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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就業市場假職缺浮濫 許多公司藉由面試取得完整個資,有的為行銷用途,若更惡劣或盜名借貸或衍生其他非法用途防不勝防,但該公司都以授權合約方式,要求求職者在他們的人才庫建立個人資料、寫心理測驗等其他奇怪的要求隱私個資、甚有最過分上未錄取就要求求職者提供體檢報告,有的進去以後又簽奇怪的條款、保密條款等又奇怪合約,甚有些公司入職後,該人事教育訓練師羅小姐利用職務之便,要求簽不明文件,面試只是一個藉口,又有直接的人身攻擊或者其他言語攻擊等不友善行為。 想詢問 1、如何避免此類盜用個資情況,以上該公司是否違法? 2、即使該公司以面試為由要求求職者因為該公司有門禁就押身分證件、健保卡、駕照等(不確定是否盜拍到影印)、填寫個資授權書,或做心理測驗或其他智力測驗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雇主不可向求職者索取非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但面試該公司該公司非雇主,雇主都不可以了更何況非雇主,是否有相關法令約束?) 依我所知,目前職安法、勞動事件法的保障對象包括求職者,以上該如何主張個人權益以防個資盜用、假求職真洗個資、假求職真盜證件盜辦該公司產品等 (如典x人力派遣先叫人填個資、勞動契約書,第二天告知未錄取但該公司都有此未錄取求職者的完整個資了、x欣一面試就人資在求職者面前要求求職者個資含身分證字號等直接登入該公司人事網站,也不是保證錄取就要求隱私的個資等)
如題,若派遣員工到用人單位服務,用人單位非核發薪資單位、在勞基法非雇主的前提下,是否可以辦理人事流程相關核對程序為由,拿取派遣員工身分證並影印。 若日後發生:身分證影本被盜用,以致個人身份信息泄露,導致個人隱私被用作不當用途,或與身分證上個人隱私相關聯的信息及密碼組合被盜用風險增加,或者不法分子利用該隱私籌劃進一步違法犯罪活動; 更甚其他風險假冒為員工以其身分辦理薪轉戶等金融機構、政府部門、房產機構、仲介機構等,在辦理相應銀行卡信用卡申請、房產出租過戶、合同簽訂、優惠政策申請方面被人冒用。該如何處理,有無任何勞動相關法令或其他法律可以保障該派遣員工,保障到自己權益 MyGoPen查證參考: https://www.mygopen.com/2017/09/blog-post_18.html