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人氣
待答
您好,我是去年畢業的社會新鮮人。 自從去年我輾轉今年進入心中理想的公司,此公司在104上的職缺是開全職,但面試時才告知是約聘,上述的狀況發生之後,我還是想繼續待在這家公司學習,卻發現與自己想像中的不太一樣,很多事情需要跟老鳥磨合,卻常常收到老鳥的怒吼、酸言酸雨、文件砸臉等….. 導致入職兩個月後進公司之前都會發生僵住、頭暈的狀況,回家後更是會躲在角落掉眼淚,過去喜歡做的事情都不喜歡了,注意力變的不集中,也不敢看鏡中的自己,更是發現身上開始長帶狀皰疹、沒有食慾也需要看身心科吃藥。 依照我的身心狀況,最後還是選擇離職,依規定一個月前發信跟主管告知,也希望離職日之前可以把剩下的假全數請完(剛進公司的第一個月便加班到累積了9天假),但主管依然想把我留下來把手上的專案做完(還要兩個月才能結案),但我看到專案、同事已經會有乾嘔不適的感受,甚至會躲到廁所發抖,不過公司依然不讓我請假,在提離職之後更是被當空氣看待,甚至想請假半天去看諮商也被刁難。 而我自己也害怕得罪公司後未來在外面的發展不好,一方面也覺得中途放棄的我很失敗… 距離離職還有25天,因為是約聘職而無法立即離開,這段期間我該如何在公司自救度過?也不知道未來在職場上遇到一樣的情況,我到底該怎麼辦…
我目前是業務助理,任職3個月內。公司提供半年的定期約聘合約給我簽,契約內的工作內容包含:業務助理、業務陌生開發、其他主管交辦事項。其中有規定如勞工想於契約到期前離職,須於30天前告知雇主,請問合法嗎?因勞基法有明定工作3個月內不需預告期。請問這個約聘合約是否合法?謝謝
最近新工作尚在適應中,也有邊丟履歷表邊看有沒有更好的機會, 這周有錄取某橘色電商的派遣文字客服人員,不知道有沒有機會轉正再內轉到其他部門。 現在工作是小公司電商助理,部門加主管只有4人,工作內容簡單,正常工時週一至週五,9-18目前都準時下班 橘色薪水n+3,好像六日要排班,派遣進去還有三週考核。 這邊猶豫要不要轉換跑道,請各位提供意見。
今天收到 虎航的電話客服 一職之 面試邀約 雖然是約聘 但我看到 能跳脫 餐飲業的契機。 第一份正職 到現在 其實幾乎都在 餐飲度過, 電話客服 與我以往 最有關連的 應該是 在 外場服務 的 應對進退 這塊 。 想請問 職場前輩 1. 因為有聽過業界很多 約聘轉正 這個 是一種 "話術" 約聘 有什麼 優點 和 缺點呢? 約聘 是屬於公司員工嗎? 對外我能宣稱 我是虎航的員工嗎?? 2. 客服一職 會有什麼 責任風險嗎 尤其 航空 客服?? 目前我能想到的 可能是 在回報客戶時 在票務問題 回報錯方向 導致 需要對客戶的票 賠償 之類的 3. 任何 關於該職缺的建議 等等 其實 滿興奮的 因為 有機會 轉換新領域 雖然尚未錄取 至少有一線新跡 因此 想請教 前輩 我應該 如何把握 航空業 客服的面試 #面試服裝 需要穿到 像 面試銀行那樣 全套的面試裝嗎 目前打算穿著 黑色 素色長襯衫*1 西裝褲*1 皮鞋
雇主為A公司,派駐到B公司就職,在去年五月初到職,因個人規劃有告知說只做到今年五月底,後來B公司主管說就不續約,隨後A公司主管打電話詢問是否方便配合做到四月底就好,請問這是可以向公司申請非自員離職書拿失業補助嗎?
如題 是公司派到數位發展部的駐點人員 是做數據分析相關的 而且當天面試完沒過多久就收到錄取通知 感覺怪怪的 作為新鮮人第一份工作 不知道該如何判斷利弊 想請教一下這部分
現職:銀行約聘內勤 現況:工作一周多 薪資:不扣勞健保三萬初 對工作真的不適應及不太會記東西,想要止損所以有跟主管提離職,但主管認為我不夠努力,加上因為已經先答應我,沒繼續看其他人履歷。主管也認為如果我現在就退縮就是不適合內勤的所有工作等。 所以我答應再考慮一天,但今天才過半天無力感等湧現,最近真的很痛苦。 我想問我應該先跟約聘公司的人資直接說我想離職,還是直接問主管呢?(最後如果離職會通知主管及約聘人資)
去年9/18入職時簽定期約聘契約(一年期),今年原本公司承諾轉正但因營運不佳在9/30時要求簽定新一年的定期契約,工作內容與去年相同(人事相關例行事項),這樣是否違法,簽定之契約無效? 若公司要資遣我能要求資遣費嗎?
請問我當前還在試用期 約聘合約是一年 剛進去不久 公司的case 突然不需要那麼多人 我的處境變成做其他雜事 做的蠻多都非我專業 想請問我若試用期後會面臨什麼風險? 因不適任被炒魷魚? 被資遣? 被離職? 「我若不接受離職那我能爭取什麼嗎? 」 再,若過完試用期還留在公司,公司是否就需履約約聘的年期讓我完成這一年呢? 還是我隨時都面臨被開除的風險呢?
您好: 本人最近得到一份約聘兩年的工作offer(A公司),但同時間另一個心儀的企業(B公司)卻突然給予面試機會,但因為已接受約聘工作,但也想去面試看看,想請問如果屆時已上工卻想離職,是否會有任何法律問題(如賠償金或永不錄用之類的…)需要對B公司主動告知嗎?是否有任何影響? 另外,當離開A公司是否需注意什麼事情? 謝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