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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試時主管表示公司作業流程很久,擔心會白跑一趟,所以會先私訊是否真的有意願就職,才會跑流程並請人資正式公告。 面試一個禮拜內就收到主管詢問意願,我表示十分願意,他就說後續等人資通知。 但我等了快兩個禮拜都沒接到通知,於是詢問主管,主管說跟人資確認一下流程,大概過了4天,主管表示內部異動導致無法開缺,請我另找職缺。 我當下很挫折,因為我已經推掉其他offer ,但因為只是口頭offer ,所以認賠。 這幾天再找新工作,但一直發現這個職位徵才,今天甚至有更新的狀態(因為我都會設置最新,然後此職缺在蠻上面的) 想請問公司的操作是? 可以針對此事詢問主管嗎?(因為有換賴) 好不容易找到心儀的工作結果這種事情發生 .. 謝謝各位的解答
因為長期沒工作存款見底,逼不得以去人力派遣找工作,但是現在人力派遣浮濫索取個資,人力派遣以書審為由要求寫個資填契約書、先繳交資料後告知未錄取,但是身分證照片正反面影本已經繳交及帳戶資料已提供,像該人力派遣若為惡意行為如何保障求職者權益,以防自己帳戶淪為詐騙集團工具或個資遭盜。 如最近一個xx人派就這樣,以短期工招聘以提供原本可隔日上班但臨時取消,還有一個大量廣告在某工業區的物流人派也跟他們都是違反勞基法17-1,叫人去現場面試,但是人力派遣幫公司找人原本就不能再叫求職者過去面試﹐結果他們還是這麼做,感覺不斷遭戲耍、面試不斷遇到違法的人力派遣跟公司該如何做以求自保求職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