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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找到一個是協會,協會由於政府專案問題,有資格審核,但是疑點在於,通常這些職缺的薪資跟找人不是應該就業服務站嗎?雖然相談甚歡,但是了解專案內容後發現該職缺即使是管理職,應該工作內容都有相對企畫書,職務內容應該依企畫書內容,但是該主管面試中語意模糊,好像是主管說什麼就去做,心裡感到不踏實。週五面試完後,主管告知要先提供個資送審政府單位後,有錄取才會通知,這就像有很多工作明明沒錄取,但是要體檢資料等,又說他們不是詐騙。周六時該主管傳訊息要求+line,並要求在line上傳個人勞健保加退紀錄、畢業證書等,上一份派遣也這樣做用line要求傳電子版合約跟文書,要是詐騙等於把自己賣掉。所以現在想歸納兩個問題,希望giver幫忙解答:1、不論派遣公司、協會,+line傳有身分證字號、正式合約、勞健保加退保記錄的工作是否可以正常,可以報到?2、未允諾錄取先蒐集個人體檢紀錄、勞健保加退明細或其他足以辨識求職者各資這些有無違法?3、若不慎為了工作已提供電子資料該如何自保?
各位職場前輩好簡述一下自身背景當初做封測廠客服是因為英文好,口說流利。累積了幾年年資,現在是小主管。為配合客戶,其實不管是planning、工程、品質都有涉獵,也可以侃侃而談。未來有計劃跳外商,或者尋求更好的機會。前輩們大部分都是去外商當planner,但我對planner比較沒有興趣。不知道能否請前輩指點是否還有其他路可以走?或者提供自身經驗供參考?如果去補一個工程的學歷會有幫助嗎?補充:因為職位是客服,所以很難具體闡述自己在這方面累積的技能,對未來跳槽有點迷惘。我看部份PM或者外商管理subcon的也是偏好找有工程背景的,通常我們在第一關就很難被選上。謝謝。
因我從事客服兼會計的工作,因處理案件比較多,時常會壓力很大現在的工作穩定且每年調薪,月薪+年終平均是45K平日會準時下班周休二日現在看到有個診所的缺有興趣做, 但因診所沒有周休二日+底薪變為30K是個舒適圈的工作想詢問大家可以怎麼改變?謝謝
近期接獲面試工作的offer letter通知,一開始也開開心心的辦理入職程序,但是在繳交過程中公司要求我們簽定許多條款合約,包含保密條款、無條件接受公司派遣指定前往其他公司等紙本契約,總共厚厚一疊約10-12張,其中包含無條件接受派遣公司任命到其他公司,雖然一開始被說服,但經過一夜反覆思考,這條款就等於:不斷的適應一份工作後沒多久又要到其他公司適應,且到一間公司就要配合該公司並且簽訂許多條約,也有可能因為拒絕接受派遣直接被開除。不斷地適應這份工作以外,有沒可能被派遣至海外,有沒有可能做奇怪的業務項目,不接受就公司就可以依該條款立即開除,這樣工作經歷仍舊中斷,以後也會因此不好找工作。仔細評估過後發現可能一開始賺得到錢,但若被派至外縣市有租屋等,以目前狀況根本不切實際,有可能一個月不到就因為不能接受外派還被開除,接受實在不智之舉。不幸的是,一開始為了有工作,在時間壓力之下繳交了已簽之部分電子條約上面有身分證字號、簽名、蓋私章,等於繳交正式合約電子檔,慶幸今日在未繳出其餘資料前一刻清醒,紙本合約已被我銷毀,並且告知對方不會寄出,也未提供銀行帳號跟身分證電子檔等。雖然今日已立即透過line告知處理窗口、人資將不前往報到、也透過人力銀行正式告知不前往,並且回電子郵件表示不前往報到的意願並請勿外流個資跟消除個資隱私。但,要是該公司無良冒用本人身分,或者提供給其他同業做其他用途,該怎麼防範,這部分有沒有辦法處理或用其他方式求證,或該做什麼方式自保呢?
請問,我應徵上的公司,要求提供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但上一份工作,我做了14天覺得工作業務不喜歡主動提離職的,因為只有14天我也沒有放在履歷表內,面試時也沒提到,而我上上份工作做了快2年有放在履歷表內,請問,我可以繳交資料時直接提供上上份工作的離職證明及勞健保轉出證明嗎?沒給上份工作的離職證明及勞健保轉出證明、沒提到上份工作的事會怎麼樣嗎?人資會知道嗎?
因家庭因素高職畢業就先工作,一直從事服務業或客服工作居多,累積工作經歷後,也逐漸找到自己的特質、興趣!在探索中發現都與行銷企劃相關!深怕自己步上原生家庭的後塵,不斷做容易被取代工作…因此下定決心想轉職,目前也做了一些功課,打算先一邊繼續現有工作,一邊開始著手進行1.學習行銷基礎理論2.文案企劃撰寫3.積累作品集3.熟悉工具、考取行銷證照4.學習外語增加優勢已經有了會領低薪吃苦的覺悟,只希望能順利找到行銷工作,累積相關經驗!畢竟現在不努力了,以後過了30門檻會越來越高⋯不知道我目前整理的方向有沒有需要優化的,希望少走些彎路,也想聽聽前輩建議,是否還是要補學歷,感謝🙏🏻
近期幾個求職發現有些工作會規範員工行為,除了遲到以外,上班有些特定行為會要求罰款、或如何要賠錢。這些不成文的或者明確的工作規則是否違法,因為等同變相剝奪員工所得,如何在面試的時候就技巧性地探詢到?
去面試時,主管挑三揀四且問到前工作離職原因。後來告知想了解時薪工作的制度,並且分享到之前有一份時薪但是完全符合勞基法,該主管怒斥道:你應該先想到的是你對公司有什麼貢獻、想找時薪還是正職,為什麼只是一直想了解公司制度!時薪原本就是主管可以任意停班,如果要排班是主管公告時段你可配合你再來!原本就不是正職不一定會有勞健保,勞保會有但是健保不一定!原本時薪的配合方式就是這樣!真的非常的詫異,如果時薪的制度真的是這樣,號稱工讀生也是享有勞基法等保障的話,那就等同不論任何薪制都應該有勞健保有投保紀錄才有工作紀錄不是嗎?後續因就職發生狀況衍生勞資爭議時,公司要用此方式規避責任嗎?再者,如果時薪可任意停班,那隨時都會沒有工作,招募廣告時要不要直接告知,那如果是這樣誰還要做時薪工作,既然主管可以任意停班,時薪人員可否說不要來就不要來,規則是這樣的嗎?這樣的工作模式未免太兒戲了!
近期又去找到一些奇怪的公司,雖然邀約面試,但是面試官在面試流程中完全不提公司制度,有的是不斷地抱怨離職員工以奇怪的理由提離職。有的是只是要聽自我介紹然後不斷地挑剔之前的經歷,好像不允許求職者有換工作的狀況,對於這些招聘感到相當不耐煩,投遞履歷後公司若覺得不適合,為什麼還要浪費求職者的時間邀約對方去面試,然後目的又只是在批評對方。想知道如何判斷且避開這類無誠意的面試邀約,畢竟求職也是一種成本,工作原本就是為了累積足夠的生存資源,也不是為了職稱或者體面,現實生活中工作的意義絕大部分就是要讓自己能好好的活下去並累積實力,真的很希望減少這類無效的面試邀約,到底該怎麼選擇跟判斷呢?
近期去一家公司面試,該面試官原本在講電話,電話結束後過來面試,送上履歷後對方原本很熱情的問,你是待過農會那位嗎?我沒有盜用別人身分的習慣,於是回答:不是。面試官又問,你是應徵業務工作。我回答說是電訪,請問仍要外出拜訪客戶嗎?如需外訪,可能跟想像中的不同。對方仔細審閱了我之前的經歷,開始針對每段工作經歷的時間長短進行詢問,然後說你這種做3、4個月就換工作,離職原因是什麼。當然依當下狀況回答,生存資源跟公司調派等個人生涯規劃等意願有關係,可是面試官窮追不捨,並且給予強烈的批評,後來無奈知道對方不想錄取,但是不想遭受其惡質的情緒攻擊,於是主動不知道當初公司邀約面試的主要用意是什麼?我想我不合適,對方就開始新一波言語攻擊,針對任職期間短的部分毫不客氣地抨擊,心裡無奈想說為什麼不想錄取還要找過來言語折辱又不讓人離開,於是就表明說這樣惡意批評不能接受。想不到該面試官居然說:我們工作需要耐性去應對客戶,我都有仔細看過求職者的履歷,我是針對你工作為什麼任職期間很短,耐性地詢問你,你這樣態度,看來應該也是沒有耐性,應該也不適合。心裡想說我已經三次表達要離開的意願,但是整場面試好像批鬥大會,該不會是該面試官電話裡跟客戶不愉快,我成了被對方當貓狗踢的情緒發洩對象,而且這種面試還不少,真想詢問遇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辦?可以直接離開還是錄音打去勞工局檢舉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