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人氣
待答
目前職業為美睫師 底薪1萬 雇主抽7成 工時10小時 目前剛入行兩個月,月薪不到兩萬 原本說每週日固定休假 每月還可另選2天休假日,上班兩個月改口月休六天! 加班時間僱主沒有給加班費 年前是美業的大月,老闆臨時告知除夕前十天都不能休假 也有提過要訂制服 如果離職要繳制服费用 想询问上述内容 雇主是否违法勞基法? 因為有跟老闆反應,老闆都用服務業都是這樣,0底薪,塘塞我,但我認為該給的加班費至少要有 抽成部分僱主說包含場地、客源、材料費用
在大公司工作了3年左右後, 我目前已經離職接近半年, 但我在這段看似待業的時間裡, 考取了2張Google專家級證照 / 2張AWS專家級證照 / 1張K8s專家證照 / 2張證基會證照; 並且, 根據這些證照的領域範圍, 自行衍生實作了2~3個與應徵職務高度正相關的專案. 技術知識的領域涵蓋"軟體開發與維運"及"機器學習(AI)". 請問這樣的條件下是否反而是強勁競爭力的證明? 高度正相關的專案實作是否展示了我的即戰力? 年薪估算可以要求多少才能最大化我的價值同時又是符合行情呢? 如果面對面試官質疑我的年紀與待業時長, 我又該如何巧妙應對? 與前公司主管處得不好, 得罪主管後就被造謠生事, 最後不歡而散 這在面試時被問及在前公司的人緣與考績時該怎麼應答?
本人剛滿三個月,要被外派到美國,但是津貼才四萬。原本薪資四萬不到還再加四萬津貼,完全不划算。被告知出國當月不足月的話會按比例給予。到公司後本來被告知是三月出國,但突然被告知要二月。除了住之外其他都要自行解決,餐費才65美金。美國消費還要等回國才能報帳。導致不想待了。想問津貼多少才符合。公司面談時要被告知到美國後會有十幾萬,結果不符,報導後也告知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後回漲薪水,但結果沒有,還是維持。
我目前是在一家民間融資公司擔任行政客服人員,平常負責處理客戶來電諮詢及客訴問題,年資三年多。 公司福利待遇都不錯,但是沒有升遷空間,工作內容單一且主管思維守舊,同事人都很好但工作氛圍低迷,很像溫水煮青蛙。 我覺得我應該要離開這個公司,嘗試找了人力銀行,但薪資待遇都相對比較少, 請問我該怎麼辦QQ 先謝謝回答的各位🙏🙇♀️🙇♀️🙇♀️
公司員工總人數不到10人。 去年4月有1位同事離職,這個月又有1個同事離職, 這2次有同事離職,老闆都沒有在徵人的打算, 而是打算將離職同事們的業務分出來給其他人分擔。 去年4月同事離職時,我有被新增業務量,但不多,且我當時才剛加薪,故當時對於老闆薪資業務量卻沒調整薪水,沒有太大的反應。 但這個月同事離職,他的一半業務量都需要由我來承接,主管已有協助詢問老闆加薪之事,而老闆也有自己的考量,所以沒有意願再加薪。 老闆不加薪的考量如下: 1.我的年資尚淺 2.近年來公司業績不如從前 我的理解是,如老闆擔心我的能力無法同時完成個人業務和同事的業務 可以給我一段觀察期,再決定是否加薪 因我也非業務性質,不需背負業績壓力 如果需要我做更多的事,卻無法在薪水上給予相應的回應 還不斷拿公司業績來當理由,要一起共患難 我覺得這是比較勉強 撇除薪資外, 工作的內容、福利、環境和同事我都覺得不錯 只是不知道是否該繼續等待加薪,抑或是另尋他處
目前現職做到12/31離職,原本要做到一月底,但12月底前公司找到人補齊了,所以我做到年底,今天有領到12月薪資,但不曉得過年前是否還領得到年終,之前勞動契約忘記注意是否有一條一定要在職才能領取。 @其實原本八月底就要離職,後來HR說希望可以繼續留著,還多做幾個月等公司找到交接人出現,後來才確定做到年底
本人剛出社會,目前在家醫科診所擔任調劑藥師,上班走路一分鐘,診所有管藥(4種)、自動包藥機。底薪7.3w,需輪班,假日只有週六早上看診,一個月工時125小時,超過算加班,一分鐘7.5元,調劑費一張一元,三節各只有一千,年終一個月。過年放一個禮拜,7-8月有兩周連續假期。 想請問這樣的薪水是否偏低?因為應徵過好幾間藥局,比較起來感覺偏低,本來是想到別間,後來是對方一直話術我,加上我剛出社會,才簽了一年約,想問是否合約期滿就跳槽?
公司常加班,在當月有缺勤的情況下,公司的加班費計算公式為:總薪資-全勤獎金÷30日÷8小時x<1.34或1.67>,請問這樣符合當前勞基法規定嗎?還是說勞基法並未規定,需同公司協商呢?
目前工作中,但尚有一問題想請教前輩,若公司外派(國外)出差,周二搭飛機出國出勤到週六 周日回國,而這樣工作日會卡到假日,在公司有給出差補貼下,是否可要求計算加班薪資? 有法源嗎
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在診所掛號櫃臺上班的,門診時間是一,三,五是每天早上9-12,下午3:30-9:00二,四是每天早上9:00-12點,下午3:30-6:30,星期六是早上9:00-12:00,下午2:00-5:00,換算下來每個禮拜二跟四,我都欠它2個小時,結果一個月下來都欠10幾個小時,那他要扣我薪水,問題來了,是你診所自己不營業的,我想上班但你沒開門啊……怎可扣我的時數呢?再來……好,你要扣讓你扣,我是領月薪的,一個月30000,那扣錢的話是不是應該用月薪除以30再除以一天上班時數8才是我的時薪吧!結果公司卻用時薪制的薪水來扣我的錢,180,來扣,這樣合理嗎?因為半年下來我已經欠公司快60個小時了,扣下來差了好幾千塊呢!請問我的時薪應該是多少呢?謝謝解答,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