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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今日面試一間電商叫做x樂,職缺是應徵客服人員,原本約10:30面試,10:15提早到了,由於內急先進入該公司並說明需要去一下廁所,10:30到該公司,內部人員出來接待引到會客室後,直接說老闆有事情請你11:00再來。 當下想說是求職反正等下沒事沒關係,所以答應對方去樓下711等半小時,約10:57分又上樓,一進門在門口包裝的人員大聲喊道:面試的來了!接待人員又出來引導進會客室,等10分鐘後,大約11:10分面試官仍舊不來,覺得是蓄意浪費時間後,馬上果決離開也沒留任何資料,事後便立即向人力銀行進行失約通報。 為了擔心是內部人員沒有跟主管做通知,於是有在訊息欄裡面確認,得到訊息卻是以下回覆內容: (02/18 12:10)我們沒有通報失約 ,我們沒有時間去做通報失約的動作 、其實面試官 在你離開前已經到了 他說他需要有耐心的人 才適合做客服這個工作、(02/18 14:10)因為我們所面對的客人 各種人都有 甚至很多是會讓人感覺不尊重的。 意即這種行為是面試官測試,想詢問這種測試合理嗎? 其實完全不合理,已經提早到,也等了約40分鐘,並且他說改為11點,也答應對方去樓下等,10:57提早進去接受面試,還是漫無目的地讓人等下去,發現這種行為是惡意的了。 請問各位人資,怎麼看待這種毫無底限的無聊測試,該怎麼理解解釋這種浪費求職者時間、求職成本的行為?並如何應對調適心態?

面試為正式邀約,浪費求職者成本非測試
面試本會測試,求職者應積極配合爭取錄取
明明僱主有問題,早放棄好省得入職後出包
此為惡意戲耍求職者,應檢舉通報假職缺
不尊重求職者惡意爽約求職求職成本轉職面試面試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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