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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被邀約的面試有許多確實在人力銀行有職缺,但是對方只有用電話打過來交代面試時間,有很多到現場對方就留公司她們自己的制式履歷,今天面試的除了求職者的身分證字號,連家人的身分證字號住址等個資都問了。當然如果是非工作所需之隱私資料我根本不會填,但是最討厭的就是探刺以往的工作經歷,或者對求職者有對求職者個人有評判。 首先是否有這個職缺?在104人力銀行確實有,但是如果有人真的這樣冒用名義去留求職者資料,探求隱私或者它其實賣個資給詐騙集團,這樣有沒有安全疑慮呢?或者像醫療院所等單位,人事不通知卻直接發給單位去通知私自面試,取得求職者個資或者沒有經驗就要求對方試做等,後衍生責任,或者求職者於面試往返途中遭遇不測或在面試過程中遭遇人身安全侵害等,事後該單位因為沒有正式面試通知直接否認有此事,這樣完全沒有保障,這樣是否得拒絕?要求對方發正式通知遭拒說要麻煩其他單位,這樣是否有問題呢?可否放心前往? 請問如果這樣該用什麼方式保護自己,確定有此次面試,以免遭戲耍、探刺隱私遭受無聊情緒攻擊或批評或外流個資、遭受不法侵害等疑慮。
今天到一家公司面試,面試的公司人資說公司是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主要處理B2B的資產交易,透過第三方支付(某個pay)的方式協助轉移需求人的資產成虛擬貨幣,再視情況轉回法定貨幣。面試中的內容大都滿意,對方甚至希望我下個月來報到 在家裡時談到這家公司時,有個家人一直叫我放棄這家公司,認為這家公司很可能是洗錢公司,遊走法律邊緣的公司不值得去上班。 其實我在面試時對方人資也有主動提到公司對於洗錢的防範以及公司的防範方式,但我現在聽家人說了以後也有點動搖,這樣的話這公司實際上是一家非法洗錢的公司嗎?還是只是個誤會就只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呢?我如果去了這家公司可能會有什麼風險嗎?
近期接獲面試工作的offer letter通知,一開始也開開心心的辦理入職程序,但是在繳交過程中公司要求我們簽定許多條款合約,包含保密條款、無條件接受公司派遣指定前往其他公司等紙本契約,總共厚厚一疊約10-12張,其中包含無條件接受派遣公司任命到其他公司,雖然一開始被說服,但經過一夜反覆思考,這條款就等於:不斷的適應一份工作後沒多久又要到其他公司適應,且到一間公司就要配合該公司並且簽訂許多條約,也有可能因為拒絕接受派遣直接被開除。不斷地適應這份工作以外,有沒可能被派遣至海外,有沒有可能做奇怪的業務項目,不接受就公司就可以依該條款立即開除,這樣工作經歷仍舊中斷,以後也會因此不好找工作。 仔細評估過後發現可能一開始賺得到錢,但若被派至外縣市有租屋等,以目前狀況根本不切實際,有可能一個月不到就因為不能接受外派還被開除,接受實在不智之舉。 不幸的是,一開始為了有工作,在時間壓力之下繳交了已簽之部分電子條約上面有身分證字號、簽名、蓋私章,等於繳交正式合約電子檔,慶幸今日在未繳出其餘資料前一刻清醒,紙本合約已被我銷毀,並且告知對方不會寄出,也未提供銀行帳號跟身分證電子檔等。 雖然今日已立即透過line告知處理窗口、人資將不前往報到、也透過人力銀行正式告知不前往,並且回電子郵件表示不前往報到的意願並請勿外流個資跟消除個資隱私。但,要是該公司無良冒用本人身分,或者提供給其他同業做其他用途,該怎麼防範,這部分有沒有辦法處理或用其他方式求證,或該做什麼方式自保呢?
在一些看起來很正常的公司職缺 有些職缺居然可以開缺到幾百個 之前幾十個就讓我覺得很多了 現在還看到開缺幾百個 我不太理解像是這樣的公司 有能力或者好好面試面試者嗎? 因為怕像是詐騙...
有許多工作在人力銀行放招募廣告,甚至有些電話連繫求職者後不停的要line,他們也會在FB上面放招募訊息,但是有些工作現場面試後,不斷地要求職者寫公司制式履歷,現場又會要求求職者提供line等個資,事後以需複審書審為由又沒錄取,這些公司到底有沒有問題,已經多到令人感到發毛,該不會盜用個資找人假冒身分頂替去工作吧!由於事後該員因為身分盜用,可能身分有問題故本身也拿不到薪資,這種貌似合法洗個人資料履歷的方式,非常恐怖,有人知道這些不停要求職者留該公司制式履歷、+line的公司目的是什麼嗎?
常常有許多公司要求求職者帶私人履歷後到場又一定要寫公司制式履歷,2023年的11月在台中某間公司求職,對方開出內勤客服缺,由於在電話中已婉轉表達工作時間不能配合,對方還是要求到場面試另一個電話銷售缺時間可配合。想不到到場以後強制要求填寫公司內部制式履歷,填寫實告知我們公司有很多職缺看您適合哪個部門,雖先前一再表達不願意作外勤業務,但是該公司人資竟強拉業務主管進來面試,當下再度表達無意願以後,人資冷然說我們電話銷售的部門在另一邊,要先幫你送資料,如果公司主管覺得你合適7日內你有接獲通知,你再去另一個地點面試找我們主管。後來自己評估一下,這樣太浪費求職時間,既覺得不合適要求取回當下填寫履歷,該公司人資竟以勞基法為由,說要保存五年(非該公司勞工只是求職者,難道對方一進去就強制求職者填寫勞工名卡?)拒絕返還,這個行為很奇怪,而且發現中南部很多公司都有這種行為,公司認定非104人力銀行制式履歷,就是求職者自願提供的個資,並強制留存求職者個資包,這種行為有無違法?
之前考慮去台中XX遊學公司,他們的合約裡說,員工必須先交押金1萬元作為機票費用。因為家人擔心詐騙,查了網路,最後我不想去菲律賓一個月,連續30天没有休假也很怪,没再和公司連絡。 後來社群有網友傳截圖和證據,公司負責人王XX及主管李XX叫員工簽保密合約,不簽就不還1萬元作威脅。 這種情形求職者或員工可以怎麼做?公司有沒有違法?怎麼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