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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由於本單位今年起,將大量開辦假日講座、進修/證照輔導課程,供在職者報名,因此欲聘僱1名學生,擔任假日工讀生 由於單位無此先例,擔心觸犯法規,已先讀過勞動局部分工時勞動契約說明、搜尋過網頁、亦諮詢過配合的顧問,仍有些不解(顧問的用詞太專業了@@),故想向104前輩們請教 前提: 1.給薪制度:時薪制,183元/時 2.約定的工作時數:每個月40小時。超過40小時但在基本工時時數內,一樣以183元計算時薪。 3.排班:有辦理講座或課程的週六、週日,每天時數、每月日數無法固定。每週最多出勤2天。 排班以三月舉例:目前有6天(3天週六、3天週日)欲請工讀生出勤,其中有幾天是9.5小時、有幾天僅3.5小時,合計49小時。 ▲疑問一:週六=休息日、週日=例假日出勤,是否可處理「與當週平日」對調?或建議直接於勞動契約與工讀生約定週六、週日為平日? 即,假設2/24(六)對調為平日,當日出勤8小時,薪資(183*8)=$1,464 2/25(日)對調為平日,當日出勤9.5小時,薪資(183*8)+(183*4/3*1.5)=$1830 無須例假日出勤之2倍加給與補假,因為2/25已對調為平日? ▲疑問二:當月排班未超過約定工時40小時,如何計薪? 假設4月排班25小時,則以這25小時實際出勤、當日加班情況計薪嗎? 或需要保障工時40小時,發給183*40=7,320? ▲疑問三:國定假日調移出勤計薪 假設2/28需請工讀生出勤8小時,協商後工讀生同意與2/26調移,當週只有出勤1天,如何計薪? (183*8)=$1,464,或是否仍須依照「國定假日出勤」雙倍計薪? ▲疑問四:勞健保投保級距? 如前所述排班時間不固定,非每週排班、也不一定排班會超過12小時/週,勞健保是否均要投保?若投保,應以何為級距? 183*40=7,320,是否以7,500為級距,投勞健保較佳? 若有其他需留意的易觸法事項,亦懇請前輩們不吝賜教,我們希望同學能快樂工讀~~~,萬分感激各位前輩!!!
各位前輩、主管好,本人於上月底初踏入補教界工作,擔任是內勤企劃人員,以下是目前公司的工作時間: 1.週日固定休假。 2.週一~週五上班時間為14:30~22:00,無明確訂定的休息時間,大家會忙完後一起訂便當、也都是邊休息邊吃。 3.週六上班時間為8:30~14:30。 了解一例一休及變形工時的內容後,發現公司好像沒有符合任一變形工時規範,擔心是我理解錯誤,因此決定請教大家的意見及看法;另,若公司不符合一例一休條件,該如何與公司主管討論較不傷和氣,因待的公司是連鎖集團,過去好像業未曾有相關勞資爭議發生。 謝謝各位主管、前輩指教!
因為行業別特性,每周會有值班時數及休息日(六)不定期舉辦活動,因固定每月給值班津貼及活動津貼(等同於加班費且給付金額高於規定的加班費用),想請教因加班相關,必須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除了列週一到週五要加班,必須配合公司營運所需要的延長工時及 加班管理辦法外,有需要將每月固定給的加班費(值班津貼及活動津貼)列在會議內容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