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最新

待答

推薦 Giver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近期在工作上遇到原公司宣明要進行地區業務縮編,讓部份員工以非自願離職證明方式進行提報勞動部協助相關法條申請失業給付,這件事無論在各行各業,大家都會有跳槽到同業的機會,該如何避免觸碰工作規範中的競業條款?

公司文化勞基法第11條溝通協調職涯發展職能特質非自願離職
  • 回答
  • 觀看827
本週駐站 Giver
專業優質的Giver
    履歷診療室

    免費一對一履歷問題諮詢

    履歷診療室立即諮詢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