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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56-60歲

員工要求我開立在職證明因員工休假期間與人發生車禍,為了與對方要求賠償在員工家長苦苦哀求下,請我開立在職證明期間已做滿六個月,實際在此只有兩個月,這樣開給他雇主違法嗎?

1.如以開立如何保障雇主怎麼解決還是需雙方簽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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