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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待業中 2.面試官詢問是否有懷孕的打算 我方回:「不排斥,有在人生規劃內」而被面試官勸退,他方表示履歷、工作經驗、面試時測試的文書處理都很好。就只差懷孕這個選項錄取機率不高。 能明白,公司有考量。但應該怎麼表達,又不失去錄取機率這平衡。又或者真的只能等生完小孩再回歸職場嗎?
1、畢業於台北某商專,第一份工作經歷是空中服務業數年,離婚休息一陣子之後轉職過電銷、電訪人員、旅遊業國旅領隊、補習班招生業務,現職為線上美語補習班業務(南部據點)。小孩約13歲。 2、因為工作上跟同事們相處不算融洽,萌生回台北上班之意而投遞履歷也獲得錄取。但我其實是喜歡目前工作的本質,可以學習製作簡報,使用思科視訊會議軟體,電話中陪客戶聊天練習口條,總的來說是能讓自己成長的一份工作,雖然薪水不漂亮要背負業績壓力,也有KPI指標要達成才能領底薪。 這幾個月自己租屋在南部,每個週末休假陪伴小孩逛街出遊很是開心,若回台北工作週休二日面臨發呆寂寞自處,好處是有宅住可以省一筆房租費用,還可以利用假日兼職餐飲業或電訪。 其實問題很簡單,留在南部陪小孩成長或回台北過一個人的生活?因為南部工作機會不如預期。再再度轉職主因是跟同事無法相處,雖然回台北未必好,是我太幼稚不好相處還是不斷轉職無法適應職場倫理?我不清楚。要考慮的層面則是薪資待遇以及未來發展,我想不透哪個重要,小孩的眼神告訴我留在南部讓他很放心,但實在受不了同事之間控制不住嫉妒心要我壓低姿態的小主管霸權,何況她們都還比我年輕,造成扭曲心態無法調適。我還有本錢自私下去嗎? 請指點迷津,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