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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7/30 8:1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特休多了,是否能一次休完,公司能限制不能一次請太多天嗎

公司滿十年就有十六天年假
當假多了,能年初就一次請超過自己年假的一半嗎?
年初遇到一個疑問
1/1日新的一年,就有員工要請七天的特休
想問是否能準許呢?但這個部門只有一人,
一次讓員工請了七天,很多員工也都在問
(大家都不敢!一次請這麼多天,加上中間卡了假日原本就不用上班)
整整這個員工十幾天沒看到
但又不確定是否不能準許 所以想尋問 這樣到是合適嗎?
身為主管,我應該準假還是不準假?
是否能和員工說,我能準許假頂多三天,
必竟一年才開始,總不能把假都請光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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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您好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2 項規定 :
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
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
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所以特休的發動權是勞工 ,若因業務需要 ,你可以跟勞工去協商 ,不建議限定勞工只能請多少天或連假前後期間不能請 ,以免觸法...但一般資方 ,還是會有對策 ,例如獎金 /考績 /年終 /晉升...這些都掌握在資方手裡 ,還是很有本錢可以跟勞工協商 ,相信勞工自己也要思考 ,另外就是 ,職務本來就要有職務代理人 ,假單上本來就是要寫職務代理人 ,要落實做好職務代理人 ,職務代理人就算做不了100%工作 ,再差也是要做到簡易的處理 ,且職務代理又不是說只能一人 ,有些還有第一和第二順位 ,這本來就是公司治理 ,如果你都只靠單壓這位勞工朋友身上 ,萬一哪天她要離開 ,那你不更是措手不及 ,超ㄔㄨ ㄚˋ,現在勞工自主意識高漲 ,現在到處也缺工 ,與其想破頭要限制勞工 ,倒不如要再多想想辦法要如何真的留住勞工 ,不然到時找不到人 ,也是留下來的要做 ,這也是現在企業重要的課題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3人拍手・

在考慮是否讓員工一次請多天特休假時,既要遵守法律規定,也要考慮公司的運營需求和公平性。以下是一些建議和考慮點:

法律規定:
依據《勞基法》第38條,員工有權在年度內使用其所有年假,公司不能無正當理由剝奪這一權利。然而,法律也允許公司因業務需求和公平性考量,與員工協商休假時間。

公司的運營需求
1.業務連續性:如果該部門只有一名員工,且該員工的工作無法輕易由他人代替,允許其一次請假七天可能對公司的運營造成不便。
2.替代安排:考慮是否有辦法在該員工休假期間安排臨時替代或分擔其工作,確保業務的連續性。
公平性和先例
3.其他員工的感受:如果允許一名員工一次請假七天,其他員工可能會認為這是一個先例,並希望享有同樣的待遇。這可能會對團隊的士氣和工作安排產生影響。
4.制定規範:公司可以制定一個關於請假天數的政策,明確每次最多可請幾天,以確保公平和一致性。

協商與溝通
1.協商解決:與該員工協商,了解其休假需求和理由,並嘗試找到一個折衷方案。例如,可以允許其分兩次請假,每次三至四天,這樣既滿足其休假需求,又不影響公司的運營。
2.員工手冊:在員工手冊中明確規定請假的相關政策,包括一次請假的天數限制、提前通知的要求等,這樣可以避免未來的類似問題。

建議
1.作為主管,您應該考慮公司的業務需求和員工的合理休假權利,與員工進行協商,找到一個平衡點。例如,您可以:
2.與員工溝通,解釋公司需要確保業務連續性,希望其能夠分兩次請假,每次不超過三天。
3.制定並宣佈公司的請假政策,明確規定一次請假的天數限制,並在所有員工中推廣這一政策,以確保公平和一致性。

這樣做既尊重了員工的休假權利,又確保了公司的正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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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問者想知道員工年假能否一次休完,以及公司能否限制一次請假天數,特別是在新年初。
2 公司可以限制一次請太多天的特休,以維護工作順利進行。
3 雖然滿十年有十六天年假,但一次請超過一半假可能影響部門運作。
4 員工在年初請七天特休,特別是部門只有一人,確實需要考量。
5 若批准此假,會影響部門運作,建議先與員工協商,尋求折衷方案。
6 主管可以設定合理的請假規範,例如年初最多請三天,以確保部門工作不受影響。準假以部門仍能順利運作為原則。
7 祝福您。

其實要看公司淡旺季區分
特休請在淡季公司意見應該不多
除非逼不得已還是特殊情況
特休盡量避開業務忙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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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請參照勞動基準法第38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38

請見第2項:
「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原則上,特別休假的排定權在勞工身上,如果單看法律規定,您沒有不准假的選擇。勞基法38條2項僅賦予雇主「協商調整」的權利,但勞工不一定要接受,當雙方協商不成,還是需要按照勞工排定的假期給假。

因此,這個問題應該要透過管理手段解決,您的目標是透過溝通協調,讓同仁願意主動縮短請假區間:
了解同仁請長假的緣由。
向同仁表達公司的難處。
徵詢同仁重新安排假期的意願,但須強調公司沒有強迫同仁改假,決定權還是在同仁身上。

但如果溝通不成,或者事實上公司准假並沒有難處,人力調度也沒有問題,那應該尊重同仁請假的權利。

最後,能夠理解您身為公司主管,要承擔引導部屬融入企業文化的責任;然而,單以企業文化為由,阻擋同仁請假,已經漸漸不符合現代趨勢,更何況從勞動主管機關的觀點,同仁請假衍生的職務代理人、人力調度等,其實都是資方自己要負責處理的問題,不能當作阻擋勞工請假的理由。當企業文化與時代趨勢或法令規定有所不符時,或許是時候思考改變企業文化了。

以上,如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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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出國旅遊亞洲請一星期,歐美請半個月都很正常。
對有家庭小孩的員工請假高峰在寒暑假,我們基本原則找到代班不影響工作都ok。

每個公司類型不一樣,我大多在工廠,配合景氣,產能利用率低我們就會關機並鼓勵休假,產量高的時候就儘量限制,話說雙方"協商",管理者就是用績效降金作威脅。

我在對岸一家老廠當主管底下員工不少年資將近十年,休假很多,我每季會review休假狀況,希望線性休假,簡單說明為何沒休到? 計畫何時休? 因為他們回家一趟也很遠,大家先計劃好錯開就好。

有些辦公室文化有假不敢請,後果就是年底全部積在一起請。
先休掉不是問題,我反而安心萬一急單來這些人比較不會請假,請事假要扣錢。

部門只有一個人是公司管理層問題,如果碰到產假兩個月的員工怎麼辦?
就是年度要給員工的東西,只要工作不影響,先給後給有差別嗎?

祝 如意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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