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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答
前輩們大家好,我是在金融業工作的電銷人員,最近疫情越來越嚴重,每日確診數都一直成長,老闆擔心未來可能因為同事確診,同事們都被匡列要居家隔離不能正常上班。所以宣布要大家自購筆電,安裝Office軟體和防毒軟體。然後交給公司資訊人員設定好,之後萬一必須居隔,仍然能正常工作,不影響業績達成。我自己家裡沒有筆電,一下子要多出這筆意外的支出,真的很頭痛。有些同事雖然有自己筆電,但是私人設備要交出放在公司給資管兩三周設定,有關個人隱私也非常不方便。可能因為疫情關係未來不確定性高 ,公司不願多出預算購買筆電,但是把這些風險成本,轉嫁給小員工真的也沒道理 。想問問公司這樣做是合法合理的嗎? 難道我真要去分期付款刷卡,買我原本不需要的筆電做公司的事情嗎?
小可在第一胎產假結束後開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也順利生下老二,所以在用老大的名義留停屆滿後繼續使用老二名義留停,最近發現又懷第三胎,並會在留停屆滿前生產,這樣他還可以繼續申請育嬰留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