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因病申請留職停薪中,是否可以進行兼職?
去年因病與前公司申請留職停薪,後續我養病期間因為組織縮編,我的職位消滅了因此我無法直接復職需要另找工作,但我跟前公司約定幫我保留留職停薪中的勞保年資,繼續幫我保勞保直到我有找到新工作為止。
想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若我在找到全職工作前先去做兼職工作,兩邊是否可以重複投保呢?

在台灣,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勞保的投保原則是以「單一投保單位」為基礎,也就是說,一個勞工在同一時間原則上只能透過一個投保單位參加勞保,不能重複投保。這是為了避免保險資源的重複計算與浪費,並確保保險制度的公平性。因此,在你的情況下,若前公司持續幫你保留勞保年資並繼續為你投保勞保,而你在找到全職工作前又開始兼職工作,理論上你無法同時透過兼職工作的雇主再次投保勞保。
若你在兼職工作期間想要透過新雇主再次投保勞保,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2條及《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勞工若已在某投保單位參加勞保,則其他雇主無法為其重複投保。也就是說,只要你目前的勞保身份(透過前公司)仍然有效,兼職工作的雇主在申請為你投保時,勞保局系統可能會因「已有投保紀錄」而無法受理。
然而,若你的兼職工作雇主依法必須為員工投保(例如公司規模達5人以上,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屬強制投保單位),則可能需要與前公司協調,結束前公司的投保關係,並改由新雇主為你投保。否則,兩邊同時投保在制度上是不被允許的。
你提到前公司幫你保留勞保年資,這點非常重要。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9條,若你在不同投保單位之間轉換,只要投保期間沒有中斷,年資是可以累計計算的。因此,若你從前公司的投保轉到兼職工作的投保,只要中間無斷保,年資不會受影響。但若前公司持續投保,而你又希望兼職單位投保,建議與前公司協商,在你開始兼職工作時終止其投保關係,再由兼職雇主接手投保。
若你的兼職工作屬於非正式僱傭關係(例如個人接案或短期零工),且雇主無強制投保義務(例如少於5人的單位),則可能不會涉及勞保投保問題。但若兼職雇主是強制投保單位,則必須依法為你投保,此時你需要處理與前公司投保的重疊問題。
1. 問題大意
你因病留職停薪,職位消滅,前公司續保勞保,想問可否兼職及重複投保。
2. 基本原則
勞保可以正職、兼職「同時投保」,可重複。
3. 現有狀況
你現由前公司以留停身份代保,屬有效保險。
4. 若兼職新工作
新兼職若要投保,需檢視保險規定與雇主安排,有工時與薪資規定。
5. 重複投保
若雙重勞保,更能保障勞工。
6. 正確作法
應與兼職雇主協調,重複辦理勞保。
7. 兼職保險安排
可由兼職公司僅辦理加勞保。
8. 保勞保的重要性
持續勞保對年資累積、日後退休金有幫助。
9. 可考慮的選項
兼職期間維持由前公司續保,直到轉正職。
10. 與前公司溝通
若狀況改變,需即時告知前公司調整保險。
11. 尋求專業協助
建議詢問勞工保險局或專業人士確認細節。
12. 祝福你
願你早日康復,找到理想工作,未來順利!
Hi,我是Alice謝謝你的邀請回覆。
有關於您的疑問,兩份工作可同時投保喔!
以下為勞保局資訊請參考😊
https://events.bli.gov.tw/Activities/202106/
如勞工身兼數份工作,切勿為減輕保險費負擔,而只在一個單位投保,以避免於未加保單位發生職業災害,造成不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