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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錄取一家大型食品廠企業的作業員當下決定11月5日前往報到,但事後看到這家企業評論及勞動部裁罰公布,評論非常差而且曾經有未發薪水的裁罰,讓我臨時改變主意不想前往報到,但因為已經回覆會前往報到臨時改變主意不去報到是否會被人資列入黑名單。
目前待業中,同時有多家公司在等消息,企業直接通過平台發來【已通過面試並錄取,且詢問最快何時能到職】經面試完評估這個企業不是自己想要的,想要放棄這個機會,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自己上網爬文發現契約成立不一定是要紙本協議,口頭契約也能成立,很怕在面試的時候同意、認同了薪資或是到職意願程度被默認會直接入職,擔心不入職的話會有毀約的問題,請問我應該如何回復😭
目前裸辭待業中 現階段 想在一個月內多面試幾家公司 多了解後再做決定 想問說 如果面試時被問到何時可以報到 要如何說明比較好? 原本想說回答錄取後一個月 但怕如果到時拿到某家offer 但仍有其他家還在面試 這樣對已錄取的公司 印象應該會不太好? 有沒有比較恰當的回答呢? 謝謝~
今年6月把做了兩年多的門市工作辭職,7月來到新的工作覺得不適應想做完這一個月就好,這段期間也有陸續再找過新的工作(但短短的在職並沒有寫在履歷上),之後也順利拿到新工作Offer,因8月要準備報到繳交離職證明和投保資料。 如果之後在新公司要保勞健保、或提交離職證明時,新公司查得到我這個只做一個月的資料嗎?會不會有我欺騙公司的疑慮? 可以只繳交做兩年多門市工作的離職證明和勞健保轉出嗎? 謝前輩回覆解答🙏
請問面試時 說報到時間隨時 但因後來感冒久咳 希望可服藥休養 約1.5週後報到 這樣是合理可以的嗎 因爲後來HR就沒有回信了 還是有可能擔心錄取確診的人呢 這會影響拿到正式offer嗎
因為昨天入職新公司,但新公司的大門要有識別證才能開啟,連出去廁所也要有嗶扣鑰匙,但第一天報到不是本來就要有這些東西卻要我等到三個月試用期過了才會有識別證和嗶扣鑰匙那我如果平日上班下班就要跟著別的同事開門或上廁所也要跟別人借嗶扣鑰匙
目前因準備要去新公司報到但公司要看畢業證書正本但我的畢業證書正本已經有用護貝,學校鋼印被護貝紙張護過去,請問有護貝的畢業證書正本拿給公司,公司是否會認為是假的畢業證書
最近因錄取一家新公司,但因為那家公司一開始是用試用期先簽訂期契約之後3個月到就轉為不定期契約,但我們勞工只是在報到前詢問一些有關員工們的權利,只是問定期轉不定期公司年資會重新計算還是延續卻今天因為剛好公司人資請假由老闆娘代聽電話,我只是因為6月17日因為要照顧家人基於禮貌向公司延後一天報到結果老闆娘只接謾罵照顧家人有這麼重要嗎,還被罵反正你家人都快死了照顧也沒用就去新公司報到比較重要,被這樣謾罵我還要去報到嗎
1.最近錄取了新工作,是跨縣市的工作。面談時也說考慮到租房希望正式錄取後2-3週入職 2.原先該公司面談時說還有陸續面試幾個人,大約1-2週才會有後續通知,結果隔週一就通知錄取 3.似乎變成急徵的缺,希望我提前入職,一邊找房一邊遠端上班,說可以先熟悉工作內容、也是為我好 認為或許真的時間上沒辦法配合,不過也想知道壓3週左右報到真的是不合理的需求嗎? 後續面試其他公司是不是壓縮報到日期比較好呢?
原先於加工區科技業當作業員,年後收到派遣公司通知說訂單量減少不續約,只配合到二月底。 一收到此通知就馬上開始找工作,有找到一間保全業,面試過程很愉快也很順利,馬上去做了體檢,並自己去購買衣物鞋子治裝,面試方也保證一定會有案場可以提供我就職。 當第二次去繳交資料時,已經填寫完他們的人資資料及各種規章制度簽名後,填寫資料共花了一小時,後來給了我一個名牌,需要250元,主管說剛到職會從第一個月薪水裡面扣除,填寫完成後找到原先主管卻才被告知「不清楚前一位員工到底有沒有要離職」,「還有其他案場還在洽談中」,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時間,當初詢問工作時我也清楚表明我需要馬上能上工,他們也回覆說好,到後來那主管也只是說靜待消息會和我聯絡,沒有敲定一個日期。 **目前與雇主的契約已經簽好,辦好但一直沒有真正的報到時間,已經等了5日,因為經濟上沒辦法讓我待業太久,請問我可以先找別的正職工作嗎?如有找到另外的工作取消報到這樣會不會造成勞資糾紛? 因為他們的合約裡有一項是提離職前需提早10日否則造成甲方人資調動上的困擾需返還甲方5000元違約金。 我不太了解此項有沒有包含正在等待報到日期 麻煩各位幫忙解答了 謝謝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