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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9/9/2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健檢報告提供

新任公司要我於報到當日提供健康檢查報告,請問我一定要提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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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令對此並未明文禁止,因此當公司提出要求時,國家機關對此自無從介入干預。惟須注意的是,事業單位於僱用勞工時,應對勞工施行一般體格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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