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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10:00 我在第一家公司面試時候被給予口頭offer,也在當下答應offer。但我沒和他說我接下來還有面試。 8/21 16:00 前幾天就已經安排好在當天的16:00 到第二家公司進行面試,但我在16:00前仍然沒有收到第一家公司的到職確認信,所以我還是前往第二家公司面試。 8/21 16:40 收到第一家公司的到職確認信 8/22 17:40 在第二天時,我和第一家公司說我目前不能先接受第一家公司的offer,請他再稍等3-5日(包含六日),因為第二家公司的面試結果還沒有出爐。 8/23 11:00第一家公司說他會向我請求不履行契約損害賠償 在面試時候接受口頭offer,在收到offer letter後請主管稍等因為在等待第二家公司的面試結果,請問這個狀況,第一家公司可以向我請求不履行契約損害賠償嗎?這樣算是毀約嗎? 謝謝大家回復!
各位前輩你好 最近收到心儀公司的offer letter(有載明職位、薪資...等),但沒有報到時間,跟該公司HR聯繫過後,對方告知流程還沒跑完(似乎是reference check還沒做),有口頭告知將於下週一報到,但要以報到通知信件為主。想請問各位前輩這樣算是錄取了嗎? 另外,手上還有另外兩間公司的offer,跟心儀公司口頭告知的報到時間同一天。想請問我應該要等到報到通知信件收到之後再推掉另外兩間公司的offer比較保險,還是可以先推掉了? 這段時間我應該繼續跟心儀公司的HR繼續追流程進度還是默默地等候就好呢? 謝謝各位前備回應
目前處於職涯轉職期,陸陸續續面試3-4家,差不多都到面試尾聲了,其中已有接到1家電話核薪,另有2家有口頭明示或暗示正在跑流程,我對於這些選項都是有興趣,但還要看最後給定的薪資或詳細公司規範或福利再做決定。 另擔心電話offer答應之後,在拿到紙本offer之前還都有可能有變卦,所以想都口頭答應,等拿到紙本offer再決定,這樣是可以的嗎? 因擔心這樣會浪費hr時間,也會佔用公司時間成本,想像行政流程一週,發出紙本offer後我也要考慮一週,萬一拒絕的話公司要再聯繫第二順位的面試者,會拖到公司招募時間… 所以想請問在面臨多個offer需審慎考慮的狀況的時候,通常會先確保都拿到正式紙本offer嗎? 謝謝
想請教各位前輩,我目前面試3間事務所,都是老闆面試,當下就拿到offer,我想婉拒,然而理由不知道如何寫比較恰當。 A事務所:有給我一個日期回覆,薪資超出期待,但不喜歡公司環境。 B事務所:直接要我年後上班,我有口頭答應,但後來傳來的薪資不符合期待,且公司環境不佳。 C事務所:也是直接要我年後上班,當下有開薪資,是這行菜鳥的普遍起薪,我也有口頭答應,不過公司經常聚餐及2天1夜以上的出遊,聽起來是很好的福利,但我覺得有點壓力。 我爬了一些文,理由不外乎是有拿到其他offer(但我想繼續找,履歷也開著,C事務所不時會來看),或是薪資不符期待(三間事務所都有詢問,我的回答是我目前更看重經驗累積大過薪資),又或是與職涯規劃不符(待事務所是必經之路,這個理由好像不太合理)。以上情況應該如何回覆,因為不想耽誤事務所找人,想盡快拒絕,敬請各位賜教。 另想詢問,當公司問起期待的待遇,是否直接給出心中的理想數字比較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