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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灣某家算是小有名氣的企業上班,入職快要滿一年。最近收到人資發的「尾牙表演通知單」,上面直接規定好每位員工要參加的表演項目和內容,甚至連服裝都定好了! 據說公司歷年來都是如此,每一位員工尾牙時都必需要上台表演,還要玩遊戲來爭奪老闆的獎金。就連主管級人物,也不能倖免。 之前的工作經驗,分別是在外商公司和中小企業,公司尾牙時要馬請藝人表演、要馬就是大家一起吃吃飯唱唱歌就好,從來都沒有被要求要上台表演過。 說實在的,收到通知單時真的心裡一驚,嚇了好大一跳! 我是很怕上台的人,個性也比較內向。一想到一把年紀了,還要綵衣娛親的上台表演,去搶那些紅包,就覺得超級尷尬。不知道要怎麼突破自己的心牆,還寧願老闆都不要給我獎金,讓我在台下安安靜靜的吃飯就好。 請問公司這樣強迫員工尾牙上台表演,是正常的嗎?這也算是工作的一部分嗎?要如何調適、克服心理障礙呢?如果拒絕,會影響之後的工作嗎?謝謝。
大家好,我在大學的實驗室工作,是某教授的研究助理,跟著教授接的研究計畫做事、領錢,我們都稱教授為老闆。 老闆手底下的研究助理包含我共有3位,其他兩位是他門下的博士生,而我則已經畢業,只是回學校找份研究工作來做。 可能是因為我不是他的門生吧?每天都有各種苦力和雜事要幹,明明應徵的是 “研究助理”,卻不能真的專心的好好只做自己的研究工作。早上要幫老闆買咖啡、中午要買便當和飲料、晚上要買晚餐平常還要印東西/跑腿/打雜、義務代課、義務幫學生課後輔導、幫教授打掃辦公室….。最近更扯!還要幫她帶下課的小孩去補習班上課!! 每天光被她交代這些無聊的雜事,就已經疲於奔命、心情超悶,根本就沒有心思和時間可以好好做研究工作。 然後有什麼好康的餐會、免費出國訪問、逢年過節的禮盒/點心…通通都沒有我的份,只會給她那兩個得意門生。 每次一想到,我們三個明明都一樣是做研究助理,憑什麼他們每天沒事幹悠閒拿好處,我卻要到處奔波跑腿,好事沒有、爛事一堆,就覺得一肚子火。 請問遇到這種超不公平的老闆,該怎麼辦?謝謝。
目前的工作,是我出社會後的第一份工作。 當初簽約時,因為公司說合約內容會放在網路的共同資料夾裡面,之後都可以自己上去看。所以那時還是社會新鮮人的我,傻傻的就簽了。沒有拍照為證,也沒有要求保留一份合約留底。 (是到很後來才知道,勞動契約都是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完,一份給公司、一份給員工,這樣才是對的!) 後來發現公司當初承諾的薪資待遇好像都沒兌現,積壓了很久之後,終於忍不住向公司反映。 我很客氣的詢問老闆娘,老闆娘就口氣很強硬的說,公司都有符合規定和約定的契約,要我自己上共同資料夾看合約。 結果,我上去一看才發現,網路上放的只有一份沒簽過名的公司制式合約。而且裡面的一些重要事項,都被偷偷改動了。 待遇跟當初講的都不一樣,除了底薪沒變之外,獎金和福利制度都不一樣了,整個變得超難領到! 我整個超傻眼,但又苦無證據,不知道該怎麼據理力爭。難道只能選擇接受或離職嗎? 想請問前輩們,我現在要怎麼做會比較好?該怎麼為自己爭取權益呢?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