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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面試一家保全公司 公司要我自己填寫薪資38 000元 大月休7天小月休6天 上班時數288小時也簽名了,但我後來查保全法新資 應得需42350元 現在該怎麼處理會是最好的方式呢?
因為上一份工作薪水不是很理想 面試給了一個薪資範圍,最後給的offer是原薪資漲幅20% 報到要繳基本資料,上面要寫上一間公司薪資待遇,有點困擾現在薪資跟上一份薪資落差很大,怕公司覺得給太高 上網看是說不一定要給前公司薪資待遇, 但怕公司立場很強硬,請問我有什麼更好的解決辦法?又不想說謊。 目前想到的是,想講說前公司有簽薪資保密條約,薪資待遇,想寫大概範圍。 (有這種保密條約嗎?因為是平面設計產業,好像科技業比較會有這個條約) 感謝大家
請問新公司 可以看到舊公司的健保級距 來推測出薪水嗎? 目前轉職中 想談薪 但怕新公司投保會從勞健保資料看出原本薪水 儘管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但怕可能會不利未來談薪 謝謝
1.就讀嘉南藥理大學,大學實習幼兒園期間後,在幼兒園打工的畢業,畢業後教保員正職一年,大學有考取保母證照之後從事托育人員一年半到現在。 2.想要轉行服飾業例如:uniqlo, GU,企業的服飾業,但目前也找不到薪資符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