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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就學中,晚上五點以後都沒課,到十點這段期間沒有事做,平時六日也只能耍廢,在課業上也沒有太大壓力,應付的過來,不想浪費這段時間。但是由於我是外地上來的,所以寒暑假必須回家,所以上不了班,想問這樣有適合的工作嗎
現在的職場環境,存在著一些分配不均的問題 加上我又有想考研究所的打算 今天有跟老闆開會討論 討論到這個問題 告知我喜歡這個工作環境 詢問可不可以轉當兼職的問題? 他有跟我討論到兼職的計薪方式 但也是不斷跟我說正職真的比較好 如果我想考研究所 當正職也能準備呀! 還提到當兼職可能在遇到徵到正職的缺 就不保障之後還有工作可以做 我陷入兩難,因為現況已經疲憊不堪 又不想直接換工作 請問是堅持要做兼職 在空檔時間可以規劃自己的未來 還是繼續做正職呢?
目前有正式的工作,是餐飲業,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從早上到晚上一整天,個人感覺自己是不是沒有進步,也是第一份工作,之前也很少有打工經驗,也是餐飲業,也想利用休假時間工讀,想詢問各位,因為擔心時間上會有衝突的問題,如果有一份正式工作,有辦法找長期的工作嗎?還是只能找短期的工作?然後本人是有領手冊,面試時候也不知道該不該講自己的身份?會不會講了之後扣分或是用異樣的眼光看被看待然後沒過?
本人設計美術相關產業 前公司經營不善虧錢,資遣了一票人,我也是其中之一 被資遣後開始接美術外包當SOHO 一個月大概會有2-5萬左右入帳(不是很固定) 因為外包的錢省著點還夠用,於是就這樣默默SOHO了快一年 雖然在家工作真的滿爽的,但最近覺得這樣下去好像不太行 不做正職其實少了很多福利,沒有獎金沒有年終,也沒有特休沒有病假 薪水沒比正職多就算了,還要自己花錢加保 於是就想回頭找正職 但問題就來了,我這段時間的經歷有需要寫上人力銀行嗎? 對面試官來說,有自接SOHO經驗的人是加分還扣分? 會不會覺得我哪天在公司做不爽了,又跑回家SOHO?
因自身狀態沒很好,希望尋找每天4-7小時,無需和顧客面對面、與同事社交需求低,較多面對商品的中班~晚班(上午11點後上班,晚上可超過十二點但不能早)時薪兼職,請問有什麼工作比較符合嗎? 目前有一個洗衣店兼職,但因衣服數量不多無法排太多班,一週只有1-3天,7小時左右,偶爾兼職uber外送,最高紀錄雨天一天腳踏車送15單,日薪約1000元,上個月跑腳踏車外送有拿到新人獎勵金加外送收入,總共約一萬元,但畢竟體力有限無法送太久,因為不清楚亂開兩三個數位帳戶會降低信用評分,銀行申貸電腦評分不過,目前也沒有辦法分期買機車,因此暫時無法全職 目前狀態可搬重10kg以下,也可腳踏車外送
如標題,我是新聞從業人員,是採訪編輯記者,因為有在經營自媒體: 主要以寫文字、攝影圖像、短影音為主。 因經營得還可以,開始有業配、營利的行為 Q:請問我這樣有違法,或觸犯競業條款嗎? 我創作自媒體並沒有使用公司的資源,也不以公司的名號,而是自己累積的粉絲量 Q:雖然在當中我也是有標註我是採訪編輯媒體人,但我並沒有表明自己是哪一家公司,這樣有算運用公司資源嗎? 我自己是認為我只是運用我的專業 但最近因為知名度比較大,開始被公司的人知道,甚至有業務部的人開始在桶是否有記者接業配 如果真的衝突性過大,我是否應該轉職,或另求他處,可以接受員工經營自媒體的原行業? 但我看很多新聞主播也是有在接業配、演講之類的
由於家裡有困難沒有升大學 畢業後在家人工作的地方做家庭代工和兼職多年 工作量減少有去找其他正職 不過不太能跑來跑去 體力不夠只好離職 久站久坐是沒問題 投作業員兩個月沒下落 想問履歷該怎麼寫才會有機會 _(:3_
目前是學會秘書,工作內容:會員服務、籌備研討會工作坊 目前想要更換工作環境,其中一個選項是轉職uiux設計師 有問到課程,初級是學會使用工具、中級可以輔導獨立接案、高級課程學完是可以保證學會從無到有完成一個設計 我其實也沒有太大的野心,是希望可以在正職外接案作為兼差。 但,未思勝先慮敗。不是我太悲觀,只是常常都會花冤枉錢,比如說學習了,當時也輔導接案了,但最後自己獨立出來接案卻發現沒有資源或者水很深。 又因為這筆支出很大,我也是努力在做功課。 網路上的都說好,但我覺得這真的實在是太片面了。也有考慮詢問朋友,但因為朋友大部分都是文科生,僅有的幾個理科朋友公司也沒有uiux設計師,所以希望前輩大大可以幫我解惑🙏🙏🙏
我幫一家公司撰寫文章,有簽勞動契約,上個月對方突然跟我說不需要再撰寫文章了,等之後有需要的時候再跟我說,想請問這樣可以要求資遣費或是甚麼補償嗎(自從2021/12簽訂契約,至今已累積約2年6個月的工作期間,可依此求償1.25個月平均月薪作為補償嗎?) 找了網路上的資料,但幾乎沒看到兼職(接案)相關的法律規定。我這份兼職是不進公司的,寫完文章直接傳給對方,每個月再填勞務報酬單請款,最近這一年多以來的文章數量與月薪都是固定。我看了一下當初簽的勞動契約,有表明我是"從事有繼續性工作",並有提到"雙方於雇用期間其餘本合約未規定之事項,均依甲方公告、民法、勞基法等相關勞動法規定之。" 不知道這種遠距兼職的工作被無預警、無限期停薪,向公司求償是合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