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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先要個資後送審才決定是否錄取、要求用line傳個資正常嗎?

近期找到一個是協會,協會由於政府專案問題,有資格審核,但是疑點在於,通常這些職缺的薪資跟找人不是應該就業服務站嗎?
雖然相談甚歡,但是了解專案內容後發現該職缺即使是管理職,應該工作內容都有相對企畫書,職務內容應該依企畫書內容,但是該主管面試中語意模糊,好像是主管說什麼就去做,心裡感到不踏實。
週五面試完後,主管告知要先提供個資送審政府單位後,有錄取才會通知,這就像有很多工作明明沒錄取,但是要體檢資料等,又說他們不是詐騙。
周六時該主管傳訊息要求+line,並要求在line上傳個人勞健保加退紀錄、畢業證書等,上一份派遣也這樣做用line要求傳電子版合約跟文書,要是詐騙等於把自己賣掉。
所以現在想歸納兩個問題,希望giver幫忙解答:
1、不論派遣公司、協會,+line傳有身分證字號、正式合約、勞健保加退保記錄的工作是否可以正常,可以報到?
2、未允諾錄取先蒐集個人體檢紀錄、勞健保加退明細或其他足以辨識求職者各資這些有無違法?
3、若不慎為了工作已提供電子資料該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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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您好 ,
針對您的提問,以下就經驗提供參考-
1、無論是什麼樣的形式,首先應該要先了解公司是否正派,至於您所提到遇到公司要求需先提供個資送審政府單位的情況。對此,企業若是承作政府人力標案時,標案計劃對人力進用會有條件限制要求,必須進用合格人力,企業才能順利向政府請款,換句話說,此情況派駐政府單位就是審查人力是否合格的審核單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中,得標資料需公開,因此您可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決標查詢」,即可判斷公司是否屬正派經營與其所請您提供的文件是否為必要性來判斷您是否要提供。
2、收集資料必須經由當事人同意外,且需判斷是否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就業歧視所羅列之項目,另還需針對所提供的資料是否跟您求職的工作關係具合理性進行判斷。
3、避免資料被濫用,建議在提供電子檔時,請註記”僅限什麼使用的字樣在電子檔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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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您好

從您說的狀況不只是協會會發生,其他公司也都可能會有這種狀況,有可能是該單位自己的流程讓您有這樣的想法,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僅供參考。

從您的第一段描述中提到「近期找到一個是協會,協會由於政府專案問題,有資格審核,但是疑點在於,通常這些職缺的薪資跟找人不是應該就業服務站嗎?”」您可能有些誤會了,您找的政府專案有可能是政府單位包裝成計畫標案給協會去投標,協會得標後開始找有意願的人加入,該計畫中的人力就是一個個掛在協會底下工作機會,這些工作機會再上架到就服站或人力銀行職缺。

再來是您提到的第二段「雖然相談甚歡,但是了解專案內容後發現該職缺即使是管理職,應該工作內容都有相對企畫書,職務內容應該依企畫書內容,但是該主管面試中語意模糊,好像是主管說什麼就去做,心裡感到不踏實。」這個也是常態了,雖然您應徵的是A計畫的職缺,但協會中可能同時執行很多計畫,有時候您進來可能會機動支援其他計畫項目,例如您可能應徵A行銷計畫的設計,但也有可能要支援BCD計畫的相關設計,這點要看您有沒有意願了。(*有時候計畫書會附屬機動支援或”協助主管單位交辦臨時事項“在最後一句,會被拿來無限上綱,這時候就看單位了。)

接著您又提到「週五面試完後,主管告知要先提供個資送審政府單位後,有錄取才會通知...」這部分可能因為您面試的協會對接著政府單位有可能重視背景審核(例如有無良民證、又或是該單位是軍警單位)會比較嚴謹流程。

再來您提到「周六時該主管傳訊息要求+line,並要求在line上傳個人勞健保加退紀錄、畢業證書等...」這部分您可以在傳遞的資訊上加上備註:「僅供應徵OO工作使用」,但從這邊大概可以知道該單位是以line做聯繫使用,個人覺得公私不太分明就是了。

基於上述回覆,再統整回答您的問題:

1、不論派遣公司、協會,+line傳有身分證字號、正式合約、勞健保加退保記錄的工作是否可以正常,可以報到?
-加line是他們公司自己的作業方式,傳身分證字號(*不是身分證正反面)、正式合約、勞健保加退保紀錄,還算合理的範圍,但用e-mail是比較正式一點。

2、未允諾錄取先蒐集個人體檢紀錄、勞健保加退明細或其他足以辨識求職者個資這些有無違法?
-體檢資料有可能是要省去入職體檢的那一道流程,勞健保加退明細這塊可以問對方為什麼需要要?可以請對方說明跟您應徵這份工作的關聯性,這沒有要求一定要給。

3、若不慎為了工作已提供電子資料該如何自保?
可以問問對方索取的目的,並在提供的資料上加註僅供應徵OO工作使用

另外以下資訊提供您參考,在此借用下方資訊的結論:
●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 如雇主要求求職者需提供「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則需舉出符合用以判斷應徵職務的應用方式,才有合理正當性。
● 雇主如無法清楚說明,應徵者可以表明拒絕提供

來源:
 https://blog.104.com.tw/interview-request-information/

希望能幫到您
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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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您好:

就我的了解,許多的協會都會承接(投標)政府的計畫案,這些計畫案或許與就業服務站無關,所以不會經由就服站召募人員。

這些計畫案通常需要聘任專案經理,其實就是計畫案的主要承辦人,依計畫案別的不同,可能會需要將人選送審,通過後才可聘任,但是否每一案皆如此,或送審與報到文件是否需併同辦理,我不確定,有待其他giver前輩補充。

針對您的提問回覆如下:

1、不論派遣公司、協會,+line傳有身分證字號、正式合約、勞健保加退保記錄的工作是否可以正常,可以報到?

其實就是報到文件繳交方式的不同。不管是紙本、電子郵件夾帶附件或用通訊軟體,都是繳交報到文件的方式,也都有外洩風險。用line看起來並不是很正式,您可以:
確認您所加的到底是不是對方的帳號,避免對方提供給您的是無關第三人的帳號。
與對方約定改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提供,至少可確認對方正式的(實體/電子郵件)地址。
在所有的資料掃描檔皆加註「僅供應徵XXX協會工作使用」之類的文字。這是目前很常見的作法,通常對方也都能夠接受。

2、未允諾錄取先蒐集個人體檢紀錄、勞健保加退明細或其他足以辨識求職者各資這些有無違法?

就我對個資法的理解,重點不在於有無允諾錄取,而在於您是否同意提供,如果協會事前有告知您個資的蒐集、處理、利用的範圍與方式,並取得您的同意,後續也都如實處理您的個資,則應屬合法。您可以:
請對方明確告知您個資的蒐集、處理與利用方式及範圍,最好有一份紙本通知書,並經由您簽名同意。

3、若不慎為了工作已提供電子資料該如何自保?

您如果確認不應徵該職缺,可聯絡對方(留下紀錄),請對方刪除您的個資文件並回覆。此舉或許無法完全杜絕對方洩漏個資的可能性,但萬一未來真的有洩漏個資的情形發生,您可證明已經拒絕提供並要求對方刪除,對方為非法處理個資。

以上,如有不足再請其他giver前輩補充;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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