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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主管一段時間(約2年),負責部門的人員與工作管理,最近有一位員工A要離職,這位員工A能力很強,是整個團隊能力最強的人,工作認真、有效率、也會凝聚團隊向心力,同時也是一個我想提拔的人才;因為她的離職,有另一位能力也很強的同事B跟她感情較好,也開始思考是否跟隨那位同事A,我去關心A她離職原因,A她提到部門內有一位同事C很討厭。那一位被討厭的同事C,雖然能力不強,但該做的事都有完成,在同事A進部門前也做為凝聚團隊向心力的角色,A提到這位同事C沒什麼錯,他們也沒過節,但就是討厭看到C講話的樣子,看到就煩。依我觀察,C平常關心每位同事包含A,但無論我拿出證據說C對她很好很關心她啊,或是C也有什麼優點,或是可以安排到比較不會看見C的位子,她希望完全不要看到最好;並提到另一位常和C說話的同事D也很討厭,D經常外派很少出現在辦公室,對每一位辦公室內的同事也很好,每次進辦公室總會先和C說話。A提到其他同事她很喜歡,但就不想看到這兩個人,她覺得已經忍不住了,每次看到都覺得很煩,她知道這兩個人沒做錯什麼,不可能免除職位,也做不到假裝沒看到,因此她自己離開,希望不要再看到這兩個人。因為我覺得A她是難得的人才,不希望她離開,部門有一些工作只有她能做,而且因為她的離開可能也會有其他人跟著離開我也覺得很驚慌,想詢問遇到這個情形、離職原因是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挽留下屬?
我是去年畢業的畢業生,目前在一間社福機構工作,當初會進入社福機構工作,主要還是因為喜歡活動企劃,過去也有這方面的工作經驗。工作內容雖說掛著的是企劃,但主要還是在推銷募款活動,畢竟偏業務性質,所以有很大的業績壓力。除此之外,還需要做很多其他業務以外的工作。最近一直被追著問效益,但我真的很不喜歡業務的工作,當初想說為了經歷先做做看,不過最近看到努力了很久都沒成效的工作結果,覺得很無力失望,離職的想法也越來越強烈,不知道到底要不要鼓起勇氣提離職,還是繼續忍耐一年過去。
大家好,小弟在碩士畢業後2年不到這段期間有4份工作經驗。第一份是在科技業,因為覺得太無聊沒發展性離職第二份是在傳產,因為工安太差離職第三份是在某間小公司,因為管理很大問題加上沒什麼發展性離職第四份依然是在小公司,在年底因組織重整被資遣每一份工作資歷都不到半年,除了第一份工作是自己太衝動離職之外,剩下的都是外在因素,沒辦法所以離職之後開始求職不順,有些有面試的都有被問到你為什麼上一份離職,我在想是不是回答得太誠實所以一直收到無聲卡是否可以請問前輩們,我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還是我這個履歷就真的沒救了?
不想一直處在這工作狀況中,多次溝通後也都希望我能再努力看看 最後在提出暫離工作崗位後 迅速同意 後續交接工作期間 主管雖有訝異工作內容之索碎與項目之多 但也沒看主管有其它婉留的動作 那表示是??
個人在幾個月前因為不慎在公司內部連上外面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瀏覽,結果被人舉報,導致我被公司解職。但是公司要我簽下自願離職書,如此一來在其他公司來查證時,他們也會講說是自願離職。那現在問題來了,遇到面試的時候,我該怎麼講才會比較婉轉?直接明講好像會砸鍋。
記得某一份工作慘痛工作經驗,是因為該公司多頭馬車、主管太多,一件事情要問超多人,每個人意見不同,推來推去,感覺就像同仇敵愾,服務業關係案子需要在兩小時內結案,該公司主管使用疲勞轟炸方式,使我才進去不到一個月馬上受不了,公司不但有學長姊制,4個組8個主管,一個案幾乎每個主管都批然後傳給不同人,批不同意見,總共有三個需要往上呈的案子,加上服務業性質要輪流休息,不敢去上廁所也不敢去吃飯,繞到最後已經下午2-3點了,被兩三個主管丟來丟去之後,最後跟一個主管報備要去用餐去廁所,那位主管卻說你不知道嗎?我們還有值班主管你要報備要找他,我帶你去,新主管你不認識,我帶你去認識新主管,終於這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草,我終於按耐不住脾氣,終於大爆發,也不管這些案子到底能不能兩三個小時內結案,告訴該主管我真的需要休息,也不管對方說什麼直接離去,後來便利商店隨便吃點東西狂哭後就提離職了。但是之後也超害怕再遇到類似的工作,請問要怎麼辨別這種主管會合作無間霸凌新人的工作?另外這種遭主管蓄意霸凌的工作要怎麼寫離職原因,比較合理中肯,要怎麼找回熱忱再回到職場,希望有人可以幫幫我,謝謝。
預計在試用期後提出離職職務內容其實不困難我也很喜歡想離職的原因其實也很簡單我無法認同及適應公司文化與作業流程業務分配及要求產出的時間也很不理想加上主要共事的同仁狀況不好無法溝通 沒有彈性 造成我身心壓力過大與主管溝通後主管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只是在試用期的評鑑報告上說我能力不足延長試用期作為觀察單是業務分配及要求的產出時間都可能導致業務量過繁重甚至常態性加班更何況我很看重同事之間的溝通及相處這已經與我求職時所追求的工作模式相悖所以才會想離職但因公司內部規則與適逢農曆年假期會預計在年前提年後走但是我不希望以業務流程及公司文化問題作為離職理由因為我曾經向主管在我提出求助而當下已經被認為這些不是理由但也不希望以自身能力不足等自身"問題"為離職原因想請教是否有其他較為中性理由可以做為離職原因的?
您好,想請問專業的人,1. 如果我的最新履歷只有三個月,我是否可以不用放到履歷上,面談有問到再說就好,因為我覺得會影響到我的面試機會(我的最新公司是很有名的公司,薪水也比上一間成長許多,這樣放到履歷上有幫助嗎)2. 面試時一直沒有問到我的三個月經歷,我是否需要主動交代,免得錄取時繳交證明會與履歷上的公司不符合以上,感謝各位的回答,謝謝。
好不容易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內容;因上1天班後掛病假(住院12天)被迫資遣;理由因公司考慮營運狀況及職位急需;所以被迫資遣;並希望我好好修養再工作!ps.公司有符合資遣勞工程序走!1.非自願離職證明是不可勝任;這對未來找工作是否會有影響?我要如何解釋給予新的面試公司?2.我要如何調試自己?3.因為上級主管覺得我動小手術不應該修那麼多天;也解釋過了(診斷書也註明12天住院);但卻迎來資遣;我也再反醒是不是自己溝通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