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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1.想請問我如果在9/6滿三年,那我在9/5提離職,以兩年20天計算,9/26應為離職日,那我如果在9/5號當天預告離職日為9/30,即超過20天,這樣在9/6號過後離職預告會變成要30天嗎?還是一樣能夠維持9/30離職? 2. 9/5提離職過後,9/6號因為滿三年是否一樣要給特休14天? 謝謝回答!
已在公司待六年多,現在有找到新的工作機會,還未面試,且新工作需於兩週內到職,如屆時確定能到新公司上班,於30日前提出離職,可以業務交接兩週,剩下兩週請假扣薪至離職日,並在剩下的兩週直接到新公司上班嗎?(手上業務之前有交接過其他同事) 因為目前特休天數剩不多,還是建議怎麼處理好呢? 那離職證明及勞保怎麼處理呢?
1.預計至2023/4/11滿7年年資,4/13為最後工作日,離職日壓4/28,4/14~4/28是否可用4/12滿週年的的特休? 2.預計3/13或3/27提離職,會有未滿30日前提出離職給予預告期的問題嗎? (剛好4/14出國故趁此機會離職)
最近面試兩間公司,一間已經給了口頭offer,但目前在跟人資談薪水;另一間也經過了兩輪的面試,已約了下週和人資談,看似應該錄取了。 因為在現職待了多年,觀察主管對於離職都是採先冷處理,接著迂迴戰術、人情攻勢、加薪慰留,整個過程最少也要2-3週以上才願意談Last Day,因為目前看起來兩家面試的公司應該都是錄取了,請問我是否可以直接提辭呈?還是應該要先暗示主管自己有離職的打算?
在公司待了快一年,中間發生過高層政治內鬥大換血,曾經嘗試去適應新主管及團隊,也一度被加薪,但最後還是無法習慣官僚文化造成的職場倦怠,在6/7週一正式向主管提出辭呈(E-mail+書面),上面有提到我的離職預告是到6/30,也會配合交接事宜..等等,而主管在看到的當下就只有「你幹嘛?!」的反應…。 過兩天我向主管提出我的交接工作事項,麻煩他安排,他卻回應現在交接還太早,6/30交接即可。 之後也沒特別找我約談,公事上一如往常,感覺像在逃避我提出離職這件事情一樣……。 而公司的離職流程是一定要寫離職申請單才行,但我感覺主管像是在拖我時間又不處理,不過我也不怕到最後離不了職,因為已經明確提出離職預告,只是如果還是這樣子拖,對於同事們很不好意思。 請問我下一步該如何做呢?是繼續追問主管嗎?還是直接去跟人事要離職資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