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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份工作是去年11月底通知錄取的,因醫院內流程問題等候大約1個月的時間才入職,進去一週發現環境、職務都不如預期 而且原本以為通勤30-35分鐘我還能接受,但是實際騎乘下來發現太累了,但因為家裡的關係,也沒有打算在職場附近租屋,目前覺得有些痛苦及兩難。 之前有過醫院經歷,兩間醫院層級不太一樣 就算要提離職也擔心讓人印象差,畢竟當時可是非常積極的爭取
目前在職中,剛進新公司(小公司)一週 我曾有4年的秘書經驗,但因為每家公司經營模式不同,之前是有好幾個秘書一起處理,新公司是只有一個人,並且公司旗下所有的子公司、加盟,幾乎都繳回我現在這個位子的人處理(面試時並不知道) 我覺得這讓我壓力很大,這一週讓我有種身心疲憊的感覺,我在想該不該離職? 現在有在進修設計課程,已考取PS,接下來準備考Illustrator,但我也不知道要不要往這方面,畢竟沒有做過,而且也需要證照拿到才能轉換! 這兩日有在看派遣方面,以前也做過,思考要回大公司當派遣(也許有機會轉正) 目前有收到人壽的打雜派遣(無轉正)、人壽理賠(可轉)跟房屋總公司的人資助理(可轉) #我是一個極度內向的人,對電話有恐懼 #2025年中到目前已經換了三個工作
到過年前正在做一個短期打工,但希望能年後有工作因此目前開始投履歷。 面試若有提說何時上工,我應該要時說我正在做年前打工所以要年後才能到職或是用其他理由說無法立即上供需年後報到?
先前提問若尚未確定被資遣日時到下一職場(公家單位、民營、⋯⋯等),但現已確定被資遣日是何時,請問到下一職場(公家單位、民營、⋯⋯等)面試時要怎麼告知面試長官?(若面試時間尚在原單位未在資遣日面試怎麼告知面試長官?)
目前在一間上市上櫃,員工人數6000人以上的公司擔任基層總務主管,出社會即接觸行政總務相關職位。 目前收到一間外商總務工作邀約,雖非主管職,但年薪相較現況多出30w以上;目前公司詢問我是否要轉職HR相關單位,例如:招募、員關、訓練 不曉得是否要選擇自己熟悉的領域,還是為了未來的職涯更多元,選擇現有公司的其他工作業務
1.原因:因身體檢查須做精密檢查,加上身體無法持續,單人作業維持商業大樓運轉的主管工作,與家人研議後,離職8年的工作,7-9月進行身體檢查及調整,9-12月持續邊找工作、調整身體運動、進修計畫執行。 2.背景:19年的經歷,傳產、科技廠、百貨公司、商業大樓任職過。專長:設備維護、工程發包議價驗收、總務行政、下包商人員管理、工程勞安業務主管、SOP教育訓練演練執行及規劃、倉儲管理、備品採購議價,活動設計規劃執行。 3.進修計畫和證照:總務行政(實務班)、人資(培訓班)、總幹事(證照班)。證照:甲種業務主管、乙級室內配線、丙級工業配線、天車操作員、總幹事證照(需待3個月後領取) 4.現況:自重7月離職,有在9月短暫的2星期工作(因適應不良離職後,重新定義自己的職涯規畫,但至今尚未找到工作),面試邀約及主動應徵,都有執行及面試,台南市場就業不佳,已開始往北高雄看工作。 5.規劃:目前仍以總務/物業管理/後勤體系/管理部,這四大職類型,尋找工作中,因想挑戰主管職,從10月開始到至今,經過系統自動媒合及自己篩選出合適的面試機會只有4場,兩場在台北因詢問當時(系統媒合),家中有要事必須要有人醫院照顧,也考量距離過遠而婉拒,另外兩場11月後的面試均未錄取(有進行自我復盤、一場是我已經面試中,不巧公司已當天找到合適人選,但未告知用人主管,導致錯過。另外一場則是因為政策問題,我其實已經到達3面,因為有些細節,資訊無法一致,錄取機率不大了。),仍然在尋找適合的職涯工作,但已經離開職場半年,加上2025年將結束,依照過往這時段,工作媒合率最低,我是該繼續堅持我的職涯路線,還是要回去我的老職涯設備維修師(12年),主要有受過職傷,傷後有稍微陰影,雖然可繼續做,但意願度不高。 6.詢問:目前42歲,履歷已經修正完畢、進修補強自身,職涯方向設定明確,業務性質的工作都會婉拒,金流尚能再撐到過年,心中的壓力雖有,但還尚能挺過焦慮,也大約知道市場環境不佳,詢問老師們的建議,下一步該如何執行。
請問各位前輩, 我上一份工作離職後至今空窗期長達三年, 因為心理問題因素,這三年實際上真的什麼都沒做,沒有進修沒有充實自己這種美化的理由可以包裝。 最近調整好自己的狀態,想要重新進入職場,以行政、客服為方向投履歷, 但是空窗期三年的履歷真的很不好看,獲得面試的機會也不多,在面試時可能表達的理由也不夠充分⋯⋯ 我目前履歷工作經歷只有到2022年,自傳沒有提到空窗期,請問有沒有需要在履歷自傳中簡明交代空窗期?還是面試時被問再說明。 想知道人資的角度會如何看待空窗期三年的求職者,什麼條件下會給予機會呢? 懇請給予調整的方向建議,十分感謝!
1. 仍在職 2. 公司在同事請假有設立代理人機制,目前我為A的第一代理人及B的第二代理人,若二位同時請假,我仍在代理B的工作情況下,公司要求我原本代理B的工作改成去代理A的工作,並且要求代理期間必須熟悉B、A的工作內容,我能否拒絕代理A的工作。 3. 公司是人力派遣公司,與被派遣的單位合同中有寫明,若人員請假或不足的情況下,要派人支援,但公司寧可被罰款,也不派人,總是要求未請假人員代理,多次溝通無果,請問該如何處理。
已經有預感會被資遣若再尚未預告被資遣是哪一日時在這當中若到下一單位(職場)面試要怎麼與面試官告知此事較合理?或是尚未公告預告哪一日被資遣能否先投遞履歷以確保延續工作才不會有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