償往員工身上灌或最近面試到因為助理工作保管不慎導致物品遺失賠償、公司因為犯規需罰款倒扣等..藉口方式五花八門,想詢問這種求償要如何明確流程保障自己權益。 2、之前有詢問過相關部門,為避免有心人士利用職場由主管因不滿新人表現而利用賠償、扣款、違規等手段去跟新人求償(不知道是私人立場還是藉由公司名義)這些狀況該如何應對防範呢? 3、如果假設真不幸有賠償爭議,有詢問過需要訴諸法律,以保障權益並且避免一而再再而三由同一公司、或公司不知情的狀況下由不肖主管不斷用類似藉口向員工求償,甚至因為發現可以這樣輕易勒索員工一而再再而三製造霸凌事件,這樣該怎麼避免應對呢? 4、許多公司會有履歷查核或者下方填寫詢問是否有目前有民刑事訴訟、是否有債務等問卷式履歷是否真有賠償爭議並走相關法律程序就是民事訴訟部分。有必要求職時因履歷設計為問卷式告知嗎?還是得以就業服法提供之非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而拒絕提供且簽署呢?

面試發現會牽扯賠償就不是好工作不要做
為賺錢當一兩次冤大頭同時偷偷找新工作
死都不賠,公司主管亂扣錢就告發
賠一半,因主管公司也有該盡之管理責任
保障求職者公司爭議公平交易就業服務法就業隱私履歷查核工作賠償求職安全衝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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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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