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工作沒做好,又重大疏失,被主管約談
工作狀態:工作中
各位前輩好,事情是這樣的禮拜一主管找我約談工作的事,約談了因為我而發生了嚴重影響公司信譽的重大疏失(我就不說是什麼事情),導致主管給我2個選擇。
1.自願離職並開立自願離職證明書,上面絕對不會寫任何我在這間公司發生的任何事,並且寫完的當天就可以離開公司。不會留下任何紀錄,可以安心去求職,但薪水就算到離開公司的當天。
2.繼續留任,並設定觀察期2個月的時間,2個月後進行考核,如果依然沒通過,就會在離職證明書上寫上我自己造成公司重大疏失的理由。
後續在面試其他間公司,如果那間公司要離職證明,新公司就會清楚知道這件事情,而導致不敢錄用我,但好處是薪水還是照算,直到我考核的那一天。
我最後選擇了第2點,目前邊認真上班邊主動應徵其他間公司,下週有約好2家公司在下禮拜進行面試,雖然是面試,但是還未被錄取,所以工作上還是沒有保障,而我也很擔心,公司主管會用許多慣老闆的解僱技巧,來玩弄不太懂勞基法的我,所以我只能趕快先找好下家公司,來當作工作上的保障。
想詢問各位前輩的問題是:
1.如果遇到類似的狀況,會怎麼選擇?
2.根據我目前選擇的狀況,後續的路要怎麼走會比較洽檔?
親愛的朋友,你好:
辛苦了,你想詢問這件事怎麼解決才好,我想問問你,經過這些事情,你還喜歡這家公司嗎?
如果犯錯就會談離職談資淺,那這樣的公司真的值得你用寶貴的生命時光奮鬥嗎?
你的狀況比較為難,你可能需要這份工作的收入,但因為你繼續工作的話你永遠有隨時被解雇的危險,而且可能經常受到恐嚇而擔憂。我會建議你主動提離職,離職日壓3個月後,妥善的做好交接,好聚好散,這段時間你可以一邊找工作。
這件事平衡來看,主管也沒有盡到督導的責任,如果只是單向的責任下屬一人扛,這樣的過程不斷有新人去當主管的黑鍋而已。這也是很多公司管理能力始終無法成長且不斷倒退的原因,不檢討自己的管理疏失反而一直找黑鍋。這種制度是不健康的,真的真的真的不需要留戀。雖然看起來很可惜,但真的不值得當別人的免洗筷。
總之,你也有了相應的工作經歷,幫自己準備好人生的下一個階段吧。工作的真相是,離開不適合的,才會遇見適合的。去找到管理制度更健康的公司吧。你值得更好的!
祝福 順利找到好工作
他唬你的,離職證明沒有這些東西。
大陸有所謂"個人檔案",台灣很古早以前也有類似這樣東西,早就廢除了。
1.是你自己走公司省事,這時走連年終獎金都不用給,雖然留下也未必有。
不知貴公司現在狀況如何,不景氣時間走一個人公司也省成本。
2.聽起來您有點經濟壓力,至少先領兩個月薪水。您自己也有敏感度開始面談了,剛好年底開始面談機會多,很多可以現在談年後上班,剛好有個緩衝。
公司可以讓你"馬上走",表示你已經可有可無。說的直白你在這公司已經黑掉了。與其在這等兩個月後宣判去留,心懸在這裡,不如把主動權留給自己,選2是對的,就繼續保持面談,有談到適合工作到時要走要留是你自己決定。
公司看起來還有點良心給你兩個月,可能快年底了把人逼太緊鬧起來怕節外生枝。主管是否有給您明確的考核內容? 我認為不無可能兩個月後說你考核沒過。
人難免不犯錯,發生就坦然面對與接受,好好檢討以後不再犯。
即使要走還是認真工作,要走的漂亮。也許最後關頭也會有轉機。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換個環境和領域未必不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
以上建議供參考,祝 如意順心!
你好,
通常"重大疏失"都是一連串的小疏忽造成的,你也在那一串之中,所以你目前就是公司裡面的那個突破點(扛責的那個人)
選1,你會離職的不明不白
選2,如果沒有告訴你考核規則,結局應該還是設想得到。
但,你有了40個上班日可以搞清楚整個疏失的來龍去脈,以及學習未來要如何避免自己再犯同樣的錯誤
祝 轉職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