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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滿十年就有十六天年假 當假多了,能年初就一次請超過自己年假的一半嗎? 年初遇到一個疑問 1/1日新的一年,就有員工要請七天的特休 想問是否能準許呢?但這個部門只有一人, 一次讓員工請了七天,很多員工也都在問 (大家都不敢!一次請這麼多天,加上中間卡了假日原本就不用上班) 整整這個員工十幾天沒看到 但又不確定是否不能準許 所以想尋問 這樣到是合適嗎? 身為主管,我應該準假還是不準假? 是否能和員工說,我能準許假頂多三天, 必竟一年才開始,總不能把假都請光光吧
我這份工作最大的缺點就是 爆肝 只要老闆出國就是連續上班1個多月,禁止休假,還要加班 薪水在嘉義算還可以 但絕對不是高薪,一樣的工作時數我在外面可以領更多錢 因此萌生想要轉職的念頭 但是老闆平時對員工很好,幾乎每個月都會聚餐,沒事的時候會提早下班,尾牙還送員工手機,員工旅遊去日本玩 福利真的很好 我想跟老闆好聚好散,我要的不是手機、旅遊跟聚餐,而是對得起我的肝的薪水🥹🥹
我一直是在中餐店當炒菜師傅的,也知道做這一行,節假日通常都是最忙碌的時候。所以我已經好幾年都沒跟家人一起過節了,連春節除夕都沒辦法休假回家好好吃頓飯。 所以後來特別放棄高薪,來到現在任職的這家小餐館工作,為的就是他們在面試的時候,標榜的 “見紅就休”。那時候就為了這點,直接二話不說點頭答應來上班。 結果才來半年,老闆的政策就變了!找我們去說要開什麼勞資會議,講了一堆道理和計算公式,說什麼也搞不太懂。 好像是講說公司已經有提供別的什麼碗糕福利了,所以我們也要共同為公司付出。說餐飲業都沒有在休假日的啦,然後就叫我們要簽一個叫做 “勞資會議結論同意書” 的東西。釘成一疊一大本,根本沒空看,結果簽完之後,原本見紅就休的權利,就這樣被”協商沒了”!整個莫名其妙內! 太恐怖了吧!啊是發生了什麼事?我們都被洗腦了內,就這樣給他簽下去。不是所有師傅都傻傻的,啊老闆都講成那樣了,那種壓力,當下不簽也不行啊! 請問一下齁,那個勞資會議已經白紙黑字簽名下去的約定,之後還反悔過來重新討論嗎?請教一下各位前輩專業的意見。 謝謝齁!
期盼三年的員工旅遊終於舉辦了,主辦單位很有心,有3~5天的國外旅遊,也有當天來回的國內旅遊,有利用周末的,也有在上班日的。福委補助部分金額,員工自願參加,超過補助的自費,員工不參加的就當作犧牲自己的旅遊補助。 我的疑問是:員工旅遊占用到上班日的,公司竟然要扣特休,這豈不是處罰支持員工旅遊的要嘛犧牲自己的周末,要嘛扣自己的特休,而且還傷自己的荷包,旅遊中還要陪笑幫忙照相。不參加員工旅遊的反而支薪在公司輕鬆而不扣自己的特休。在此想請教各位大大:不知道其他公司都怎麼處理? 我有上網爬文,有看到北市勞動局有針對「公司主辦員工旅遊,旅遊日為一般上班日,是否當日不支薪?」的話題回應,解釋如果員工旅遊為「強制參加」,則應該給付當日工資;若是「自願參加」,而沒有參加的勞工無提供勞務時,雇主可以不發給工資。卻沒有說「自願參加」不能扣特休。 這也是在網路爬文爬到的:說真的,要給員工福利還給的這麼心不甘情不願, 那真的乾脆不要辦,或直接兌現給員工。 辦員旅的目的是鼓勵、激勵員工。 搞活動搞到最後員工只感到賭爛,花錢惹惱員工,有必要嗎?
我今年七月剛從碩士畢業,短暫休息幾個星期後,就開始持續找職缺方向、投履歷和面試。 當中面試到一家內容和產業都很符合理想的新創公司,他們在公司描述寫得非常吸引人又不制式化,剛好是在我剛結束畢業門檻的繁文縟節資料中所追求的風氣。 但是這家公司在公司描述底下的員工福利,除了法律保障的勞保之外,就是寫到員工價和零食櫃。我所認知的員工福利是能夠照顧員工、激勵團隊的內容,但本身不嗜甜也不吃零食,如果我選擇到這裡工作,就代表自己主動放棄了員工福利基金的這個權益,也不會獲得補貼或換發。 讓原本以為用最短的一年時間畢業的我,為了減少職場斷層、盡快得到實際經驗,而去換一張可以稍微有高一點的起薪的門票。卻因為在這裡說我是無經驗、相關科系的學歷也不被認為是加分,有種被喜歡的人打擊信心的感覺。所以在面對被壓到跟大學生起薪一樣的情況下,面臨零食櫃這個福利相對被剝奪的心情,又對自己的求職路更沒有自信了。 期間看過網路新創工作經驗的分享文,還有匿名薪水情報平台,感覺別人好像不會有我這個困擾。 想知道如果是其他人,會怎麼看待在這種時期、面臨這些事情的處境呢?
我在某家大企業做行銷企劃,由於我們是比較年輕活潑的創意部門,所以同事們平常上班都滿free的。常常一邊吃吃喝喝、一邊工作,偶爾也會大家一起小聊一下,但其實基本上都不太影響工作。 因為部門裡都是一些熱血的工作狂,拼起來根本使命必達,好像把公司績效當成是自己的人生使命一樣。所以我們主管都採放任制,不太管我們,讓我們自由發揮,有時也會加入一起聊天或訂東西來吃。 上週早上跨部門大會議的時候,因為會安排得太早。所以我們就抱持著在自己部門裡一慣的放鬆姿態,帶著早餐過去吃了。不幸的是,邊吃早餐邊開會的行為引發了大老闆的不爽,結果就直接發公司信,禁止所有人再帶早餐來公司吃了,甚至還說午餐時間之外也盡量不要吃東西!! 嗚嗚嗚嗚~~感覺工作的幸福指數大幅降低,這沒道理呀!(對吃貨來說實在是太痛苦了!!) 很多外商、新創不都是直接在公司設零食吧,讓員工可以邊吃邊工作的嗎?他們的員工也沒有績效比較差,公司也沒有比較不賺錢啊!更自由、開明的公司,員工幸福感和歸屬感才會更高,也才會更願意替公司賣命呀! 想請問一下,大家覺得開晨會可以吃早餐嗎?有人也跟我一樣,覺得上班時間禁止飲食很古板的嗎?老闆真的有權利,可以不準員工上班吃東西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