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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找到一個是協會,協會由於政府專案問題,有資格審核,但是疑點在於,通常這些職缺的薪資跟找人不是應該就業服務站嗎? 雖然相談甚歡,但是了解專案內容後發現該職缺即使是管理職,應該工作內容都有相對企畫書,職務內容應該依企畫書內容,但是該主管面試中語意模糊,好像是主管說什麼就去做,心裡感到不踏實。 週五面試完後,主管告知要先提供個資送審政府單位後,有錄取才會通知,這就像有很多工作明明沒錄取,但是要體檢資料等,又說他們不是詐騙。 周六時該主管傳訊息要求+line,並要求在line上傳個人勞健保加退紀錄、畢業證書等,上一份派遣也這樣做用line要求傳電子版合約跟文書,要是詐騙等於把自己賣掉。 所以現在想歸納兩個問題,希望giver幫忙解答: 1、不論派遣公司、協會,+line傳有身分證字號、正式合約、勞健保加退保記錄的工作是否可以正常,可以報到? 2、未允諾錄取先蒐集個人體檢紀錄、勞健保加退明細或其他足以辨識求職者各資這些有無違法? 3、若不慎為了工作已提供電子資料該如何自保?
近期接獲面試工作的offer letter通知,一開始也開開心心的辦理入職程序,但是在繳交過程中公司要求我們簽定許多條款合約,包含保密條款、無條件接受公司派遣指定前往其他公司等紙本契約,總共厚厚一疊約10-12張,其中包含無條件接受派遣公司任命到其他公司,雖然一開始被說服,但經過一夜反覆思考,這條款就等於:不斷的適應一份工作後沒多久又要到其他公司適應,且到一間公司就要配合該公司並且簽訂許多條約,也有可能因為拒絕接受派遣直接被開除。不斷地適應這份工作以外,有沒可能被派遣至海外,有沒有可能做奇怪的業務項目,不接受就公司就可以依該條款立即開除,這樣工作經歷仍舊中斷,以後也會因此不好找工作。 仔細評估過後發現可能一開始賺得到錢,但若被派至外縣市有租屋等,以目前狀況根本不切實際,有可能一個月不到就因為不能接受外派還被開除,接受實在不智之舉。 不幸的是,一開始為了有工作,在時間壓力之下繳交了已簽之部分電子條約上面有身分證字號、簽名、蓋私章,等於繳交正式合約電子檔,慶幸今日在未繳出其餘資料前一刻清醒,紙本合約已被我銷毀,並且告知對方不會寄出,也未提供銀行帳號跟身分證電子檔等。 雖然今日已立即透過line告知處理窗口、人資將不前往報到、也透過人力銀行正式告知不前往,並且回電子郵件表示不前往報到的意願並請勿外流個資跟消除個資隱私。但,要是該公司無良冒用本人身分,或者提供給其他同業做其他用途,該怎麼防範,這部分有沒有辦法處理或用其他方式求證,或該做什麼方式自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