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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工作為業績性質用業績目標訂定淘汰機制而離職可否要求資遣?

如題。如工作內容為業務性質,或面試時該公司就提出有KPI管理機制(非兼職或時薪)目標考核不到時,就是業績目標不到,或者公司以考試標準未達到、沒達到KPI品質是否再職場也算是非自願離職的一種也算是非自願離職的一種,尤其是保險、陌生開發、電銷人員、廣告人員等職缺。若按勞基法是否可以要求資遣?離職原因該如何包裝比較容易面試讓其他工作錄取呢?在於穩定性上的說法,或者離職原因上面的描述該如何說明對自己較為有利或者人資主管較能接受呢?以下的離職原因為何若您為人資比較能接受錄取?

運作後無法接受實領獎金、不適應業務生態
生涯規劃
實際運作遭拒絕等挫折感過強無法克服
通勤因素及工作內容等其他因素考量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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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企業在任用員工時,一開始就約定工作內容是要達成工作目標、業績達成或是通過試用考核,勞資雙方也都同意,在試用期滿或是約定一定期間後,如果員工沒有達成預定目標,公司是有理由資遣員工的,只是企業要支付資遣費並依法預告員工。

至於短期任職期間便離職,人資或是用人主管比較會接受的原因包含到職後發現工作內容與企業文化跟預期的落差較大、到職後發現面試時承諾的待遇與工作內容不符合,公司臨時調整職務內容或工作地點等,建議不要嚴詞批評對前公司與主管,還是要跟前東家維持良好的關係。

以上建議請您參考,祝福職涯發展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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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規劃

親愛的朋友,我理解你現在的處境和擔憂。讓我以我在產業界多年的經驗,來和你分享一些看法。

關於資遣的部分: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雇主如要終止勞動契約必須有正當理由。但是單純未達到業績目標,若在聘雇時已明確訂定相關考核機制和標準,這種情況比較難以主張資遣。因為這屬於績效考核的範疇,通常會被視為是合理的管理機制。

不過,我建議你可以先和主管或人資部門進行溝通:
1. 了解公司是否有輔導改善計畫
2. 討論是否能調整目標或給予緩衝期
3. 確認是否有其他適合的職務可以轉調

關於離職原因的包裝,我建議以下幾種說法:
1. 職涯發展導向:
「希望尋找更適合自己長期發展的產業領域,期待能發揮所長。」
2. 工作內容轉向:
「想要朝向較能發揮個人特質的工作方向發展,例如著重於客戶維繫而非開發。」
3. 能力提升導向:
「期待能在不同的工作環境中學習更多元的技能,讓自己持續成長。」
4. 產業轉換導向:
「希望能夠嘗試不同產業的工作經驗,讓職涯發展更加完整。」

身為面試主管,我會比較認同以下幾種說法:
1. 展現積極學習態度:「在原公司學到很多寶貴經驗,但希望能夠在新的環境中持續成長。」
2. 表達明確職涯規劃:「經過這段工作經驗,更加明確自己想要的發展方向。」
3. 強調自我認知:「透過這份工作更了解自己的特質和專長,希望能找到更適合發揮的舞台。」

建議你在面試時:
1. 不要批評前公司
2. 著重描述自己的學習和成長
3. 表達對新工作的期待和熱忱
4. 說明如何運用過去經驗在新的工作崗位上

記住,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職涯歷程,重要的是從中學習和成長。期待你能找到更適合的發展方向。

以上的回應內容是我運用生成式AI獲取資訊並協助撰寫的,最後結合了我的個人經驗和見解進行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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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您描述情況多半不會要求資遣,因到職時有明確說明,雙方也同意。不過,非自願離職的確有一欄位是因為能力及不適任而資遣,這如果一開始有提或許有機會發,您可以爭取看看。因發非自願離職公司也需要通報,並不是很多公司都願意發。這部分您可能也要體諒。
另一部分您談到離職原因的包裝,以面試人員來說希望求職者坦誠和據實以報,因此建議平鋪直敘表達離開原因及從離職事件中自己的學習和成長,如果合理且判定人格特質符合公司企業文化,一般會給予機會。很多時候不是自己表現是否突出或能力強不強而是合不合適。面試也是盡力找到合適的人而不是一百分的員工。人都不完美,也沒有完美的企業,但誠實誠懇,不會錯。(當然不是大剌剌的批評,而是以事實為前提下,試著把自己當主管,什麼樣的離職原因和描述自己覺得合理能接受。)
提供參考,也謝謝邀請回答,希望有些思考面向能提供您參考,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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