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56-60歲
開立在職證明期間與實際開立不符,該怎麼做?
員工要求我開立在職證明
因員工休假期間與人發生車禍,為了與對方要求賠償
在員工家長苦苦哀求下,請我開立在職證明期間已做滿六個月,實際在此只有兩個月,這樣開給他雇主違法嗎?

回答 6 則
你好
當然是違法,
明確的"偽造文書",
活生生把別人家的民事糾紛
升華到自己家的刑事責任行為。
我認為身為人資,
永遠要站在中立立場看待事情,
你認為的好意真的是善意嗎?
幫著前員工去向另一個陌生人A賠償金?
怎麼會對呢?
另外,
我無法理解,
在職6個月和在職2個月的差別是什麼?
跟賠償有什麼關係?
(請其他前輩們幫忙解答)
若你自己也不清楚理面的利害關係,
就更不應該開立造假證明。
祝 工作順利
4人拍手
您好:
千萬別做啊!員工家長苦苦哀求,就算是跪下,也不能做喔!
造假、違法,與事實不符啊!業務登載不實。
3人拍手
1.上網下載在職證明表單,依據實際工作期間填寫。
2.備妥休假表與勞保單,提供員工辦理賠償佐證協助。
3.記得您是營利事業體,勿因私情亂了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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