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人氣
待答
前一份工作四年雖然是小公司也做的上手,所以找了一間名氣比較大的公司去進行轉職。但是轉職進去後才發現制度更加不完善,也擔心是不是自己多慮想聽前輩們的建議 謝謝 1.辦公室時常有人抽菸,煙霧彌漫。抽菸人數超過一人 2.沒有職務代理人制度 3.加班保證沒有加班費 4.每個月代墊款超過薪資一半 要隔半個月以上才拿得到有時候一個月 5.每個月有6天禁止請假 (因為會計問題) 6.一人兼多份工作無一專精
公司滿十年就有十六天年假 當假多了,能年初就一次請超過自己年假的一半嗎? 年初遇到一個疑問 1/1日新的一年,就有員工要請七天的特休 想問是否能準許呢?但這個部門只有一人, 一次讓員工請了七天,很多員工也都在問 (大家都不敢!一次請這麼多天,加上中間卡了假日原本就不用上班) 整整這個員工十幾天沒看到 但又不確定是否不能準許 所以想尋問 這樣到是合適嗎? 身為主管,我應該準假還是不準假? 是否能和員工說,我能準許假頂多三天, 必竟一年才開始,總不能把假都請光光吧
大家好 最近剛剛入職第一份正式工作是派遣職 (非應屆畢業,畢業後有休息約半年才開始找工作,接觸到現職覺得除了派遣性質之外各方面可以接受,擔心履歷空窗太久,就決定先入職) 由於尚未更新及關閉履歷,因此還是會收到一些面試邀約 最近收到一份面是邀約的工作內容跟職務都是個人非常有興趣跟想發展的職務,有先了解公司發展也覺得是有前景並且發展穩定的公司 但另一方面也會想說剛出來工作是不是應該先安定下來,在現職累積一到兩年經驗再轉職? 想請問 1.是否應該接受面試邀約,請假去談談看? 2.若是前往面試新公司時應不應該要誠實的說現在有剛入職的工作?對於在職的身分跟現在工作的單位是否應該如實相告? 謝謝🙏
進入公司目前滿一年,期間有時會臨時請假,但真的都是生理期或生病,除了生理期沒有辦法開證明之外,生病都有開診斷證明。頻率大概兩、三個月一次。 但這次真的因為意外閃到腰,連起身都沒辦法而請一天假,好不容易休養好回公司,卻被老闆說不負責任、會影響公司進度,再有一次臨時請假要我走路。 事實上根本沒有進度因我的臨時缺席一天而擔擱,我本來就是會看情況自主加班趕完的人,而且出來的成品都能讓人滿意,卻還是換來這種評價。難道身體出意外或不適是罪過嗎?我平時是內勤辦公室的,雖然不是體力活但也有生病的權利吧? 之前與老闆之間類似的對話已經有一次,那次後生理期我已不敢再請(我本身生理期不規率,兩三個月才一次是家常便飯)即便頭暈腹痛臉色蒼白到同事們都知道我不舒服,還是撐著上班了,卻連突發狀況都不允許了。 覺得很委屈又不安,但現階段仍需要這份工作(正在累績年資讓履歷更好看,而且也是家裡的經濟支柱)想了解其他職場的人員與各位主管們如何看待這件事,如果真的是我不上道,也想知道如何調整自己的心情與作法;如果未來真的不幸被資遣,該如何處理這個理由以找到新工作? 現在有持續努力讓自己身體狀況好轉(有固定就醫檢查與養身)只是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對老闆這個評價,也對未來極度感到不安。
老闆知道我去上補習班準備考試,也很支持,加上回顧以往事務所的工作量,請假的月份是事務所淡季,加上我自己的帳務也差不多完成,但還有一些零星的工作還沒完成,如果跟老闆提想請假一個月做最後的準備,老闆會不會覺得我這樣做對他們來說很不好? 我自己是有想大概用以下內容去跟他提: 「老闆,因為我11月要考試,我想請10月16日到10月31日加上11月1日到11月5日跟11月16-17日,我會在請假前把7-8月的帳儘量做完,我預計只會兩家的客戶不會完成,因為他們資料比較多,11月我知道是營業稅期間禁休,可我觀察過通常月初客戶資料都不太會寄出,我第二個禮拜就會回來上班,等營業稅結束我再兩天看書,之後就可以恢復正常,我去的圖書館也是在公司後面而已,如果有急事我也可以馬上回來處理,不知道老闆可不可以準假?」 以上是我目前想到,但實際去說不知道會不會說的吱吱嗚嗚⋯ 請問你們有什麼建議嗎?謝謝。
因為個人私事需要在入職後沒多久請假1天的時間(並非要再去面試其他公司),詢問長輩都認為很不妥,覺得會很影響觀感。 不過個人的想法是這件私事算是睽違多年後才有的機會,下次不知道該等到什麼時候,因此想要把握機會去。 想請問若在報到前事先通知主管會比較好,還是按照長輩的想法乾脆不要去了。 是需要購票的活動,也因為過退票時間以及實名制問題無法轉讓。
因為生病因素導致原報到時間延後,也將原本要參加活動的計畫打亂,變成報到後就需要請假的窘境,且活動無法退票也無法讓票。 自己也覺得報到後沒幾天就請假會影響學習工作內容,也可能會造成主管麻煩,父母也會覺得我對這份工作不認真之類的。 1.想請問這樣我應該詢問是否延後報到還是說明需要請假 2.以及想請問這樣我應該趁現在還未報到前先跟人資說明,還是報到當天再提出
如題,我今年畢業,將於7/3日到公司報到,但因為7/5和7/11號要帶我爺爺去醫院回診,本來想說要延後報到日期,但主管跟我說報到後請假就好。 現在的問題是我上班的地方在台北,但我老家在台南,不想要來回奔波,而且上班後也沒什麼時間可以回家看爺爺了,想說一次請一個禮拜,這樣會不會不太好,再麻煩有經驗的前輩們指教了,感謝。
我們公司應該是現代少數,還存在封建思想的老派公司了! 老闆和各主管的想法和觀念,都不知道是從哪個時代來的。動不動就各種社畜洗腦,要我們為公司犧牲奉獻、鞠躬盡瘁。然後稍微沒表現出他們所謂的「積極心」、「上進心」,你就完了!!他們會覺得你沒救了、好吃懶做、拉里邋遢、不知感恩…,上述這些都是他們訓人的原話。 而所謂「缺少積極心、上進心」,就包括了「請自己的假出去玩」,尤其是出國!也就是說,我們請自己的年假,可以是為了生病、照顧家人、突發意外…,但就是不能單純是請假出國玩!好像請自己的假出去玩,就罪大惡極一樣。 導致我們就連請自己的假,都還要努力的掰出各種理由,根本是在寫小說。而且還不敢發出去玩的照片,不然萬一被上面不小心發現,就會被覺得整天想著玩、不思上進! 明明出國玩是那麼高興的事,卻搞得心裡壓力那麼大。明明照片拍得那麼好看,竟然都不能發。實在好痛苦啊! 請問這種規定合理嗎?這種公司還要再繼續待下去嗎?是不是我奴性太重了呢? 謝謝
我在現在的公司大約做了一年多的客服人員,公司是一家軟體商,算是小公司吧,人數不超過20個人,老闆、股東員工都在同一個辦公室內工作。 同事人都不錯,工作氣氛也不錯,就是規定比較多,請假也不好請。 恰好這次碰到的問題就是跟請假有關係的,因為前陣子剛好把年資假用完了,又重感冒,所以臨時請假去看醫生。 看完醫生回公司打請假單的時候就被告知,看病的收據不能用,要有醫生診斷證明才可以請病假,不然要用事假才能請。 跟公司反映後的結果是,即使大家都知道我是真的感冒請假去看醫生,還是要遵守公司規定,所以最後我還是有去跟醫生開診斷證明,去請了這個假。 但因為這樣還要花一筆開診斷證明的費用,總感覺很不近人情。也有點不太爽。 雖然知道公司這樣要求,基本上有沒有遵守勞基法,已經不是重點。 但還是想請問,如果是依照法律規定的話,請病假是不是公司要求要診斷證明就只能給呢?還是只要給收據就可以了? 如果是例如早上起來莫名身體不適,但是休息一下就好了,沒有去看醫生,能不能請病假呢?又該怎麼跟公司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