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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答案我認為是不行,因為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明顯規範,雇主不得索取非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另外個資法也有提到使用個資需有特定目的,但是假設面試過後覺得彼此任一方覺得不適合,求職者都可以拿回履歷。 但是為什麼要發問,因為就業服務中心10:16分一位女性打來,然後針對此部分強硬地說只要公司為了求職目的,不管有沒有錄取都要強制審核求職者的履歷 ,即使求職者當下覺得不合適或者對方沒有要錄取,還是不能取回個人履歷,因為公司人資需要完成他的工作,態度口吻相當強硬,當下已經跟他說此行為違反個資法跟就業服務法,但是對方仍舊說這有待確認,如果對方有在面試當下有違反求職者拍照或錄影生成AI仿聲合成視頻,因為無法確定該人行為目的為和沒有辦法確定求職者是否因此遭受損失,故無法有任何權利主張。 為了避免日後有任一求職者因對方的錯誤權利主張,還無法取回個資,進行基礎的個人權益保護,避免將隱私洩漏給求職者,故還是替大家發問澄清概念。 那您認為是否為了公司人資要完成他們部門工作所謂的履歷審核,只要進入求職程序,都需要無條件提供人力資源部門各種求職者資料及隱私?這是否發現人力資源真諦為另一種白手套,公司新型套洗賣個資進行變相合法的商業行為?
如題,與人閒聊發現有公司人資利用履歷查核,詢問前公司,卻得到前公司表示該求職者工作期間有跟人肢體衝突並形容該員有躁鬱症(只是片面說詞並無證據)。 這樣確實有造謠封殺該求職者之嫌疑,藉由徵才要求的個資如下 是否就可以藉口個資法因特定目的,只要求職者簽署同意書,就可以用履歷查核方式任意索取 1、身分證字號(查詢該求職者投保紀錄) 2、提供良民證 3、徵信求職者債務或者財務紀錄 4、調查該求職者的住址、家人任職公司及相關職務。 5、詢問婚姻、是否有男友等私生活細節 6、未錄取要求繳交詳細體檢 如果面試時有這樣的同意書說同意才會錄取,想請問大家會不會簽,要求以上資料及其目的是否合法?如果是假徵才真詐騙,因為對方就一句說你不要簽那就不會錄取你,當然也不會有下一步流程,大家會怎麼看呢?
我目前正在找工作 為了方便企業聯繫我,履歷表除了留連絡電話外,也有提供LINE ID 但最近我發現,我應徵的公司業務私下加了我的LINE 並且問一些莫名的問題,例如:我有無投資、怎麼分配資產等 然後還推薦我一些理財講座,讓我十分困擾。 想問問前輩們,這樣算違反個資法、個資外洩嗎?
1.在104投履歷給每家公司時,若是接到面試通知去公司面試的時候,請問像個人資料,身份證,地址,電話信箱是否會被人資拍照而悄悄被拿去調查及非法用途? 2.如果是正常的人投履歷基本上不會被拿去做非法用途,就是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 偷偷調查而拿個資去做詐騙? 3.因為聽覺障礙的關係,經歷面試提供真實個人資料讓公司調查是可以的,如果有人資或部內的人盜用個資來做詐騙呢? 4.家人接到詐騙電話來電說我是某某某 說要錢要轉帳的,或者有人知道真實資料而跑來家裏外面偷看呢? 每次從家外面看到有人經過偷看繞著就走了 5.這樣公司要求應徵面試者個資能保障面試者權益嗎? 6.知人知面不知心那個是很恐怖的 7.有誰經歷過個資可能被洩漏風險被別人知道的? 謝謝
如題,就業市場假職缺浮濫 許多公司藉由面試取得完整個資,有的為行銷用途,若更惡劣或盜名借貸或衍生其他非法用途防不勝防,但該公司都以授權合約方式,要求求職者在他們的人才庫建立個人資料、寫心理測驗等其他奇怪的要求隱私個資、甚有最過分上未錄取就要求求職者提供體檢報告,有的進去以後又簽奇怪的條款、保密條款等又奇怪合約,甚有些公司入職後,該人事教育訓練師羅小姐利用職務之便,要求簽不明文件,面試只是一個藉口,又有直接的人身攻擊或者其他言語攻擊等不友善行為。 想詢問 1、如何避免此類盜用個資情況,以上該公司是否違法? 2、即使該公司以面試為由要求求職者因為該公司有門禁就押身分證件、健保卡、駕照等(不確定是否盜拍到影印)、填寫個資授權書,或做心理測驗或其他智力測驗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雇主不可向求職者索取非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但面試該公司該公司非雇主,雇主都不可以了更何況非雇主,是否有相關法令約束?) 依我所知,目前職安法、勞動事件法的保障對象包括求職者,以上該如何主張個人權益以防個資盜用、假求職真洗個資、假求職真盜證件盜辦該公司產品等 (如典x人力派遣先叫人填個資、勞動契約書,第二天告知未錄取但該公司都有此未錄取求職者的完整個資了、x欣一面試就人資在求職者面前要求求職者個資含身分證字號等直接登入該公司人事網站,也不是保證錄取就要求隱私的個資等)
你們好,想請問一下 資方業務觀看我的104求職資料,並且私自加LINE且詢問莫名的問題(例如我現在正在做甚麼),外加宣傳資方理財講座,算是違反個資法、個資外洩嗎?
下週五要到某公司面試,接到面試通知時,禮貌性詢問需攜帶哪些資料參加面試,對方僅告訴我攜帶身分證正本即可,既不是請我攜帶履歷,也不是相關專業證照,而是只讓我帶身分證,這部分聽起來有點奇怪。 上網搜尋相關資訊後,發現這好像是違法的(?)本身有想到另外一個替代辦法,就是自行列印好影本,並在上面註記「僅供XX企業面試之用」等字樣,但怕被當作怪人.....或者是認為我的配合度不佳所以直接將我刷掉,也很怕企業會使用強硬的態度或是一些奇奇怪怪的話術軟硬兼施讓我將身分證交出來(雖然我還是不會輕易交出),但我想知道我該如何委婉但又鏗鏘有力的告訴企業這樣是違法的,並且他們不可以要我這樣做? 即使沒有查閱到違法的相關資訊,我也不想才在面試階段就輕易將身分證交出,從以前面試過7-8次都沒有遇過讓我繳交身分證的,甚至還有一間看完我的證照之後,就趕緊將證照還給我,並友善告知這是你的個人資料,你趕快先收好!還是企業在面試階段拿走我的身分證有什麼我所不知道的必要用途?應該沒有吧,再怎麼樣要有什麼用途是不是都等確定錄取之後再來談?謝謝。
近期找到一個是協會,協會由於政府專案問題,有資格審核,但是疑點在於,通常這些職缺的薪資跟找人不是應該就業服務站嗎? 雖然相談甚歡,但是了解專案內容後發現該職缺即使是管理職,應該工作內容都有相對企畫書,職務內容應該依企畫書內容,但是該主管面試中語意模糊,好像是主管說什麼就去做,心裡感到不踏實。 週五面試完後,主管告知要先提供個資送審政府單位後,有錄取才會通知,這就像有很多工作明明沒錄取,但是要體檢資料等,又說他們不是詐騙。 周六時該主管傳訊息要求+line,並要求在line上傳個人勞健保加退紀錄、畢業證書等,上一份派遣也這樣做用line要求傳電子版合約跟文書,要是詐騙等於把自己賣掉。 所以現在想歸納兩個問題,希望giver幫忙解答: 1、不論派遣公司、協會,+line傳有身分證字號、正式合約、勞健保加退保記錄的工作是否可以正常,可以報到? 2、未允諾錄取先蒐集個人體檢紀錄、勞健保加退明細或其他足以辨識求職者各資這些有無違法? 3、若不慎為了工作已提供電子資料該如何自保?
您好,因最近面試常遇到要填寫個人資料表的問題,內容有身分證字號、身高、體重、親屬關係(教育、工作、電話)、身體狀況(曾罹患疾病,簡述病因)等個人隱私資料,並要簽屬各資授權同意書,下面是同意書內容,想請各位專業人士協助判斷是否有個資安全疑慮,感謝。 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一、 本人聲明本表上述所填寫之各項內容均為屬實,如有虛構或不實等情事本人願依勞基法第12條第一項接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處分。 二、 本人同意授權並允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企業(下稱○○○○集團)依照個人資料處理法(下稱個資法)蒐集、處理、利用本人相關個資且對本人進行職前工作經歷及其他依法進行之人事相關調查,並於聘僱期間作為人事管理、組織調整、與營運有關之使用。 三、 本人清楚依「個資法」可向○○○○集團為個人資料查詢、請求閱覽、補充或更正或請求交付複製本。並同意雖可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但於聘僱關係存續期間,或聘僱關係終止後,○○○○集團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人無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
常常有許多公司要求求職者帶私人履歷後到場又一定要寫公司制式履歷,2023年的11月在台中某間公司求職,對方開出內勤客服缺,由於在電話中已婉轉表達工作時間不能配合,對方還是要求到場面試另一個電話銷售缺時間可配合。想不到到場以後強制要求填寫公司內部制式履歷,填寫實告知我們公司有很多職缺看您適合哪個部門,雖先前一再表達不願意作外勤業務,但是該公司人資竟強拉業務主管進來面試,當下再度表達無意願以後,人資冷然說我們電話銷售的部門在另一邊,要先幫你送資料,如果公司主管覺得你合適7日內你有接獲通知,你再去另一個地點面試找我們主管。後來自己評估一下,這樣太浪費求職時間,既覺得不合適要求取回當下填寫履歷,該公司人資竟以勞基法為由,說要保存五年(非該公司勞工只是求職者,難道對方一進去就強制求職者填寫勞工名卡?)拒絕返還,這個行為很奇怪,而且發現中南部很多公司都有這種行為,公司認定非104人力銀行制式履歷,就是求職者自願提供的個資,並強制留存求職者個資包,這種行為有無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