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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若派遣員工到用人單位服務,用人單位非核發薪資單位、在勞基法非雇主的前提下,是否可以辦理人事流程相關核對程序為由,拿取派遣員工身分證並影印。 若日後發生:身分證影本被盜用,以致個人身份信息泄露,導致個人隱私被用作不當用途,或與身分證上個人隱私相關聯的信息及密碼組合被盜用風險增加,或者不法分子利用該隱私籌劃進一步違法犯罪活動; 更甚其他風險假冒為員工以其身分辦理薪轉戶等金融機構、政府部門、房產機構、仲介機構等,在辦理相應銀行卡信用卡申請、房產出租過戶、合同簽訂、優惠政策申請方面被人冒用。該如何處理,有無任何勞動相關法令或其他法律可以保障該派遣員工,保障到自己權益 MyGoPen查證參考: https://www.mygopen.com/2017/09/blog-post_18.html
最近被邀約的面試有許多確實在人力銀行有職缺,但是對方只有用電話打過來交代面試時間,有很多到現場對方就留公司她們自己的制式履歷,今天面試的除了求職者的身分證字號,連家人的身分證字號住址等個資都問了。當然如果是非工作所需之隱私資料我根本不會填,但是最討厭的就是探刺以往的工作經歷,或者對求職者有對求職者個人有評判。 首先是否有這個職缺?在104人力銀行確實有,但是如果有人真的這樣冒用名義去留求職者資料,探求隱私或者它其實賣個資給詐騙集團,這樣有沒有安全疑慮呢?或者像醫療院所等單位,人事不通知卻直接發給單位去通知私自面試,取得求職者個資或者沒有經驗就要求對方試做等,後衍生責任,或者求職者於面試往返途中遭遇不測或在面試過程中遭遇人身安全侵害等,事後該單位因為沒有正式面試通知直接否認有此事,這樣完全沒有保障,這樣是否得拒絕?要求對方發正式通知遭拒說要麻煩其他單位,這樣是否有問題呢?可否放心前往? 請問如果這樣該用什麼方式保護自己,確定有此次面試,以免遭戲耍、探刺隱私遭受無聊情緒攻擊或批評或外流個資、遭受不法侵害等疑慮。
今年17歲想趁大學前打工。因未成年,故履歷需有法定代理人線上同意書才可儲存。但父母對平台要求的個資(如身分證件、發證地點等)頗有疑慮。想問這些資料填了會有什麼風險,或是會被平台作何運用呢?感謝各位解答~
你們好,想請問一下 資方業務觀看我的104求職資料,並且私自加LINE且詢問莫名的問題(例如我現在正在做甚麼),外加宣傳資方理財講座,算是違反個資法、個資外洩嗎?
近期接獲面試工作的offer letter通知,一開始也開開心心的辦理入職程序,但是在繳交過程中公司要求我們簽定許多條款合約,包含保密條款、無條件接受公司派遣指定前往其他公司等紙本契約,總共厚厚一疊約10-12張,其中包含無條件接受派遣公司任命到其他公司,雖然一開始被說服,但經過一夜反覆思考,這條款就等於:不斷的適應一份工作後沒多久又要到其他公司適應,且到一間公司就要配合該公司並且簽訂許多條約,也有可能因為拒絕接受派遣直接被開除。不斷地適應這份工作以外,有沒可能被派遣至海外,有沒有可能做奇怪的業務項目,不接受就公司就可以依該條款立即開除,這樣工作經歷仍舊中斷,以後也會因此不好找工作。 仔細評估過後發現可能一開始賺得到錢,但若被派至外縣市有租屋等,以目前狀況根本不切實際,有可能一個月不到就因為不能接受外派還被開除,接受實在不智之舉。 不幸的是,一開始為了有工作,在時間壓力之下繳交了已簽之部分電子條約上面有身分證字號、簽名、蓋私章,等於繳交正式合約電子檔,慶幸今日在未繳出其餘資料前一刻清醒,紙本合約已被我銷毀,並且告知對方不會寄出,也未提供銀行帳號跟身分證電子檔等。 雖然今日已立即透過line告知處理窗口、人資將不前往報到、也透過人力銀行正式告知不前往,並且回電子郵件表示不前往報到的意願並請勿外流個資跟消除個資隱私。但,要是該公司無良冒用本人身分,或者提供給其他同業做其他用途,該怎麼防範,這部分有沒有辦法處理或用其他方式求證,或該做什麼方式自保呢?
您好,因最近面試常遇到要填寫個人資料表的問題,內容有身分證字號、身高、體重、親屬關係(教育、工作、電話)、身體狀況(曾罹患疾病,簡述病因)等個人隱私資料,並要簽屬各資授權同意書,下面是同意書內容,想請各位專業人士協助判斷是否有個資安全疑慮,感謝。 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一、 本人聲明本表上述所填寫之各項內容均為屬實,如有虛構或不實等情事本人願依勞基法第12條第一項接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處分。 二、 本人同意授權並允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企業(下稱○○○○集團)依照個人資料處理法(下稱個資法)蒐集、處理、利用本人相關個資且對本人進行職前工作經歷及其他依法進行之人事相關調查,並於聘僱期間作為人事管理、組織調整、與營運有關之使用。 三、 本人清楚依「個資法」可向○○○○集團為個人資料查詢、請求閱覽、補充或更正或請求交付複製本。並同意雖可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但於聘僱關係存續期間,或聘僱關係終止後,○○○○集團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人無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
有許多工作在人力銀行放招募廣告,甚至有些電話連繫求職者後不停的要line,他們也會在FB上面放招募訊息,但是有些工作現場面試後,不斷地要求職者寫公司制式履歷,現場又會要求求職者提供line等個資,事後以需複審書審為由又沒錄取,這些公司到底有沒有問題,已經多到令人感到發毛,該不會盜用個資找人假冒身分頂替去工作吧!由於事後該員因為身分盜用,可能身分有問題故本身也拿不到薪資,這種貌似合法洗個人資料履歷的方式,非常恐怖,有人知道這些不停要求職者留該公司制式履歷、+line的公司目的是什麼嗎?
各公司有自己的應徵人員表單,但內容琳瑯滿目且許多不必要與不合理項目要求確實填寫(Ex:戶籍地址、父母姓名公司與職稱,是否有什麼方式應對呢?如禮貌告知哪些項目為不必要之個資情事?
一張A4尺寸的離職證明書公司HR使用白色且透光性高、遮蔽性低的B4信封袋裝並郵寄。我完全不用拆封,就能肉眼從信封袋直接看到袋中文件-離職證明書上的內容,包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部門及職務、到職及離職日。我真的覺得個資未被妥善保護外,也感到非常的不被尊重,也認為HR做法非常失當導致我的個資可被人輕易窺視。 我認為該員行為已違反個資法,我該如何申訴? 謝謝!
我是一名兼職人員便當外送員,在與員工聊天當中,得知老闆將履歷表個人資料,傳給員工用意是請員工打電話給我??? 重點為何要把我整個履歷表個人資料拍照傳送給員工??為何不將我電話號碼給與對方就好了??? 請問對方是否觸犯個資法??我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