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5/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若已去A約聘的工作卻離職去B約聘,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您好:
本人最近得到一份約聘兩年的工作offer(A公司),但同時間另一個心儀的企業(B公司)卻突然給予面試機會,但因為已接受約聘工作,但也想去面試看看,想請問如果屆時已上工卻想離職,是否會有任何法律問題(如賠償金或永不錄用之類的…)需要對B公司主動告知嗎?是否有任何影響?
另外,當離開A公司是否需注意什麼事情?
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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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您好
工作就是這樣 ,要不就是沒有半家公司通知 ,要不就是一次來好幾家同時通知 ,也有想要去的公司卻怎麼也進不去 ,不太想去的公司卻馬上就收到offer了...,工作有時也要靠緣份,
你既然已經答應A公司 ,如果才剛去報到 ,然後又要請假去其他家公司面試 ,這樣對你試用期的考核也不太好 ,而且你一定不是說你要去面試請假(而是又要找一些理由編故事來請事假) ,你確定你要這樣做嗎?
如你的問題 ,若已經進去A公司做了 ,依公司規定提前告知離職 ,並依公司規定辦理離職(不是人早上來上班 ,下午人就不見了) ,應該不會有你說的問題發生,
建議你可以把2家公司做一個比較 ,優缺點 /上班距離 /福利 ...等,條列式寫清楚 ,越清楚越好 ,這樣你可能會比較好決定,
也許你去到你心儀的B公司 ,會發現跟你當初想像的有落差(這也不一定) ,也許你去到A公司會發現原來裡面的人都滿好相處的(這也很難說) ,千金難買早 到 ,只要你自己考慮過決定的都好,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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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1.先了解你約僱所簽訂的勞動契約,有一些約僱的勞動契約不一定合乎法令,還有所簽訂契約的內容是否合理。(例如賠償的部分,只要不合乎法令的是可以不用遵循)
2.了解一下該工作的離職應該要提出的預告期或是程序,避免被列入黑名單。(這個可能是比較要注意的)
3.其實如果還沒有報到,都還有空間考慮。可以先比較一下福利制度升遷,還有B公司的面試安排在A公司報到前,這樣你比較有時間可以考慮。報到後又面試容易讓自己陷入兩難的狀態。給A公司的觀感更不好。
希望所建議對你有所幫助。

1人拍手・

提問者您好,
每個人在職涯上都會遇到大小不同的抉擇,
任何決定都應該深思熟慮後而執行,
從您問題中了解您尚未報到A公司,
建議您可以先釐清自己內心所想的目標。

若您個人目標為B公司,
建議在尚未報到前便誠實告知A公司您即將前往B公司參與面試,或許能保有A公司的機會!
預祝您職涯發展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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