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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答
我第一次遇到有公司提出願意長期合作 並且希望我能畫臉書貼文、貼圖、繪本、後續可能也有吉祥物設計繪製的部分 對方願意以一個月13000的價格請我製圖 但我提出要討論一個月固定的圖片數量時 有點被對方閃避的感覺 只有確定一個月至少會有四篇臉書貼文 目前也沒討論到若修改次數超過多少次時需要增收費用 ❗️想請問接案長期合作超過一年能以月份來算薪水及簽約的嗎?? ❗️圖片數量不固定的情況下 我是否能以保留智財權 給對方使用權就好呢?? 目前還是學生 沒接過要簽約的案子 真的很擔心自己會不會犯錯 或是沒維護好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