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5/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入職後 突然沒這職缺 試用期中

請問我當前還在試用期
約聘合約是一年 剛進去不久
公司的case 突然不需要那麼多人
我的處境變成做其他雜事
做的蠻多都非我專業
想請問我若試用期後會面臨什麼風險? 
因不適任被炒魷魚? 被資遣? 被離職?

「我若不接受離職那我能爭取什麼嗎? 」

再,若過完試用期還留在公司,公司是否就需履約約聘的年期讓我完成這一年呢? 
還是我隨時都面臨被開除的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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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阿邱,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問題。

您的問題牽涉到蠻多層面,而且我們只看得到您的單方說法,因此容我擱置您的前情提要,只就試用期問題與職涯規畫問題提供分享:

1. 試用期不過

試用期這件事,勞工主管機關跟法院的看法有歧異,但簡而言之,勞基法目前並沒有關於「試用期」的規定,因此若您屆時試用期未通過,可請公司依勞基法第11條及相關規定,用資遣的方式讓您離開,這樣您才可以非自願離職的身分申請相關政府資源(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津貼、職訓生活津貼等)。

2. 試用期通過

即使試用期通過,在職期間如果有發生勞基法第11條(像是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員工無法勝任工作)、第12條(像是員工對雇主施暴、有重大違規、被判刑、連續曠工等)的情形,雇主還是可以將您資遣或解僱;反之,沒有前面這些情形,您就是正常走完您的合約。

註:有關試用期的相關權益,其實搜尋網路上已有很多文章,就不在此贅述。

3. 職涯規畫建議

您目前可能遇到的風險,就是公司因虧損、業務緊縮、或業務性質變更又無處安置您時,不管試用期通不通過,都可能可以合法資遣您。

回過頭來檢視您的這份工作,包括人員配置的合理性(一招募進來業務就沒了)、契約條件(只是定期契約),都難讓人認為這是一家您可以待得長久的公司。一旦發生勞資爭議,您也是處於絕對的弱勢,可能直到合約走完都還沒解決,最後影響到生計的還是您自己。

就像您提到的,不接受離職還能爭取什麼?現行的途徑就是進行勞資爭議處理或打官司,但一來不保證勝訴,二來所費不貲、三來曠日費時,您覺得為了一份約聘工作,值得嗎?

因此,建議您可以規劃一下是否再找找其他正職工作,或另尋經營更穩定的企業就職,降低忽然喪失工作的風險。

以上,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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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職品管安規試用期後,公司突然取消相關職缺,且所執行的工作都非其專業,詢問試用期後可能面臨哪些風險,並詢問若不接受離職後是否能爭取權益,以及完成試用期後是否仍需履約一年,是否隨時面臨被開除的風險。
2 在試用期內,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求隨時終止合約,您可能面臨被炒魷魚、被資遣、被離職等風險。此外,若因不適任而被解僱,您也可能失去相關權益。
3 若您不接受離職,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訴或爭取權益,但具體權益範圍需依據合約或勞動法相關規定而定。
4 試用期結束後,公司需依約聘合約履行一年,但在此期間若您的表現未達公司期望,仍可能面臨被開除的風險。
5 建議您與公司主管或人資部門進行溝通,詢問公司對您的期望及未來職涯發展規劃,以協助您進一步理解公司需求及提升自身專業能力。
6 若因公司內部因素影響您的工作表現,建議您將相關問題詳細紀錄並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及職場形象。工作內容非品保專業,騎驢找馬,工作中另尋新的下一步。
7 祝福你在職場上發展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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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約聘、正職分不清」的錯誤 ,以為只要公司與員工在合意的情形下簽了定期契約 ,約滿就可以不付資遣費 .但事實上 ,除非是符合特定條件 ,否則所有的員工在被雇用、上工的那一天起 ,就算是「正職員工」 ,不能僅憑公司的需求隨意解雇、開除.
若從法律的層面看 ,員工與公司間的關係大致上只分為兩種: 一種是我們常見的一般員工 ,如果要解雇或開除 ,都必須要依照《勞基法》的規定辦理 ,也必須支付員工的資遣費及退休金 ,法律上稱為「不定期勞動契約」;另一種則是有期限的員工 ,也就是我們熟知的約聘制人員 ,法律上稱為「定期勞動契約」.
再來法律上是沒有明文訂定試用期 ,但如果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 ,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 ,自由約定合理之試用期 ,這也是可以的,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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