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員工健檢,企業是否會有補助

現在錄取行政工讀工作

公司說需要自行健檢
詢問健檢機構說費用800
覺得偏貴
想問一下,一般要求自行健檢的公司是否會有健檢費用補助呢

回答 4觀看 3302
回答 4

您好:
我是104法務長蘇宏文律師,看到您的問題,試回覆如下:
一、錄取您的公司提到自行健檢一事,其做此要求的法律依據是《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之規定。該條第1項前段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
二、體格檢查應包含哪些項目?您可參看《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子法《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附表8之規定內容。檢查項目會與健檢機構之收費有關,包含:(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4)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5)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6)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三、如您之前曾經做過一般或特殊健康檢查,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或第16條附表9規定之定期檢查期限者,經向雇主提出證明,得免實施前述的體格檢查(同規則第14條第3項參照)。
四、您提到一般要求自行健檢的公司,是否會有健檢費用補助?因體格檢查是勞工於僱用前所實施,其目的是為識別勞工工作適性,如體格檢查發現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時,雇主即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以保障勞工的安全與健康。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年7月6日台勞安三字第19734號函釋意旨,闡明《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所提健康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至於體格檢查費用究應由雇主或勞工負擔,因法無明文規定,故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此部分立法委員曾提案修法擬將體格檢查費用明文規定應由雇主負擔,惟尚未通過成為法律)。若您的雇主未提供全部或部分經費補助,此一體格檢查費用將由您個人承擔。但若雇主要求您額外實施超過法定檢查項目者,此一額外增加的檢查費用,自應由雇主負擔。

5人拍手・
3人肯定

查看2則回覆

新進人員健檢費用是否由企業負擔,並無法令規範,原則上由勞資雙方協商,但大多數企業是未給予補助,惟若在職後公司定期辦理的健檢則會有補助。
新進人員若不想多負擔檢查費,手邊若有沒超過年限(註一)的健檢資訊(註二)亦可提供,而不用再花費檢查。
【註】
一.未滿四十歲者,可提供五年內檢查記錄;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可提供三年內檢查記錄; 滿六十五歲者,可提供一年內檢查記錄
二.該健檢資訊為一般體格檢查項目,包含如下:
1.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 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3. 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 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 )、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質膽固醇之檢查。
7.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3人拍手・
2人肯定

你好:
1、 關於新進人員繳交體檢: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之規定。該條第1項前段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因此,有些企業會有要求員工在報到當天要繳交一般勞工體檢報告或供膳作業(餐飲從業人員體檢)的規定,並將檢查報告作為新進人員要繳交的必要資料之一,沒有繳交,有可能無法進行報到。

而有些企業甚至還會要求,新進人員要到企業指定或企業配合的醫院進行檢查,另外也有些企業還會要求新進人員需要做特定的檢查項目

提醒一下,如果你手邊有之前曾經體檢的報告,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5條或第16條附表9規定之定期檢查期限者,經向雇主提出證明,得免實施前述的體格檢查。
或許可以問問企業是否可用?就不用再多花錢、花時間去檢查,一般我們在實務上會收新進人員在報到前那一天,往前推3-6個月內的檢查報告,但仍要審核檢查項目是否符合企業的檢查項目,那如果沒有之前報告,您若要報到,還是得去檢查。

2、 費用部分:
法無規定,誰付費?大部分企業都是由報到者自行支付,少部分有遇到過過試用期後,可憑收據向企業申請補助;如果您錄取的企業前景不錯或這個工作是你想要做的,那麼您想要去上班,那麼這筆費用就必須要自己支付。
3、 項目
不知道企業要求您提供的項目有哪一些?
《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子法「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4條附表8之規定內容。檢查項目會與健檢機構之收費有關,包含:(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與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身體檢查及問診。(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4)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5)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6)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關於B 型肝炎、梅毒、愛滋等非屬於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檢查項目,除非其他法律另有規範,否則雇主不得強制勞工接受該檢測或繳交結果報告

4、繳交正本報告嗎?
目前尚無強制規範繳交給雇主保存的報告必須為正本,但為求報告之正確與真實性,一般企業都會收正本,如果報到者在短時間離職或要求要拿回正本報告時,通常都會影印一份加蓋與正本相符章,然後把正本交還給離職員工。

另外提醒一下實務上的狀況,如果報到時需要繳交體檢報告,企業會在招募廣告上寫出,新進人員報到時需要繳交體檢報告,您可能就不要去應徵(例如食品業、餐飲業都會要求需要提供體檢報告),以避免又碰到類似狀況,或者未來在面試前(接受邀約面試時)或面試時主動提出詢問面試官,如果有機會錄取,報到時是否要繳交體檢報告?讓自己可以在考慮是否接受企業邀約面試或報到的考量之一。

2人拍手・
1人肯定

基本上公司都會有明文規定這個部分,沒有一定對錯個人就嘗試過:公司指定診所負擔或是自行前往,抑或提供選擇之後請款.有問題可以請教人資,請問一個工作800有很貴嗎,基本上如果好公司不錯的位子.....8000我都可能會考據的,這不是什麼太大問題,您要想的是公司跟位子適合您嗎而不是這個小細節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