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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A 子公司:B 事情是這樣的,我兩年前到職於A公司,入職前有明確知道會借調至B公司工作,但身分仍是屬於A公司的員工,去年9月中,B公司宣布發放季獎金,並告知2024年底會提供轉調方案,可從A公司退職至B公司,成為B公司正式職員,因此要求員工選擇B公司季獎金領取方式,由A公司借調的同仁因已依照A公司制度領取獎金,如領B公司獎金將產生重複領取,若選擇領取B公司獎金且2025年仍維持A公司借調身分則獎金應繳回給B公司。 由於相信公司會在2024年底提出方案,讓我們順利轉去B公司,因此我選擇領取B公司的季獎金。結果到了2025年,轉調方案不但沒提出任何一字,且AB兩公司還要求員工必須簽訂臨時新增的合約,借調人員才能領取母公司A的年終獎金,且合約指出轉調方案將延期一年,預計年底才會提出,等到方案提出之後,確定轉至B公司時,需至少待滿兩季,如果未滿兩季就離職則須依比例將B公司所發放之Q2、Q3季獎金退回給B公司。 備註: 1. 合約上並無提及不簽就不給年終,是人資說明合約時口頭上提到的 2. 這份合約是已發放獎金後1~2個月,才追加要簽署的,內容是寫「若未於某年某月某日前由A公司離職,並離職後立刻轉任至B公司,員工同意無條件返還特別獎金給B公司」 3. 目前沒有任何錄音證據 根據以上,因為告知需簽約的當下,一直被要求要現場簽名,否則會無法在發放獎金當天拿到年終,所以目前是有簽屬這份合約,且入職時的勞動契約並未有任何離職須繳回獎金的條文,後續公司使用不發放獎金方式來脅迫員工簽訂合約及變相綁約,否則要求將已發放的獎金繳回,以上公司是否違反勞基法? 在有簽署這個合約的情況下離職,我是否必須退回獎金?
母公司:A 子公司:B 事情是這樣的,我兩年前到職於A公司,入職前有明確知道會借調至B公司工作,但身分仍是屬於A公司的員工,去年9月中,B公司宣布發放季獎金,並告知2024年底會提供轉調方案,可從A公司退職至B公司,成為B公司正式職員,因此要求員工選擇B公司季獎金領取方式,由A公司借調的同仁因已依照A公司制度領取獎金,如領B公司獎金將產生重複領取,若選擇領取B公司獎金且2025年仍維持A公司借調身分則獎金應繳回給B公司。 由於相信公司會在2024年底提出方案,讓我們順利轉去B公司,因此我選擇領取B公司的季獎金。結果到了2025年,轉調方案不但沒提出任何一字,且AB兩公司還要求員工必須簽訂臨時新增的合約,借調人員才能領取母公司A的年終獎金,且合約指出轉調方案將延期一年,預計年底才會提出,等到方案提出之後,確定轉至B公司時,需至少待滿兩季,如果未滿兩季就離職則須依比例將B公司所發放之Q2、Q3季獎金退回給B公司。 入職時的勞動契約並未有任何離職須繳回獎金的條文,後續公司使用不發放獎金方式來脅迫員工簽訂合約,及變相綁約否則要求將已發放的獎金繳回,以上公司是否違反勞基法?
我目前是做英文老師,但當初我是應徵英文老師我做了10個月,但我們沒有這間分校,沒有校長是督導來管(第11個月),督導是一位獨裁主義者。 他把我的教書時數給抽走,說什麼我在下課時間講中文,就說我不適合當英文老師,其他人都沒關係就專挑我,我反應過也談過,還是一樣,安親老師還走了六個人,我該離開嗎? 但同事們超級好又團結,我的薪水是重點,我做英文老師無關的事情,累得要死⋯⋯搬東西、打字、處理文書,薪水扣掉勞健保只有30K⋯⋯⋯
去信詢問結果時 很開心收到錄取的答覆 然後自己答覆前 有再度確認年薪含幾個月的部份 雖然面試的時候有提過了但中間有發生緊張的狀況導致忘記 想再度確認 但後來就沒有收到信了 請問重復確認面試提過的部分 會是不適當的行為嗎感謝
目前是幾十萬人製造業人資長,有個新工作機會擔任傳統製鞋廠的人資總經理,請問年薪結構該怎麼談?問題細節如下: 請問年薪應該包含保障的固定月份跟對方願意給的交通津貼,子女教育津貼,住房津貼等嗎?年終獎金是把公司保障月份談進去還是只談十二個月讓年終獎金有彈性?因為看過不少種年薪組成,煩請各位先進給個對求職者較有利的條件,目前談判籌碼在我手上,因為同時有三個offer
2024年差不多過一半了,我在目前的工作待了三年,最近有一個朋友推薦我個工作,薪水比現在多一倍,有點心動也有點猶豫,猶豫的點如下: 1.目前工作的內容及人際關係都還可以,算是我的舒適圈 2.新的工作,對我來說是一個未知領域,擔心這薪水領不久 3.今年已經過一半,現在離職會不會其實不划算,是不是該等領完年終? 4.另外想知道,大家覺得有沒有比較好的離職時機點呢? 希望各位前輩能分享一些經驗,讓我參考參考,感謝。
第一次發問,有缺少資訊再請前輩指點。 目前現職工作滿2年半,考績也已確認,另外目前也正在面試其他公司中,而目前現職公司已經公告年終獎金發放時間是在2/26當天(有註明需發放日仍在職),若我2/19收到新公司offer並且向現職提出辭呈,考量滿2年年資,需要20天預告,正式離職日會是在2/26之後,這樣理論上可以拿到年終吧?謝謝。
最近看到很多不錯公司的缺在開出,朋友公司那也在找人,有問我要不要去。感覺像是有一波好機會,有點心動。怕太晚決定,機會就沒了。 但又很捨不得快到手的年終獎金、尾牙、抽獎…..,還有快樂的2月除夕連假啊!哈哈哈哈(壞員工是偶~~>< 想請問,年末轉職現在這個時機點,會是好的嗎?競爭比較小?比較容易佔到好職缺?還是乾脆就好好的吃尾牙、領年終、放長假,安心過完這個年再來找工作就好呢? 另外也想請教一下,面試新工作,需要先跟目前的公司打聲招呼嗎?還是就自己默默請假去面試就好了?(我知道這個問題有點好笑,但我真的是第一次 “在職中跳槽”,沒有相關的經驗,求解~ 謝謝呀!!!~~
最近來到一個臨界點,差不多就是很想、很想、很想離職,的那種感覺。因為人的關係,每天工作都壓力很大,又不開心。 但現在這個時機點有點尷尬,我們一般都是農曆過年放假前「辦尾牙+領年終」的,大概還要再等2個月吧! 但我每天上班都不想起床,覺得很煩,真的好想裸辭,馬上就走喔!!! 可是一想到我們公司通常年終獎金都滿大包的,就又很廢的屈服了,只能繼續等。 想請問一下,今年也快過完了,如果我提早一點走,是可以有機會領到年終獎金的嗎?或者是領「部分年終」這樣?還是說只要早於領年終之前離職,就完全領不到年終獎金了呢? 謝謝哦
我目前剛來這個公司一個月左右 公司規模不大,大概15人左右 是個年輕的新創公司 今天跟同事們吃飯的時候聊到年終獎金的議題 他們都說像我這樣的新人有可能領不到年終獎金 因為去年也有一位同事差八天滿三個月 所以沒有領到年終獎金 我到明年過年差五天滿三個月 聽完之後突然很擔心領不到年終 也覺得心裡如果沒領到會有很多的遺憾 好想爭取看看這次的年終獎金 畢竟我剛來就參與了一個大專案 也有順利完成 因此想問問看版上的前輩們 請問像我這樣的情況可不可以去跟老闆爭取看看年終獎金呢? 有沒有要注意的地方?或者是有沒有建議我跟老闆爭取獎金的方式? 拜託大家解答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