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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7/9 15:1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收到錄取通知時問年終

去信詢問結果時 很開心收到錄取的答覆
然後自己答覆前 有再度確認年薪含幾個月的部份
雖然面試的時候有提過了但中間有發生緊張的狀況導致忘記 想再度確認

但後來就沒有收到信了
請問重復確認面試提過的部分
會是不適當的行為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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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您好,

既然您已經收到錄取的答覆,不至於重複問了一個問題,就造成不錄取。

等待多時也許是該司的作業時間較久,但如果超過一週仍未有消息,您還是可以去電詢問。

記住一件事,寧可在入職前把所有的疑問釐清,也不要帶著問號入職,以後才不會有爭議。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1人肯定

您好,
通常大公司會經過核薪程序
您去信詢問有可能人資是先通知您錄取
但尚未寄送最終Offer給您
而年薪的部分通常也會寫在Offer中
您可以禮貌詢問是否會再寄送Offer或報到通知
若是中小型公司,就看實際如何與人資交涉
只要您注意禮儀,應該都不至於過於冒犯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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