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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10:00 我在第一家公司面試時候被給予口頭offer,也在當下答應offer。但我沒和他說我接下來還有面試。 8/21 16:00 前幾天就已經安排好在當天的16:00 到第二家公司進行面試,但我在16:00前仍然沒有收到第一家公司的到職確認信,所以我還是前往第二家公司面試。 8/21 16:40 收到第一家公司的到職確認信 8/22 17:40 在第二天時,我和第一家公司說我目前不能先接受第一家公司的offer,請他再稍等3-5日(包含六日),因為第二家公司的面試結果還沒有出爐。 8/23 11:00第一家公司說他會向我請求不履行契約損害賠償 在面試時候接受口頭offer,在收到offer letter後請主管稍等因為在等待第二家公司的面試結果,請問這個狀況,第一家公司可以向我請求不履行契約損害賠償嗎?這樣算是毀約嗎? 謝謝大家回復!
目前已經走完所有面試流程(用人單位、人資),人資也已經核完薪、確認完報到日期,人資表示接下來要跑內部流程,因公司較大,約需1-2週時間,以上所有資訊皆是電話往來告知,目前我等待內部流程的時間不超過5天。 由於在此職缺所有階段中,和對方都相談甚歡,因此覺得錄取機會算大,但考量目前都是口頭offer,又看到網路上許多人專業分享紙本offer 才是實在,因此還是想請教各位前輩的專業判斷,若按照以下狀況,各位前輩會判斷有很高的機會錄取嗎? (p.s 主要是我之前判斷錄取機會高,但看到此心儀職缺仍持續在招募,因此心裡很不踏實,因此想多聽不同前輩的觀點) 1.有關面試後討論: 雙方滿意。人資提到用人單位希望邀請加入等回饋。 2.有關核薪討論: 雙方滿意。此外,人資有額外說明內部調薪機制,以及對我的成長期待(入職後若表現好,可晉升、薪資可增加之類) 3.有關報到日討論:雙方滿意。人資額外提到用人單位希望報到日可提早。 非常感謝各位的分享!
年後開始面試,一個月前面到了最想去的公司。 面試結束後D+3人資就打電話來給口頭offer並核薪 當下有說明主管們最近出差這週會簽核不完 D+7我詢問人資,人資說還在簽核 D+10人資打電話來確認可報到日 D+14我詢問人資,還在簽核⋯⋯ D+21我問當初面試的主管 主管說去確認一下,確認還在等簽核⋯⋯ 當然中間還有繼續面試 手上也有一兩家offer 只是這是最想去的公司想說等等看 等到現在還是沒有簽核完 不知道是突然被列為候補名單還是怎樣 只是覺得感覺快進了有機會的 然後心一直懸在那 請問這樣還要繼續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