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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老闆是外國人雇用合約是簽外文的時候,能受台灣法律保障嗎

入職後發現和104平台上寫得福利不同,且沒有提到特休等事宜,面試時有說過年有小紅包,但是也沒拿到,有點擔心完全沒有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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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部分是國家法律規定,老闆即使是外星人到這設公司也要守當地法令。
獎金紅包的部份就不能肯定保障,這是老闆的心意,都說是"小"了,不要太期待,到時甚至可以說以"績效考核"決定紅包大小,真的是老闆說了算。
建議把104現在刊登的訊息印下來,可以直接詢問面談的主管,再做決定。

您說到合約是英文版這就比較擔心是台灣只有您一個人,並沒有以公司設立的形式到時出問題老闆說收就收,甚至薪資沒匯來有可能投訴無門,或是現在公司註冊在海外,要求償也很辛苦麻煩,這部份您就要審慎考慮。

就像買房子買預售屋,前面吹得天花亂墜交屋後都該給的都沒有,
這些資料將來都可以成為上法院的呈堂證供。

祝 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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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哪一國人,只要在本地就會受到當地的法律約束,這是一定的,所以你在台灣當然受法律的保障;特休是國內勞基法的一部份,當然也會享有該部份的權益,至於其它的獎金或紅包等,屬額外的獎勵,可能需要你再跟公司或主管當場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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