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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版上有沒有餐飲業主? 小弟最近才剛準備要開自己的第一間店,在人事上遇到滿多問題的,特來請教有經驗的前輩們。 像是勞基法規定,無論如何,「正職&兼職人員」都是工作滿「4小時」,就一定要「休息30分鐘」。但這對餐飲業來說,實行起來真的很困難。餐飲業本身工時就已經很長了,員工們大家都想要一次做滿時數,趕快下班。那種做一下,中間休息,然後又要回來繼續做的「兩頭班」,被嫌棄到不行。本來就在難徵人了,開那種兩頭班的缺,應徵的人就更少更少了! 雖然知道政府的用意是好的,想讓勞工休息,但好像大部分的人都沒有在喜歡兩頭班的耶。因為中間短短的休息時間,會不知道要去哪裡,然後回家的話又還要再出門,員工反而更累、更不想做。 新手創業的感嘆就是,餐飲業主要符合勞基法好難啊!為了符合勞基法,把工時變成業界人人嫌棄的「兩頭班」真的好嗎? 請問有什麼人員安排方式,是可以既合法,又不會太燒錢的嗎? 謝謝大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