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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前我的公司就與大陸方有生意往來,由於賣出的數位內容通常會經過大陸金流;在網站運營上也都需要ICP認證;後來公司在大陸好不容易成立了子公司,所以我疫情前常出差;但幸好沒有派駐於此,因為福利較差;但最近部門因為收益變少,開始需要裁撤人員;主管跟我商量把我的員額平分給兩個單位做成本攤提;所以可能會一半的薪資由大陸的子公司支付人民幣到我的大陸銀行帳戶;另一半由台灣的原單位以台幣支付;眼看我台胞證要到期了,會不會之後就領不到薪水了?就算沒問題;我總不能甚麼都用淘寶買吧? 我是不是應該直接讓公司遣散比較好?
我在一家算是小有規模的本土企業工作,擔任人資,資歷大概4年左右。因為部門裡面,一些比較資深的前輩都離開了,我目前算是待最久的一位。所以老闆好像也開始越來越信任我,什麼事情都找我商量。 但也正是因為這樣,我開始慢慢看到了很多公司的黑暗面。像是各種不想給員工正常休假、不想讓員工報加班時數的奧步,層出不窮。我開始懷疑自己的工作,覺得我好像就是資方壓榨勞工的幫兇,不知道每天做這些事情,到底有什麼意義? 最近更誇張,真的覺得老闆的作法,已經超出我的道德底限了! 老闆覺得某位員工的能力不太好,想要叫他走,但又小氣的不願意付任何一毛資遣費。所以就要我找理由刻意刁難那位員工,明示、暗示讓他自願離職。 但那位員工其實我也是認識的,雖然沒有深交,但偶爾聊天覺得他是個不錯的人,家裡也還有老婆和剛出生的寶寶要養。其實他並沒有真的很混,或做得很爛。就是績效不好不壞,然後又剛好比較不會對老闆拍馬屁,所以就不小心剛好被老闆盯上罷了。 我是覺得,老闆如果認為他並不適任,要請他走也沒關係。但要按正當程序資遣啊!這樣逼人走算什麼?而且還要我去做這個劊子手! 最近跟一位別部門比較資深的前輩聊到,他說這種事在我們公司很常見,我的前一任也做過好多次了,要我放寬心。但我就是自己這關過不去,我真的做不到! 請問如果公司指派的任務,已經觸及我的道德底限,但又被要求一定要做的話,該怎麼辦呢?有人也遇過這種情況嗎?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