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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如題,現在也中高齡,上份工作因為遭性騷而離開,也是類人力派遣。 後求職發現中高齡轉職有許多邀約面試的公司都是違法事業單位,猜想這些公司的處理方式也很簡單,直接將部分職缺委外人力派遣,但是往往在經濟壓力下急就章發現這些兼職、人力派遣的環境也不佳(畢竟違法事業單位有違法紀錄難找人)於是求職陷入惡性循環,想請問要怎麼樣打破這種求職的惡性循環較佳? 另外求職時該怎麼包裝,會比較容易為人資跟主管接受? 還有人力派遣短期是人資或主管在面試時可接受的離職原因嗎?想詢問大家意見。雖然大家嘴巴都說不要被過去影響,應忘記背後努力面前,但是雇主都會詢問離職原因,但其實大家也心知肚明若不是非常嚴重的事情,誰會輕易放棄工作,畢竟也要生活,甚至有人資會說:這次你打算做多久等?這種是不是挑釁戲弄的問法? 如果這樣的答案很危險,怎麼包裝比較好?

明理的人資會視為合理離職因,但不錄取
怎是合理離職原因?分明是懶惰不想工作
視為沒有專長跟穩定性的說詞,建議不要
中高齡能屈能忍為生存咬牙硬吞才是社會人
中高齡人力派遣公司文化履歷求職轉職違法事業單位離職原因非自願離職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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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因為長期沒工作存款見底,逼不得以去人力派遣找工作,但是現在人力派遣浮濫索取個資,人力派遣以書審為由要求寫個資填契約書、先繳交資料後告知未錄取,但是身分證照片正反面影本已經繳交及帳戶資料已提供,像該人力派遣若為惡意行為如何保障求職者權益,以防自己帳戶淪為詐騙集團工具或個資遭盜。 如最近一個xx人派就這樣,以短期工招聘以提供原本可隔日上班但臨時取消,還有一個大量廣告在某工業區的物流人派也跟他們都是違反勞基法17-1,叫人去現場面試,但是人力派遣幫公司找人原本就不能再叫求職者過去面試﹐結果他們還是這麼做,感覺不斷遭戲耍、面試不斷遇到違法的人力派遣跟公司該如何做以求自保求職者權益?

為了保全名譽順利求職只好自認倒楣
要求人派賠償,並簽切結不個資外漏 
要求人派給其他工作,若無再告
蒐證提供勞動部直請官方協助追溯個資應用
人力派遣先繳交個資後錄取取消OFFER工作法規書審履歷詐個資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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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如題,不肖業者人派已徵才為由,藉由面試前要求先填寫制式履歷,履歷卡上印有個人聲明,強制同意該單位以特定目的(徵才)為由蒐集求職者資並聲明同意要求徵信金融往來紀錄,明顯違法,這種工作如果不願意參加就沒有錄取機會,但是若提供後又擔心是假職缺真利用徵信個人金融紀錄進行違反求職者意願之金融徵信,甚至擔心外洩求職者金融紀錄個資,這樣該如何判斷是否為假職缺,如果已簽屬就業服務條款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此行為違法蒐證資料逕自檢舉
如不能確定錄取堅不繳交相關人事資料
先面試如果後續有爭議再找勞工局申訴
嚴拒因無法保證不被違法挪用個資或個資遭洩
人力派遣個資外洩假徵才真詐個資勞動基準法勞工局就業服務法違法收集個資金融徵信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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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近期找到一個是協會,協會由於政府專案問題,有資格審核,但是疑點在於,通常這些職缺的薪資跟找人不是應該就業服務站嗎? 雖然相談甚歡,但是了解專案內容後發現該職缺即使是管理職,應該工作內容都有相對企畫書,職務內容應該依企畫書內容,但是該主管面試中語意模糊,好像是主管說什麼就去做,心裡感到不踏實。 週五面試完後,主管告知要先提供個資送審政府單位後,有錄取才會通知,這就像有很多工作明明沒錄取,但是要體檢資料等,又說他們不是詐騙。 周六時該主管傳訊息要求+line,並要求在line上傳個人勞健保加退紀錄、畢業證書等,上一份派遣也這樣做用line要求傳電子版合約跟文書,要是詐騙等於把自己賣掉。 所以現在想歸納兩個問題,希望giver幫忙解答: 1、不論派遣公司、協會,+line傳有身分證字號、正式合約、勞健保加退保記錄的工作是否可以正常,可以報到? 2、未允諾錄取先蒐集個人體檢紀錄、勞健保加退明細或其他足以辨識求職者各資這些有無違法? 3、若不慎為了工作已提供電子資料該如何自保?

+line求職人力派遣個資法未錄取要求個資求職求職詐騙職涯規劃隱私侵犯面試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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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近期接獲面試工作的offer letter通知,一開始也開開心心的辦理入職程序,但是在繳交過程中公司要求我們簽定許多條款合約,包含保密條款、無條件接受公司派遣指定前往其他公司等紙本契約,總共厚厚一疊約10-12張,其中包含無條件接受派遣公司任命到其他公司,雖然一開始被說服,但經過一夜反覆思考,這條款就等於:不斷的適應一份工作後沒多久又要到其他公司適應,且到一間公司就要配合該公司並且簽訂許多條約,也有可能因為拒絕接受派遣直接被開除。不斷地適應這份工作以外,有沒可能被派遣至海外,有沒有可能做奇怪的業務項目,不接受就公司就可以依該條款立即開除,這樣工作經歷仍舊中斷,以後也會因此不好找工作。 仔細評估過後發現可能一開始賺得到錢,但若被派至外縣市有租屋等,以目前狀況根本不切實際,有可能一個月不到就因為不能接受外派還被開除,接受實在不智之舉。 不幸的是,一開始為了有工作,在時間壓力之下繳交了已簽之部分電子條約上面有身分證字號、簽名、蓋私章,等於繳交正式合約電子檔,慶幸今日在未繳出其餘資料前一刻清醒,紙本合約已被我銷毀,並且告知對方不會寄出,也未提供銀行帳號跟身分證電子檔等。 雖然今日已立即透過line告知處理窗口、人資將不前往報到、也透過人力銀行正式告知不前往,並且回電子郵件表示不前往報到的意願並請勿外流個資跟消除個資隱私。但,要是該公司無良冒用本人身分,或者提供給其他同業做其他用途,該怎麼防範,這部分有沒有辦法處理或用其他方式求證,或該做什麼方式自保呢?

人力派遣個資入職條款勞基法生涯規劃職涯規劃詐騙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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