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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giver 您好, 本人研究所學歷 從事機械設計。 最近面試上公司, 上任前 公司要求提供勞保清冊(投保薪資薪資記錄)。 真實工作經歷是: 1-5年a 公司40000 5-10b 公司45000 10-11 c公司50000 11-12休息1年待業(爸生病) 12-13 d 公司50000 面試時講的是 (c d公司太短就沒講 薪資也變過) (c離職原因 公司沒單 由資淺的慢慢資遣, d離職原因 公司部門改造 連續7人由最資淺資遣) 1-5年a 公司40000 5-13 b公司48000 想請教會不會影響上任? 兜不攏(時間 薪水 待業)公司問 不知如何回答? 上任時資料不符如何應對? 不知怎麼處理? 想說有建議嗎? 十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