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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某間薪資最低約3萬的layout house上班,最近因為種種原因搬家離開新竹,上下班為騎車通勤,因為公司要求簽訂最低服務(3)年限及敬業條款,依據勞基法第15-1的兩條規定,公司提供專業培訓,例機師等,另一條提供合理補償,目前有提到每年約一些金額的補償分三年,三年補償金等同違約金,請問這樣合理合法嗎?,我想提前離職卡在違約金非常憤怒,一家很多不合(無加班費,外派公司彈性休假被扣特休,無差旅費等等)勞基法的公司該如何應對,合約競業條款賠償還高達百萬非常不合理,也沒有任何有關競業條款的補償,我非常非常想離職,感謝各位
收到突如其來的邀約 但這間公司沒有聽過 也可能是我太井底之蛙 諾傑股份有限公司(Nogle)是一間新加坡公司 https://www.104.com.tw/company/1a2x6bj7rm 請問它是博弈業嗎?類別寫網際網路業 有的人說是,有的人說不是 在這上班未來會不會有風險? 請各位資深前輩解答 謝謝
最近換了新工作,但是這份工作除了薪水之外有太多太多不合理的地方 以下會列舉出一些點,讓各位前輩給點建議,我給自己的離職日是三個月後,看看是不是建議留著累積經驗呢,還是趕緊離開~ 工作類型 餐飲 美食街 廚房 1. 表訂月休6天,但實際4天 面試時,是賣場的人資阿姐負責面試,面試時阿姐說休假6天 (當時聽了覺得還好) 但聽到同事的說法是,實際月休4天 2天換錢,這制度超不合理的。 (且面試時完全沒提到換錢這件事,還是我間接聽到的 傻爆眼) 2. 史詩級不合理班表 我是二廚,上面還有一位大廚,當大廚休息時,二廚要頂大廚的位置 且 整天不能休息 他們有兩種時間 a. 9:30~1400 空班休息1600~2100 b. 7:30 a.m~2100 (中間不休息) 一般是上 a. 的班表,但當大廚休息 要改上 b. 的班表。 且我現在還是新人還自發提早半小時來上班處理事情 (事情早點做完就可以有多的喘息時間~) 3. 工作危險程度 滿分10分 大概給到100分 最主要的工作內容是剁雞 拿剁刀本身就有危險性,裡面有經驗的師傅一個恍神也是會割傷手,更能不用說我們這種沒經驗的,我本身拿菜刀比較多,拿剁刀的真的 很 少 。 _____ 目前的策略 ____ 因為不想馬上離職又進入瘋狂面試的環節,面試其實很燒腦力誒~ 已經定出這份工作的離職日 最短最短做到三個月之後,現在就是邊做邊整理履歷邊找其它機會。 #反凹公司 既然公司要這樣壓榨員工,那員工反凹公司合情合理吧 公司資源用好用滿 1. 手機 行充等3C 充到飽 2. 在上班期間上廁所 (帶薪拉屎) 3. 公司伙食吃到飽 (裡面的人說有供餐可以隨便吃) 也有要申訴公司 和投面試心得的想法避免其它求職者像我一樣被騙進來才知道是無良老闆壓榨員工! 總結現職公司違法可申訴的點,若前輩有看到其它點也麻煩提點 謝謝 1. 休假 2. 工時 (法定四休時 休息) #提高談判籌碼 要離職前我會盡量把他們的工作做到位,提高自己的身價 讓自己有談判空間 因為我知道當一個人的程度 遠高於公司需求 公司一定會想方設法留人才下來,這時才有談判空間。 另外,這間公司打卡制度是以電子方式執行,這樣要留存出勤紀錄的話只能錄影拍攝打卡機畫面,在截圖!如果要留存出勤畫面,大概要保留多久 一個月?兩個月? 謝謝~ 他們這樣是不是為了避免被像我這種有心人士搜證? 太無恥了 請問前輩 我還可以做哪些搜證的動作來為後續檢舉來鋪路呢? 套人資的話然後關鍵截圖可以當證據嗎? 謝謝~ 現在回頭想想高薪(高於業界 有40k )根本是靠休假換來的。。。
在前公司因為許多紛爭,在勞基法上未符合規定的事項,其中有強迫放無薪假之類的問題,離職後到了調解委員會調解後,隔天就收到新任公司的解雇消息,原因還是跟公司一點關聯都沒有的事情,想詢問遇到這種老闆有甚麼方法解救?還是只能自認踢到鐵板?身邊也沒資源,談法律也談不過這種有錢人。
各位前輩大家好! 不是新鮮人,但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合不合理就上來發問了,再麻煩各位前輩解惑,謝謝! 剛到職新公司上班五天的時間,第五天下班前被主管約談,主管說:老闆覺得我的個性屬於中庸不特別活潑也不是特別安靜的人,但因為辦公室目前的國外業務都是安靜性格的人,他還是偏向找活潑外向的人進來培訓,跟我說抱歉通知我做到當天,就直接結算薪水給我了,不知道這樣正不正常,公司是可以這樣錄取了再找個理由隨便辭退人嗎? 薪水結算的方式如下 30000底薪➗30天 ✖️做五天 =5000 再扣掉勞健保121元 =實領 4879元 這五天完全沒有跟老闆講過話,大家上班時間也不太敢說話聊天,幾乎都在處理自己的公事,完全不知道他從哪裡判斷我不夠活潑,還有很多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如下 1. 公司雖然說九點之後才算遲到,但都會特別規定 業助要最晚8:50就到公司打好卡,大家都八點半就到公司 2. 老闆是很虔誠的基督教徒,但面試時隻字未提,12月到職因聖誕節的關係,裡面的業務都在佈置辦公室,又規定不能在上班時間用,要在下班時間處理雖然有給加班費6H,但還是覺得怪怪的,12月中的星期六要求員工參加教會活動,公司尾牙也是跟教會一起辦,還要各部門上台表演,私下問過同事,老闆常常不定時要求員工去教會參加教會活動,都說不硬性規定但沒人敢不參加 3. 公司很在乎上班時間用手機或是接電話,第一天還沒正式開始工作,就特別勸導我不要把手機放桌上或是儘量不要接電話,因每天早上都要開會,第一天上班的時候,主管有請我同事加我Line,把我加進群組中,但被老闆看到我們在用手機,老闆馬上找主管進去開會,我跟同事的座位剛好在老闆辦公室門口,隱約有聽到在講我們用手機的事情,可是我們在處理公事,用完馬上就收起來了。 被提離職當下有特別問過主管 是不是還有什麼原因我沒做好?所以老闆才會希望我走人? 主管說 真的沒有,他個人也很意外,因為他覺得我效率很高也很認真做事,真的是因為個性不夠外向,第一次遇到這種原因被開除覺得滿挫折的,但也覺得有點不合理,因為這間公司確定錄取了,所以推掉很多間公司的錄取通知,如果覺得我不夠外向怎麼還會通知錄取,浪費彼此的時間?
之前考慮去台中XX遊學公司,他們的合約裡說,員工必須先交押金1萬元作為機票費用。因為家人擔心詐騙,查了網路,最後我不想去菲律賓一個月,連續30天没有休假也很怪,没再和公司連絡。 後來社群有網友傳截圖和證據,公司負責人王XX及主管李XX叫員工簽保密合約,不簽就不還1萬元作威脅。 這種情形求職者或員工可以怎麼做?公司有沒有違法?怎麼保護自己?
1.在職碩士班 工作九年 試驗技師 2. 主管趁我外出工作由他的分區辦公處闖入我分區辦公處,並要求其他於該分區辦公的同仁全部留在現場看他翻動我私人物品並且拍照的行為,請問這樣的行為是否有觸犯法律呢?
最近錄取一間台灣的新創公司 成立時間很短,未滿半年 員工數也很少,大概小於五人,但都很年輕 公司業務是半導體業相關,但不是設備商也不是製程研發,主要客戶是大陸廠商 其實我還滿喜歡這份工作也很感興趣 只是我一直猶豫的點是憂心於自己會不會很快要再找工作,主要原因是最近時有所聞中國會來台灣開公司,然後在很短時間內就解散或是做違法行為受到波及等等,雖然面試時說不是陸資但我也怕只是說說而已。次要原因是擔心公司會不會在一年內就惡意倒閉… 請問是否能夠給予我相關建議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